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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武宁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7人

时间:2021-03-11 0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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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武宁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7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共17个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武宁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干部(不含教育系统教师,卫生系统医护人员仅限定报考法医、狱医职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

3.已满县内选调最低三年服务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含试用期;“三支一扶”等期满安置人员需安置后满2年)。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考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报考职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职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在选调中弄虚作假或逃避防疫措施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备案,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公开选调。

(一)公告时间:选调公告及有关报名附件将从加密网发至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公告与报名同步进行。

(二)报名时间:11月22日8:00至11月26日12:00(工作时间),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地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五)报名事项及要求:

1.提供《武宁县度公开选调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正反打印,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2.提供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印件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提供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4.现场报名扫码或发送申请进入选调工作群。

(六)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汇总。若选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低于1:3的,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通知该职位报考人员在11月26日17:30前改报一个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七)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将在选调工作群里通知,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进入考场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圆珠笔或水笔,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及电子通讯设备。

(一)时间和地点: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理论素养(无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电话查询个人成绩。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选调职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如遇自愿放弃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等情况,依次递补,按程序补充公告。

(一)面试公告:入闱面试名单及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武宁组工思讯”和选调工作群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场外指定地点等候公布分数,并签字确认。面试当天因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低于1:2的职位,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否则核减该选调职位计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考察及确定人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人选),每个职位按照选调计划数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是否有不良反映等情况,考察中还要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二)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性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入闱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七、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在“武宁组工思讯”微信平台公布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后,选调单位通知拟选调人员到岗工作,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不变。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同意调入的,统一填写调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不予调入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

八、有关说明

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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