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获悉,近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与广州合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粤0104民初46873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在案证据显示,被告广州合聚公司从原告平台的微信公众号中“移植”了5583篇文章,聚合171个微信公众号,并产生点击量83273289次。据此不难认定,双方在本案中有竞争关系。本案中,原告因被告广州合聚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了广告收益损失,故应当以该损失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依据。
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广州合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等。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合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今日看点,与字节跳动无任何关系。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邓凌瑶
编辑 陶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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