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时间:2019-12-26 20:17:07

相关推荐

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 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八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王明团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公司质量负责人郭进京毕业于蚌埠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售后主管王士峰,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大专学历。目前均在职在岗,没有在其它公司兼职。

场地为商住两用楼,地址:安徽省颍泉区阜阳工业园管庄路东侧6号,使用面积与国家规定相符,办地场所配有电脑、电话、网线、桌椅、文件柜等,且摆放整齐、合理。

仓库内整洁卫生,通风、明亮。有温度计、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及消毒区等。内有黄、绿、红三色标识。

1.公司建立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完整,便于日后管理。

2.公司收集并保存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文件。

3.公司建立了供货方案,有购销凭证及质量保证协议。

4.公司建立了质量问题投诉、查询制度,及时负责地处理用户投诉并做好记录。

5.公司建立了客户档案,设立了质量跟踪卡。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甲方: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丙方: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和寻求稳定客户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三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和一致对外,避免日后三方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订立本协议。

一、各方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

1.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入股作价与出资方式、出资额

详见各方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三、投资各方风险共担明示条款

1.投资各方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方的入股投资项目、入股投资公司和投资金额内容,并认同分别共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2.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一致同意和认可投资各方所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3.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行使各方在两个入股投资公司中的股东的权利义务(详见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4.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明确三方在所入股投资公司中作为股东权利的权限、范围和期限(详见投资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的相应规定事项)。

5.投资各方不得在分别投资入股公司后进行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内部之间在分别入股投资公司内部股权范围内进行内部购买、转让、合并,购买、转让、合并的股价以原投资入股股价为准和双方进行转让约定。

6.投资各方因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破产清算情形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须的开支费用。

7.投资各方因分别投资的项目公司发生亏损产生分摊亏损费用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共同分摊承担亏损费用。投资各方在其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时,取消分取红利。

8.当投资各方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和出现严重债务、破产清算情形时,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拒绝按照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入股投资公司的亏损费用、对外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

9.除甲方外,投资各方就分别共同投资入股两家公司,并分别共同授权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行使投资各方在两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表明投资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并尊重甲方代表投资各方行使在三家阀门公司所作出的任何为合法合理行为,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拒绝认同甲方在两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要求甲方个人归还投资各方投资款,以免损害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利益(投资各方进行内部股权转让、购买、合并除外)。

11.未经投资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投资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资公司中所享有的内部股权进行质押、抵押和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经投资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资各方就分别投资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资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共同需要除外)。

四、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和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如有违反,则守约方视违约方泄露情形严重与否,有权书面共同决定是否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是否要求违约泄露者承担全部违约或部分违约责任(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2.投资各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各方有权书面共同决定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投资各方依法授权从事与投资事项有关内容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资各方所分别共同签定的两份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摘要:廉洁是我国开展各项工作所共同面临的话题,在社会主义进程不断加快,各种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的形势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廉洁风险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大量的研究调查中发现,我国招投标的过程中,几乎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不廉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威胁着集体以及国家的利益,因此构建完善的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几点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

我国工程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多,招投标领域也更加繁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投标领域的额竞争也更加激烈,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一部分的招投标企业在招标过程中才用了很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不但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正常发展,也破坏了行业发展的规律,不利于社会和谐,因此针对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方面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一)提高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强度

在构建招投标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是重点内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能够是招投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在招投标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针对招投标随意降低成本的行为并没有威慑力度,为了完善这个部分,我国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一旦出现串标或者是低价竞标的行为,应该立刻给予惩罚,并相应的提高罚金比例,实施双倍甚至是三倍的损失赔付制度,从而违法的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足。

(二)增补明确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从目前所有的违法行为来看,必须要保障所有的行为都具有相应的惩罚标准和要求,将现有《招标投标法》中没有涉及条文和规定,要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比如违反第三十七条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规定、违反第二十四条关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之间最短时限的规定等。

(三)健全实施宽免制度

在招投标过程中,串标行为十分恶劣,同时也存在极大的隐蔽性,很多行为都很难被发现,在这个方面我国同样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完全的宽免制度,增加串标行为人摒弃这种行为的几率,根据他们实际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一定宽大处理,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发现串标行为的几率。

(一)加重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资格处罚

资格处罚就是针对那些利用某种合法的职业进行违法犯罪的特点,具体来说,就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剥夺其一定时期的从业资格,进而达到约束其行为,避免其犯罪的目的。

(二)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

构建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强化招投标诚信体系,从而实现对违法不廉政行为的打击,最近几年我国很多地区都相继建立了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这项制度的出台,极大的控制串标行为,促进了投标过程中的诚信行为。

(三)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

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具有较高串标风险抵御能力的“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推广用,防范恶意中标后不按合同履约的不良行为。同时,通过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用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制约关系,使真正有信用、有实力、有能力的队伍脱颖而出,夯实招投标市场的诚信建设基础。

(四)建立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建立健全全行业甚至全国性的统一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并实时对全社会公布,为招标方提供信用参考。建议由国家层面出台各行业诚信标准并立法强制执行,并设立一个归口部门负责诚信档案的基础管理和诚信单位的评定,改变目前诚信评级机构多而缺乏统一标准的混乱现状。

实行岗位交流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违法不廉洁的行为,由于岗位是在一定时期内进行交换,很多想要犯罪的人员,没有做好准备,或者是已经被监督控制,从而阻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投标资格核准,银行窗口等重点岗位施行这项制度,并实现岗位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工作人员之间彼此监督,互相管理,大大提升了岗位信誉与工作质量。

招投标过程中,针对窗口办理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是提高业务可靠性与廉洁性的有效手段。保障没想操作的透明度与公开性,比如在大厅设置10左右的办事窗口,每个窗口所办理的业务都相同,人们可以随意选择窗口,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将招投标相关信息及时披露,做到公正,公平公正。建立网络平台,在方便人们分享信息的同时也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在信息技术不断普及的形势下,电子平台也将愈发完善,因此提高窗口办理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实现办公自动化与公开化,已经成为了招投标领域建立廉洁机制的重要内容。

为激发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营造崇尚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办一中心”通过完善学习先进制度,把原来以学习外部先进典型为主的制度,完善为通过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把学习外部的先进典型与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相结合的制度,树立内外标杆。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向外地先进典型学习,以弘扬正气,防止不良风气的侵袭。

随着我国各种项目工程的不但增多,招投标市场也有了迅猛发展,由于招投标中各方主体都是在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利益,从而导致很多招投标过程中都存在不廉洁的问题,加之我国在这个领域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都有所欠缺,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几方面的论述,希望能够为我国招投标领域廉洁机制的构建尽一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廖启宏,葛玉凤.关于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02).

[2]孙秋建.重点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管理中的研究和实践[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07).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早期风险管理

建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从世界银行引进了项目评估制度,1999年,建行信贷委办公室的成立和专职贷款审批人队伍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审贷合一的传统做法,实现了信贷经营和信贷风险管理的初步专业化运作。2001年起,建设银行逐步取消兼职贷款审批人,每一笔贷款由专职贷款审批人独立判断、独立决策,不受客户、经营部门和其他人员的干扰,专职贷款审批人对自己做出的审批决策负责。同时,专职贷款审批人的任命和退出都需经总行审核同意,每一位都是从具备基层实战经验的信贷经营人员中选拔出来的专业型人才,不从事其他工作,专职信贷审批。

建行便率先实施了审贷分离、专家审批,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信贷经营、信贷审批和信贷风险管理的平衡制约,建立了专职审批人制度,为以后的稳健经营和风控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垂直管理、平行作业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3月,建设银行针对上市后即将面临的对风险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总行专门成立了风险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借鉴国际一流商业银行先进经验,结合本行实际,成功地在江苏、湖北、广西和厦门分行进行了风险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在试点基础上,建行确定了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此次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集中、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和覆盖各种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有效平衡风险与回报管理能力的商业银行内控和运行机制。当前和近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垂直管理为主要特征,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相对独立的报告线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以平行作业为重点,前移风险管理关口,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增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独立性,不断提升风险与回报管理能力。

3月,中国建设银行颁发《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全行系统全面推行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在业内率先示范实行了以“垂直管理、平行作业”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风险管理向集中、统一、专业的方向转变,由置身流程之外向融入流程转变,由被动防御向主动出击转变。

所谓垂直管理,指总行对风险条线(包括风险管理部门和信贷审批部门)现行实施垂直化管理,建立一条由首席风险官、风险总监、风险主管、风险经理组成的独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报告线路,即总行设首席风险官,一级分行设风险总监,二级分行设风险主管,向县级支行派出风险经理。

这样的组织架构下,总行设置首席风险官,协助行领导组织全行全面风险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而在各分支机构内,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相对独立,实施垂直管理。即一级分行的风险总监则由总行统一派出,对首席风险官负责,向首席风险官和所在分行负责人双线报告,但以纵向的“负责报告线”为主、以横向的“报告线”为辅。通俗地讲,一级分行的风险总监捧着总行的饭碗,听命于首席风险官,从某种意义上,保证了总行统一制定的风险制度和政策顺利贯彻。

所谓平行作业,指的是在信贷业务流程上,建立由风险经理和客户经理共同参与贷前评估、客户评级、贷款申请等各个业务环节的平行作业方式,风险经理参与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实现了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的有效衔接。通俗地说,风险经理不是“看”客户经理的脸色,而是风险经理、客户经理“四只眼”共同看客户、看市场、看风险。

7月,38个风险总监走马上任,开始履行全新的岗位职责。为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38个风险总监中有36个是异地任职。

在此次风险管理体制改革中,建设银行将在风险政策制度、计量分析、风险监控等方面,实行全行整体层次上的集中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报告线路。实施风险过程控制,前移风险管理关口。按照客户导向优化业务流程,建立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的平行作业机制,加强前中后台的整体联动和有效制衡,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条线人力资源管理、业绩考核、审批、授权管理等风险管理机制,细化和完善相关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确保风险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

通过改革,建行风险管实现“五个转变”:在管理理念上,由控制风险为主向经营管理风险转变,提升平衡风险与回报的能力;在管理模式上,由层级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提高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在管理机制上,由部门间相互制衡为主向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相互制约、各岗位自我约束与协作并重转变,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内控和运行机制;在管理手段上,由定性为主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转变,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在管理范围上,由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向各种风险管理并重转变,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建行还在就建立了全行统一的风险偏好,不断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据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出台了第一份《风险偏好陈述书》,近几年来根据新的形势变化,不断进行重检修订。统一了建行经济资本、风险资产在不同风险类型以及不同区域、行业、客户等维度的配置导向,并通过建立风险偏好监测机制,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符合风险偏好要求。

风险管理体系变革:从垂直管理到层级管控

以来,金融形势日趋复杂,同业竞争加剧,商业银行信贷经营能力、风险管理水平面临严峻挑战。新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原有模式出现了种种“不适应症”。

在垂直风险管理体系下,“听得到炮声的人”(行长)被排除在了信贷决策之外,而由风险总监任牵头审批人的审批体制得以确立。(行长、风险总监)双向报告体制的初衷是加强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强调经营过程中道德风险的防范。经过多年的磨合,形成了一套前后台平行作业,合作分工又相互制衡的体系,对良好信贷文化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对“一把手”的制约上成效显著。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把手”(行长)不干预信贷决策的做法难以适应商业银行拓展市场、维护客户的需要,审批流程过长、效率低下、责权不对等、客户体验差的抱怨不绝于耳;经营部门和风险部门之间的博弈也日趋激烈。风险总监往往扮演着牵头审批人的角色,按照相关的制度设计,拥有一票否决权。同时背负着经营和安全运营职责的分行负责人,只有否决权。“在不对经营绩效负责的情况下,风险总监更倾向于行使否决权。前台部门、业务部门千辛万苦争抢来的客户,在审批时常被否决。”这令风险总监与经营团队之间,不免剑拔弩张。在现行审批体制下,风险总监对项目的判断往往是“可做可不做的,就不做”;而对背负着经营压力的前台部门和分行负责人而言,“可做可不做的,就得尽量做,因为没有别的可做”。“分行长在重要问题上说了不算,而风险总监既不用对业绩负责,也很少因为出了问题挨板子,双方的矛盾可想而知。”

不少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说。“风险总监是国外风险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前提是国外的银行大都实行事业部制管理,国内的银行基本属于层级管理,所以这种将国外的做法直接移植,未必行得通。”维护这次改革的知情人士认为,原有体制在实践中已背离初衷,因过分超前,脱离当前经营实践,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的体制已走到了十字路口。

更复杂的挑战则来自于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的急剧变化。随着金融脱媒和影子银行的膨胀,中国商业银行传统风险管理仍侧重于单个行业、单个客户、单笔业务的风险管控,单项风险控制良好,但多项风险叠加的组合风险却可能大增。

在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发生较大改变的情况下,风险爆发正从单个交易风险为主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转变,由表内业务风险为主向表内外关联风险同时爆发转变,由贷款业务风险为主向全业务风险连锁爆发转变等。这就要求大型商业银行超越侧重单项风险的管理理念,牢固树立组合风险管理理念,对全部资产和业务进行统一摆布和动态调整,提高银行的风险收益匹配结构,实现资本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尽管建行垂直管理体系近乎完善与健全,新形势已经对大型商业银行在统筹平衡风险、创新及收益,缩短风控链条,权责对等提出了新要求。建行开始着手规划并于推行了新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和信贷机制调整,从过去更多地强调垂直的风险管理体制向强调各级经营机构对本层级经营风险管控负责转变,从过去更多地强调风险独立管控向兼顾效率与风险转变。

在建行风险体制改革的基本架构中,一级、二级分行将不再设独立的风险总监,由分管副行长取而代之,这一体系衍生出的“平行作业”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信用风险的管理将由筹建中的信贷管理部全权负责,贷后管理也将纳入其中;操作风险的管理则交由总行的内控管理部门负责,并在分支机构建立垂直的内控合规体系;原有的风险管理部门则专注于风险的识别、计量和建立相应的达标标准。

按照改革方案,原来直接向总行首席风险官汇报和负责的风险总监要撤裁,大部分改成负责风险的副行长,并进党委班子,日后主要向分行行长负责,总行恢复成业务指导的角色。尤为关键的变化是,未来分行的审贷会由风险总监牵头并享有一票否决权的状况将不复存在。

根据新的方案,信用风险的管理将由新成立的信贷管理部牵头负责,旨在将信贷管理的前中后端都纳入其管理范畴。过去的信贷管理体系中,贷后管理的责权并不明晰,而规划中的信贷管理部,会将贷后管理纳入自身的职权范围。为此,负责不良资产处置的资产保全部将并入其中,成为其下辖的二级部门。

建行信贷管理体系在过去十几年中经历了数次变革,既有一脉相承之处,也有推陈出新之举。早在1996年,建行信贷管理的目标是“抓双大”,举全行之力拓展市场。一年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提出,商业银行要抓好风险管理。建行的信贷管理也引进了风险管理的理念,并据此实施了区域信贷风险的管理。当时为提升经营层级,信贷管理只有总行和分行两个层级。不过这一体制运行两年后,因其脱离市场,上下权责不对等,双方都缺乏积极性而面临调整。就在这一年,建行的信贷管理实现了三足鼎立:公司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和负责审批的信贷管理委员会。此时,建行的专业审批团队已初具雏形,此后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差别化,形成了相对审慎的信贷文化。

目前,就审批权限而言,同样以总行和一级分行为主,而在支用审批环节,对部分二级分行有一定的转授权。不同行业维度,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以及不同风险评级的分行,所拥有的审批权限也不同。此外,一些区域的审批权限也有所上收。对高风险行业和区域的集中审批是大势所趋。

目前,建行的信贷管理以严授信宽支出为主,而部分同业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更倾向于宽授信严支出。二者在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上有较大差异,后者在客户营销和准入上有一定优势,但在实际支用过程中流程较长。亦有资深的风险管理专家建议,应根据不同的业务品种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如固定资产贷款应以宽授信严支出为主,而流动资金贷款如贸易融资等,更适宜采取严授信宽支出的模式。

根据新的方案,现有的风险管理部则更为专注于风险的识别、计量,进行压力测试,负责新资本协议的达标等。建行在初提出要建立“大内控、大合规”体系,操作风险的管理交由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但这项改革启动后,无论是总行层面的业务移交,还是分行层面的体系配套,都遇到了阻力。建行仅有十几个分行有合规部门,总行的文件下达到分行之后,有时竟然找不到对口机构。从总行层面看,操作风险团队和业务的移交过程十分缓慢,出现了管理真空;而操作风险频发的分支机构缺乏相应的对口部门,垂直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有如空中楼阁。其原因有二:一是根据建行现行的机构和部门设立规定,除个别条线实施垂直管理,设立相应对口部门,其他条线不做相应的对口设置;二是在银行业务骨干有限的情况下,分支机构倾向于将更多人力资源向能够创造业绩的前台部门倾斜,而不是往“总是找茬的后台部门”配置。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甲方: 乙方 : 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 :民航路15号企业一号18层

身份证号: 电话 : 0371-66665923

电话: 传真(投诉):0371- 67375635

甲方因与 (简称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本案 阶段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提起并参加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接受甲方委托,处理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为参加调解、和解;□代为提起、参加诉讼,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申请执行;□代签法律文书;□代收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 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明确;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1、律师费:双方自愿选择以下

a、乙方代理甲方就本案进行诉讼代理,根据《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b、根据甲方的要求,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就本案实行风险代理:双方共同约定,甲方按照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并在收到该款物□、判决生效□当日内一次性支付。

2、办案差旅费

根据《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办理本案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先由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办案差旅、住宿、复印等经费人民币 元,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由双方凭票据结算。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翻译费、复印费、交通费、长途通讯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3、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结算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未提起诉讼之前、诉讼中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他方式解决,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义务,则乙方已收取的办案费不再退还,甲方仍应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4、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诉讼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在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额度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及等同于约定代理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约定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律师个人直接支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不收取甲方材料原件。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二0一0 年 月 日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为共同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和寻求稳定客户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三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和一致对外,避免日后三方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订立本协议。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一、各方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

1、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______%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_______%的股权。

二、各方入股作价与出资方式、出资额详见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三、投资各方风险共担明示条款

1、投资各方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方的入股投资项目、入股投资公司和投资金额内容,并认同分别共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2、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一致同意和认可投资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3、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行使各方在两个入股投资公司中的股东的权利义务。

4、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明确三方在所入股投资公司中作为股东权利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5、投资各方不得在分别投资入股公司后进行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内部之间在分别入股投资公司内部股权范围内进行内部购买、转让、合并,购买、转让、合并的股价以原投资入股股价为准和双方进行转让约定。

6、投资各方因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破产清算情形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须的开支费用。

7、投资各方因分别投资的项目公司发生亏损产生分摊亏损费用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共同分摊承担亏损费用。投资各方在其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时,取消分取红利。

8、当投资各方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和出现严重债务、破产清算情形时,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拒绝按照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入股投资公司的亏损费用、对外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

9、除甲方外,投资各方就分别共同投资入股两家公司,并分别共同授权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行使投资各方在两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表明投资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并尊重甲方代表投资各方行使在三家阀门公司所做出的任何为合法合理行为,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拒绝认同甲方在两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要求甲方个人归还投资各方投资款,以免损害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利益(投资各方进行内部股权转让、购买、合并除外)。1

1、未经投资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投资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资公司中所享有的内部股权进行质押、抵押和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经投资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资各方就分别投资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资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共同需要除外)。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四、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和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如有违反,则守约方视违约方泄露情形严重与否,有权书面共同决定是否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是否要求违约泄露者承担全部违约或部分违约责任(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2、投资各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各方有权书面共同决定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投资各方依法授权从事与投资事项有关内容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资各方所分别共同签订的两份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每方各执两份,自甲、乙、丙三方签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最新信用风险小课堂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电 话:

甲方与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元。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营业室、开户名: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帐号:37005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 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三、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