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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红色旅游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疆旅游感受写写(三篇)

时间:2018-10-30 22: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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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红色旅游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疆旅游感受写写(三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新疆兵团红色旅游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所有地州市迈入高速公路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提到新疆取得一系列发展成就,令墨玉县阿克萨拉依乡乌尊艾日克村第一书记吾肉孜阿力·哈西哈尔巴依深有感触。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的发展变化有目共睹,各族人民的生活越过越有滋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大提升。”吾肉孜阿力说,我们要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新疆工作总目标,为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

随着脱贫攻坚号角吹响,阿克陶县这个身处南疆地区的深度贫困县,成为边疆地区跨越发展的时代见证。一个个贫困村、一批批贫困户脱贫退出,当地农牧民生活迎来可喜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脱贫攻坚的奋斗方向。”阿克陶县扶贫办主任王清勇说,要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向最后的贫困堡垒发起冲锋,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路基防护、铺轨作业……时值金秋,洛浦县和田至若羌铁路架设现场,100多名工人加班加点、倒排工期,挥汗如雨奋战在施工一线。

“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动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吸纳当地人口就业,努力将和若铁路建成致富之路、希望之路、幸福之路。”中铁北京工程局和若铁路s1标项目经理部副经理苏朝伟说。

新疆阿拉山口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口岸。今年1月至8月,阿拉山口验放进出境中欧班列同比增长均超过40%。

“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对外开放的要求,深化改革、主动作为,在减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上持续用力、深入挖潜,为新疆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高地作出新贡献。”阿拉山口海关关长王传杰说。

稳疆兴疆,法治为基。

位于哈巴河县的阿克齐镇民主中路社区,居民人数多、管辖范围大、管理难度高。为破解这些难题,当地社区在辖区成立临时党支部,调动下沉干部、社区干部、党员、双联户长等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我们要认真履行基层干部的职责,把街道和社区工作做实、做精、做细。”社区干部马迪娜·木汗表示,要进一步增强基层社区的组织动员能力,发挥基层社区优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释放法治正能量。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新疆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开展治沙治水和森林草原保护工作,让我们十分振奋。”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曾凡江说,今后要在科研工作中进一步关注荒漠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维持和良性循环,努力实现环境治理与农民致富、产业发展和绿洲保护的和谐统一。

家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热依拉·麦麦提是巴州博物馆讲解员。多年来,她致力于通过文物讲解工作宣讲和传播新疆历史文化,同时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介绍新疆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和繁荣进步。

“这些年来,新疆发展快、变化大,人民安居乐业,大家都深有体会。”热依拉说,“作为一名文博工作者,我们不仅要运用丰富的历史知识储备向各族群众精准宣讲新疆历史文化,也要理直气壮宣传新疆社会稳定的大好局势、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成为新疆故事的传播者。”

“在新时代扎根边疆、奉献边疆,正是新时代青年将自己的梦想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的机会。”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地质工程部主任郇志鹏说,“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继续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为新疆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新新疆兵团红色旅游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

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九条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五条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八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二十条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一条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二条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五条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五章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一条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第三十二条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三条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六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第三十九条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四十条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一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四条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

最新新疆兵团红色旅游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近期我院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了“我与总目标大反思、大讨论、大谋划专题教育活动”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进一步学习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现结合工作剖析以下几点问题:

针对落实总目标意识淡薄、总目标责任不强、总目标落实不力。

1、欠缺对总目标学习认识的高度。由于平时较多的工作加以延误,产生了“学不学不是很重要,做到工作才重要”的以干代学的思想,没有把学习总目标摆到重要的位置,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

2、欠缺学习总目标的广度和深度。平时的学习中,只注重看些时世新闻之类书籍,对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涉猎较少;只注重基本的材料整理方面的知识,对有一定深度的业务知识涉猎较少。学习的知识缺乏理论上的深度和广度,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学习停留在表面上。

1、理论学习深入不够。工作中忙于具体事务的时候较多,习惯按上级要求学习,主动学习的时候较少,片面的认为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重要。

2、学用结合不紧。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上还做的不够。加之平时工作繁忙,对一些新知识、新理论只是浅尝辄止,不求深入研究

原因分析

一是对总目标的认识不透。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以及党中央对全疆的稳定和经济形势做出的准确判断,学习不够、领悟不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的不深不透,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政治修养,放松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改造,特别是对我们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两面人”的现实危害认识不足,警惕性下降,忧患意识缺失。没有把理想信念的升华和实现党的现阶段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没有把理想信念的锤炼融入到具体实践中去。

二是对担当精神的不够。满足于按照“规范动作”办事,没有过深地研究和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遇到棘手问题,经常碰到挫折,斗志不免有所减弱,工作起来顾虑也多了,甚至产生了依赖上级医生决策、依赖科室主任执行的情绪。反思自己,主要是缺乏担当精神和敢于吃苦、甘于奉献的奋斗精神。

整改措施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的聚焦总目标,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牢牢记在心里。在思想上认同、行动上紧随、落实上坚决对自治区的组合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我要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是生在新疆,长在新疆的,是新疆的儿女,总目标是我们终身奋斗的目标,没有与总目标无关的地区,新疆的每一寸土地都需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医院的一份子,在工作中要做到对每一位病人一视同仁,不搞民族歧视,认真履行作为一名医生的职责和义务,只有做好了一名医生的本职工作才能为患者造就一个和谐的就医环境,在单位工作中落实好总目标。并且在生活中,要贯彻总目标的落实,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要按照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爱岗敬业,关爱病人,多做民族团结的事,在治疗上和生活上给民族同胞进行帮助。对今后的工作任务进行逐项梳理,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把工作做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坚决与两面人作斗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打赢反恐维稳斗争的坚强保证。在这场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激烈交锋中,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做出表率。党员干部中如果出了表里不一的“两面人”,出了组织策划暴恐活动的“幕后黑手”,给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带来的危害不可估量。如果“两面人”出现在领导干部中,权力就可能成为“三股势力”的保护伞,反恐维稳的各项举措就难以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甚至会产生倒行逆施的危险;如果“两面人”出现在政法队伍,反恐维稳的行动力、战斗力就会大为削弱,犯罪分子就有可能被袒护包庇,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伸张;如果“两面人”出现在基层干部中,自然无法引导群众、发动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强基层打基础”也有可能成为一句空话,更难凝聚起反恐维稳的强大力量。如果两面人出现在卫生系统,那我的危害会更大,就好比原新疆医科大学校长哈木拉提,医生是治病救人的天使,但他的思想毒瘤影响了一批茫然的学生,让他们成为了分裂新疆的牺牲品。

总而言之,面对国家和民族欣欣向荣的大好发展局面,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我要以党的十九精神为指导,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拥护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总目标,争做社会稳定的维护者、民族团结的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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