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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 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及应对措施(5篇)

时间:2020-05-08 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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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 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及应对措施(5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今年以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压倒性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漾濞“5·21”地震恢复重建工作,创新实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三项机,着力构建“五个一”措施强化监测,打出一套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的“组合拳”,现将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情况

一是抓实“三举措”,确保实现“三早”要求。探索实施“风险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防止返贫的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帮扶。建立防止返贫风险预警机制。风险预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明确13个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程序,确保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及时核实。“线下”:镇村干部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实行“一月一排查”,第一时间提出预警风险并逐级上报。对行业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及时入户核查。建立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坚持科学预警监测、快速精准帮扶、及时消除风险的原则,州级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县市和对口行业部门;县市和行业部门及时比对核实,2个工作日内反馈乡镇和村。乡镇和村3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查。对主动排查发现的预警户,要求当天完成入户核查。列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以“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稳定实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收入持续稳定、支出负担问题稳定解决”为基本标准,1个月内启动帮扶、落实措施。建立防止返贫责任追溯机制。明确州、县、乡、村四级风险预警和帮扶责任,坚持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帮扶责任一并追溯。全面落实“双月督导”“双月调度”“双月通报”制度,成立12个督导小组,按照一轮一方案、一台账、一通报、一汇报“四个一”工作要求,对12县市开展督导。组织召开督导情况汇报会,形成县市问题清单,到村到户的问题要求限期办结;“点对点”印发《督导通报》,压实县市主体责任抓整改,抄送行业部门,发挥主管职能促整改。

二是抓实“一平台”,确保实现监测帮扶全覆盖。在祥云县试点的基础上,12县市按照“一键式”办理、“一站式”服务要求,全力推进统筹衔接、高效便捷、施策精准的综合救助新平台建设工作。1.统筹协调、联动配合,实现工作“高位推动”。县市组建“政府救助平台”调度中心,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高效推动工作落实。2.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实现服务“一网通办”。将“政府救助平台”与县市有关部门信息数据系统有序接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通。3.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推进任务“高效落实”。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联动机制,全力推动服务事项按时办结。4.抓实培训、强化宣传,切实发挥“政策红利”。开展全流程培训,做到“经办工作人员100%会使用、低收入人口100%会使用”的两个100%。截至12月28日,共接到有效群众申请事项11718件,办结9770件,正在办理1948件。

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因灾返贫风险有效控制。,大理州境内先后发生了漾濞6.4级地震、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全州上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应对灾情,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启动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化跟踪监测,及时将有返贫风险的88户314人受灾人口纳入监测对象,其中漾濞县53户169人、洱源县35户145人。集中力量对受灾农户进行“一户一方案”分类施策,采取民房恢复重建、防贫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培训、产业帮扶等精准帮扶措施,全力消除因灾住房保障不到位的返贫致贫风险,化解灾害对农村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产业就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受灾地区因灾返贫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切实守住了脱贫攻坚成果。

截至12月28日,全州“三类”监测对象共11100户37755人(脱贫不稳定户4565户16223人、边缘易致贫户5637户1882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98户2708人),通过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目前已消除风险6763户24166人。

(二)年中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6月11日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围绕工作对象、标准、程序、帮扶措施、完成时限等监测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大理州乡村振兴局对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6000元)为参考,聚焦“脱贫户、已纳入系统的监测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重点人群,持续跟踪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对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隐患,因罹患重病大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风险因素逐户逐人分析研判,排查出收入风险635户、住房问题户105户、因旱情影响水源水量减少或工程老化等问题造成群众饮水不方便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89件。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和致返贫风险点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入户调查、逐级审定新识别“三类人员”新识别509户1987人,标注风险消除8户30人。集中大排查后全州“两类人员”共计10918户37593人,已消除风险9903户33645人,未消除风险1015户3948人。

(三)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级的部署安排,印发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退尽退”的要求,全面部署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户清退225户842人,人清退14人,风险标注回退307户1199人,风险消除回退3412户10507人,标注风险消除307户1199人,新识别770户2607人,自然增加156人,自然减少265人。

(四)年度监测对象动态情况

1.年度监测对象新识别、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回退、情况,年末已标注风险消除和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情况等

全年累计新识别“三类人员”1646户5986人(脱贫不稳定户982户3642人、边缘易致贫户229户78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35户1560人),标注风险消除244户997人(脱贫不稳定户238户975人、边缘易致贫户4户1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11人)。截至目前,累计消除风险6763户24166人(脱贫不稳定2326户8511人、边缘易致贫户4713户1483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64户824人),未消除风险4337户13589人(脱贫不稳定2239户7712人、边缘易致贫户1464户399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34户1884人)。

2.监测对象按风险原因分类情况。全州11100户监测对象具体致返贫风险原因为:因病3715户,因务工就业不稳2691户,因残1498户,因学1190户,缺劳力858户,因意外事故370户,因产业项目失败361户,因自然灾害161,因安全住房81户,其他165户。

3.监测对象分类情况。全州三类监测对象11100户3775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4565户16223人,占42.97%;边缘易致贫户5637户18824人,占49.85%;突发严重困难户898户2708人,占7.18%。

4.年度监测对象清退情况。全州共清退532户2041人,其中:风险标注回退307户1199人、整户清退225户842人。按户类型看脱贫不稳定户307户1199人、边缘易致贫户225户842人。清退对象主要为有公职人员、有消费型车辆、开公司办企业、有商品房、有铺面,刻意隐瞒家庭实际情况等“十项负面清单户”以及整户外迁、整户销户等情况。

(五)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监测对象分类帮扶措施落实情况。4873户享受产业帮扶,占43.9%,5374户享受就业帮扶,占48.4%,1078户享受享受金融扶贫,占9.7%,1417户享受公益性岗位,占12.8%,4513户享受健康帮扶,占40.7%,1387户享受教育帮扶,占12.5%,3156户享受基础设施改善,占28.4%,3541户享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占31.9%;享受饮水安全保障73户,占1.0%,享受住房安全保障165户,占1.5%。

2.单一风险监测户和帮扶措施对应情况。全州单一风险户8848户,帮扶措施基本做到帮扶措施与风险相匹配,措施能用、管用。帮扶措施匹配情况:因务工就业不稳2448户,享受就业帮扶1976户、公益岗位386户、产业帮扶1065户;因病2772户,享受健康帮扶2364户、综合保障1873户、社会帮扶114户;因残1149户,受益综合保障1128户、社会帮扶103户、健康帮扶610户;缺劳力759户,受益综合保障措施595户、社会帮扶40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226户;因学920户,受益教育帮扶755户、义务教育保障277户、社会帮扶42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269户,受益综合保障217户、健康帮扶135户、就业帮扶85户、产业帮扶99户、教育帮扶43户;因住房安全64户,受益住房安全保障政策64户;因产业失败316户,受益产业帮扶231户、就业帮扶143户、综合保障150户;其他因收入不稳等48户均受益就业、产业等帮扶政策。

(一)强化数据比对,做到发现快。我州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交通意外事故、产业失败等13项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每月5日前比对核查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预警信息,由乡村振兴局汇总分析后,及时向乡镇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风险预警信息6期9.4万余条。

(二)强化实地核查,做到响应快。实行常态化排查和不定期核实相结合的风险核查机制。每月15日前由乡(镇)村两级组织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等工作力量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开展常态化排查,第一时间掌握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户信息情况,及时提出预警风险并逐级上报;对行业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户,随时入户、随时核实,及时上报风险核实信息。

(三)强化上下联动,做到调度快。严格执行“双月调度”,建立市县工作交流机制,按月收集市县反馈的问题,通过调研暗访、数据监测、工作提醒、督导通报等方式,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漾濞“5·21”地震和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做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网格化”大排查,及时精准掌握受灾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为有效做好“事中救助”和“事后帮扶”提供依据。二是跟踪监测,分类救助。及时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逐户分析风险,分类逐项消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漾濞县享受民房恢复重建31户,申报防贫保险1户,种养殖业扶持42户,就业转移扶持16户,享受公岗11户,享受低保28户。洱源县享受住房帮扶37户、教育帮扶8户、民政救助27户、申报防贫保险34户,就业帮扶14户,产业帮扶5户,医疗救助4户,其他帮扶16户。三是强化帮扶,落实政策。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强力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帮扶工作实。严格执行“双月督导”,成立州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村入户抽查核实监测对象风险预警、识别认定、落实帮扶、风险消除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立行立改。坚持一轮一方案、一动员、一台账、一通报“四个一”制度,对督导发现问题“点对点”下发《督导通报》到各市县,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抄送各行业,发挥主管职能促整改,实现督导成果州县乡三级共享。

今年来,为有效面对基层换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大等问题,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落实、落细,全州投入工作经费430.98万元,举办防止返贫监测业务培训595场次,培训3.19万人次,组建动态监测工作队1148支,1.8万人参与动态监测工作;参与风险预警部门13个,推送核实风险预警信息9.4万条,参与信息比对部门25个,比对信息23.1万条;综合分析研判16.54万户,确定为重点入户核查对象2.49万户;1.8万人参与入户调查,完成入户调查13.85万户;0.18万人参与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一)思想松懈重视不够。脱贫摘帽后,部分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认识不足,有歇歇脚、喘口气、松劲懈怠的思想,在贯彻落实“四个不摘”,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上仍有差距。

(二)监测帮扶仍有短板。群众对政府救助平台的知晓率不高,群众还是习惯于到村委会、到乡镇进行线下求助,在线申请救助较少,核查办理还不规范。

(三)群众增收面临挑战。受乡村自设的公益性岗位减少等因素影响,脱贫群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乏力。

(四)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乡村两级从事扶贫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新进人员政策理解不深、指标把握不准的情况,数据质量较脱贫攻坚期有所下滑。

(一)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底线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具有大理特色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三项机制落实,继续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核查,双月一督导、一调度、一通报”机制,进一步压实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网格员的监测联系责任,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工作,确保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特别是加大对漾濞、洱源等受灾地区的监测帮扶力度,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切实巩固好受灾地区脱贫攻坚成果。

(二)落实好“一平台三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把落实“一平台三机制”作为衔接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逐步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衔接政策措施。加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广运用,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提高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从会用向好用转变。做实“双绑”的合作社清单、龙头企业清单、农户清单,到2025年,新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户,州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0个,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个。通过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社合作等方式开展股份合作,增加村集体收入,到底5万元以上占90%以上,到底达100%、以县为单位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加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都有一技之长、多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引导群众自强自立、发展致富,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问题。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五、监测步骤

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在3月2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干部、网格化精细管理工作队成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一次入户排查。

第二步:重点“访”。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力量对村上报的初步监测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新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评定标准,进行核实并综合评定是否符合监测对象条件。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镇上。

2.镇上评定。镇扶贫办对村上反馈对象名单,组织力量开展动态监测,并据此开展暗访督查督办。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镇扶贫办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监测对象信息,组织人员及时在国家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由扶贫开发局把国家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乡(镇)、村同时建立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扶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分级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今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及时开展评定,准确录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从4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巩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镇上综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流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是指属于甲方所有的,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者不能从外界公开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或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机构改革方案、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本、样品、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即是甲方保护其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措施之一。

二、甲方依法享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终止与甲方劳动关系一年内,因履行职务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者转让这些职务成果。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关知识产权。

三、保密责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有不明确之处,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除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方员工)知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3、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直至甲方的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以解密等方式公开时止。

四、竞业禁止义务

1、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第二职业;

2、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似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

4、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当于离职前,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财物和载有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件记录、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光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乙方应保证有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信息不外泄,并不得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擅自保留或复制或交与任何第三方。

五、经双方协商,乙方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将按月发给乙方补偿费用。补偿费用为:□无。□以乙方离职前12个月本单位的个人月实发平均工资的为标准。领取方式为乙方逐月到甲方领取。 (协商解决,但必须有,劳动法有规定,但没有规定标准)

六、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本单位个人月实发平均工资的五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承担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技术完全公开的,甲方的实际损失为该项技术的全部价值,价值认定由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入职甲方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期间。

本协议所称的离职,是指乙方表示终止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乙方的非正常离职。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本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最后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收入;

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收入。

补偿费的数额不得低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偿费按年(月、季)支付(或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或甲方通过银行支付、甲方通过邮局支付)。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二、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2)、(3)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各项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四的利息来计算。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视为拒绝支付)。

3.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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