我为群众办实事:履职尽责,宜黄法院
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以宜黄法院为牵头单位,联合知青林场、河东村村委、永昊公司、城管大队等7家单位组成新城区第十网格区工作小组,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创建文明、卫生宜黄贡献一份力量。
走访调研,加强组织调度
宜黄法院及时召开新城区第十网格“创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调度会,就如何有效开展工作、各单位间如何建立有效及时的联络机制、工作疑难问题的解决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对各单位的责任区域进行细分,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同时,会同网格内其他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对所属网格区的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走访排查,详细倾听了当地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对废弃车辆乱停乱放、污水排放等重点整治项目进行拍照登记,列入整改议程。
履职尽责,工作稳步推进
宜黄法院协同其他责任单位,多措并举,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见到实效。一方面,发挥工作优势,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宣传与法治宣传相结合,通过发放传单、倡议书等方式,向居民讲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的意义与要求,同时结合民法典认真解答疑问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头进行垃圾清扫,共享单车摆放,劝导违停乱放,同时也号召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倾倒垃圾,门前屋后干净整洁,为创“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贡献一份力量。
宜黄法院坚持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实现法治宣传工作与城市创建工作互相促进,齐头并进,为创建文明、卫生宜黄贡献力量。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履职尽责,宜黄法院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