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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卷作文“可为与有为”,不但考了命题作文,而且给了一长串的材料。我对这些材料的存在,有自己的看法。
这一大段材料纯属多余
我认为这些材料,完全可以删去。作文仅仅以“可为与有为”为标题,让学生作文,就完全可以了。
当然,作为全国卷的作文命题,一定要体现出慎重性。也许命题者担心,如果不说清楚,不说明确,容易对考生产生误导。如果命题者真是这么想的,那我认为命题者真是想多了。
每一位高三考生,他能走进高考考场,已经在之前经受了考试的千锤百炼。就语文科的作文来说,每一个考生都写过无数篇习作。审题训练,构思作文,对考生来说并不陌生。
所以,为了简洁起见,我认为全国卷这作文,上述一大段的资料完全可以删去,仅仅以“可为与有为”为题,就足以能够启发考生展开联想和思考。
标准的关系型作文
这是一则关系型作文,关系型作文的要义就是以二者的关系为立论的对象,明确提出二者的关系作为全文的中心论点,全文要围绕二者关系展开论证,并且要结合现实。
“可为”,这里有两个层面意思。
第一,是能力问题,个人能力完全可以去做。这是从个人角度来说的,你有能力去做。
第二,从客观条件来说,就是客观条件允许,从客观上来看,可以做。
总之,可为,是从客观具备的条件来说的。这个客观具备的条件,既指客观存在的因素,也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
有为,就完全不同了。
有为,就是有所作为,它更侧重于指经过主观奋斗而产生的客观行为,它必须以主观奋斗为支撑。如果不去奋斗,就没有“有为”!
可见,有为,跟奋斗密不可分。有为,强调的是主观的进取和奋斗。
可为,强调的是客观条件;有为,强调的是主观奋斗。那么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或者说全文应该以怎样的关系作为中心论点?
两个分论点可以参考
本文提出的中心论点,我放在文末。在这里,我先给大家提供两个分论点,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