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松江法院公布一起离谱的案件。
一名女子上班时接到房东李阿姨女儿的电话,对方表示房间需要用来办丧事设灵堂,让这名女子需暂时去宾馆住几天。
这名女子回到家后,看到吊丧的一幕,傻眼了!于是,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A:租出去的房子,房东没有使用权,只有租客才有使用权!这种情况租客可以告他要求赔偿!
网友B:我也经历过这种事,就在上海,大清早我还在睡觉就来砸门说她妈妈早上突然死了,要在房间里办事!我太善良了,觉得老人也不容易,连那几天的房租还有酒店的钱都没有要,结果后面就被啪啪打脸了
网友C:虽然古话说死者为大,但是把租出去的房子私自改成灵堂也是相当炸裂。反过来如果租客用租房来办灵堂你看房东跳起来不。
网友D:好吓人,租出去的房子没有经过租客同意就擅自进去设置灵堂,真离谱。
魅力非凡的你看完后有什么真知灼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