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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 劳务派遣工转正申请怎么写(六篇)

时间:2019-03-19 0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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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 劳务派遣工转正申请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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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一、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主题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秦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区域或地点为 。

第四条 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严格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工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甲方同意,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保证用工单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标准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用工单位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应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月或按 。乙方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用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工资,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补充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条 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工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本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得终止,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违法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以下条款: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河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主题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住址:邮编: 户口所在地: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为劳务派遣工,派遣乙方到 (以下简称丙方)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点为 平阳县 ,具体岗位(工种)为 ,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积极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实行 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以上,奖金按丙方规定考核由甲方代发;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及各类补贴、津贴,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工资、奖金等发放清单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册代为发放;

4、每月工资支付期限为 15 日前,遇休息日和节假日提前支付。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经济补偿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解除和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规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失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乙方在职期间,由丙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后,在丙方未满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 1 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分摊支付违约金。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间,由丙方统一管理。期间乙方若发生工 伤事故,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被处罚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间若违反丙方岗位职责或违规操作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名誉的,按丙方的经济赔偿规定处理,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

十二、本合同条款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均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并对合同规定条款作相应修正。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用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全面履行”的原则,依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开展派遣合作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需求、派遣岗位、录用条件等要求,派遣已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至甲方处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三方关系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派遣岗位、录用条件,合法使用乙方派遣员工,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

3、 派遣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归属乙方,所有用工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协议期满前,任何一方如不续约,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无书面通知不再续约签协议,视为双方同意续延一个协议周期。

第二章 派遣员工的管理

第三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录用条件、薪资待遇等,甲方应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与派遣员工在依法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确定上述内容。

第四条 甲方调整涉及派遣员工重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加班费、工资待遇等)的事项时,甲方应先与乙方协商,经派遣员工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有权利各自制定涉及派遣员工的规章制度,并向派遣员工履行告知义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将上述规张制度提交对方备案。

第六条 派遣员工考勤、考核和工作时间

1、每月 1 日至 30(31) 日为一个考勤统计周期。

2、派遣工实行 标准 工时制度,由甲方负责依法安排作息时间。

3、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负责按照规章制度对派遣工实施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并将考核、考勤统计结果于每月 5 日前反馈给乙方。

第七条 派遣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1、 派遣员工工资标准由甲方依法制订。因甲方原因致使派遣员工未能正常出勤造成派遣员工当月低于用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甲方补足。

2、 派遣员工医疗期工资待遇、甲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照国家及用工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支付。

3、 派遣工非因工伤亡所需支付的社会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依法确定派遣工的意外保险等福利,由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投缴手续,并向甲方备案。

5、 甲方应保障乙方派遣员工享有休息与休假的权利并依法支付假期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现场管理,如派遣员工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该派遣工追究赔偿,乙方应积极协助。

2、 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

3、 甲方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将派遣工退回乙方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员工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等法定用工单位应支付的待遇。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 派遣工正式入职后,甲方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履行用工单位的告知义务,并完成派遣员工的各类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等。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作要求和合格标准、出勤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及依法制定各类规章制度等。

2、 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及省市要求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等。

3、 派遣员工发生事故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协助乙方收集相关事故资料。

4、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支付。

5、 乙方应办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照国家及省市工伤保险的规定社保未能报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将辞职或自动离职的派遣工信息及时间向乙方反馈,以便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停保或退保手续;因甲方迟延反馈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甲方进行批量裁员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妥善处理退员事宜,并按协商一致的标准向被裁员的派遣员工结清全部工资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对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以保障派遣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劳务派遣正常进行。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交涉意见,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交涉意见后,应及时书面回复,停止实施违法或不当行为,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一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派遣员工个人职业信息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复印件。

2、 依法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工资待遇、办理用工手续。

3、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完成对新员工录用派遣员工的公共职业培训承担相关费用。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和地点、派遣期限、职业危害、公共生产状况及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4、 妥善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于派遣工之间的关系,但乙方管理人员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从事与双方合作无关的事务。

5、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发放派遣工工资。不得随意克扣甲方已全额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 依法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因乙方未及时为派遣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的,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工伤保险规定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及相关理赔事宜。

第五章 费用结算支付

第十二条 本协议所指劳务服务费包括:

1、 派遣员工工资;

2、 意外保险;

3、 劳务服务管理费;

4、 本协议有限期内经双方确认的其它费用。

5、 上述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见附件一《劳务派遣费用项目构成明细表》

第十三条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 派遣员工工资:

甲方于每月 10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向乙方提供所有派遣员工的考勤、考勤及其他相关资料。乙方收到后,制作成乙方格式的工资表给甲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每月7日前将派遣员工上月工资转账至乙方账户。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上月工资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给派遣员工。

2、 劳务服务管理费:

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于每月 7 日前将上月劳务服务管理费随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一并支付。

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十四条 如国家或区市政府部门就工资、保险福利及税收等政策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调整后的政策所确定的基数、比例等相应调整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费用标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违约需承担经济赔偿,甲方有权在当期结算的费用中直接扣减。

2、 乙方故意拖欠员工工资或加班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派遣员工向劳动或司法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诉讼,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2、 退员补偿:

因甲方原因发生退员时,首先由乙方进行合理安置,对乙方安置员工(含伤、病、孕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实际发生数由甲方承担。

3、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费用(含乙方基于本协议合作原因依法垫付本应甲方承担的工资/补偿款项)的,每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额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款达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赔偿责任。

第七章 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协议终止

1、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或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协议内容。对方不同意解除而另一方自行终止的,以书面通知生效日视为解除日,但解除方应按上一月劳务费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自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0天内及时交还甲方的工作物品、授权书等,清理乙方物品,撤离甲方场所。

第十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应以直接送达或快递等书面形式或以本协议确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文件为标准确定其效力。

2、 双方确定如下人员负责本协议相关履行事项的联系沟通,如有更改,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职务: 电话: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主题劳务派遣转正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青岛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 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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