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融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提质增效,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翰墨丹青庆华诞学宪宣宪绘梦想”庆祝建国70周年全市青少年法治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期:8月20日至9月20日
作品评审期:9月21日至9月30日
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市属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1.书法作品:含毛笔、硬笔作品。书体不限。毛笔作品最小不小于3尺(100×50cm),最大不超过6尺(180×97cm),硬笔作品采用297mm×420mm的A3纸张大小,竖式,横写、竖写均可,可以画格或画线。草书、篆书作品请另附释文。
2.绘画作品:含油画、水彩画、水墨画、漫画等,单幅、多幅不限。作品尺寸自定(最好组合后为4开纸单面),手绘、电脑制作均可,黑白、彩色亦可。
(二)投稿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标题、联系电话;作品正面写清作者姓名。同时需填写《参赛作品使用授权书》(见附件,文末可下载),随作品一并送达。书画作品如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
2.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3.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市普法办对参赛作品拥有复制、修改、拍摄、展览、出版及宣传等权利。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征集的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内容要求
1.突出法治主题,内容健康。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宣传重点,突出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展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成果。
2.富有时代特色,格调高雅。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学习和生活实际,以形象生动、轻松幽默、画面清晰、富有创意、感染力强的艺术形式,融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元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倡导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体现法治精神和时代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征集数量
(一)每县(市、区)选送法治书法、绘画类作品各30幅。
(二)市属每个大中专院校各选送书法、绘画类作品各10幅;肇庆学院选送书法、绘画类作品各30幅。
奖项设置及评审
(一)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
法治书法、法治绘画(含漫画)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对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奖品奖励,对优秀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一、二等奖作品将在“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上展示,通过网络投票评选最佳人气作品,各设最佳人气奖2名,分别奖励奖品一份,颁发最佳人气奖获奖证书。(注:合作创作获奖的,合作创作者每人均可获获奖证书一个,但奖品共享一份,由合作创作者自行协调分配。)
2.教师奖项:
对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品一份;对指导学生获得二、三等奖的老师颁发“指导老师”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品一份。
3.集体奖项:
以县(市、区)教育局、普法办及市直学校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15个,颁发获奖证书。
(二)评审办法
1.各县(市、区)对本地各类参赛作品进行县级初评,从中择优选送优秀作品到市普法办;市属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初评推荐,将作品选送到市普法办。
2.市普法办会同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聘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市级终评。(注:初评等次与终评等次不一致的,以终评结果为准)
来源:肇庆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