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 作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心得体会(九篇)

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 作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心得体会(九篇)

时间:2022-02-24 19:18:37

相关推荐

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 作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行动心得体会(九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一

几年来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全国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生命只有一次,—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现在正值天气转热时期,—些学生会禁不住酷热而偷偷瞒着老师和家长下水游泳,这是极其危险的。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利用防溺水安全活动月,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成立学校校防汛、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以学校周边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班要开展以围绕“杜绝溺水事故”为主题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要以学校周边的水域为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全体教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和分析本项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成立相应的防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老师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突出重点,开展以“杜绝溺水事故”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班要认真开展对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消除各种隐患,以防溺水、防火、防电等一系列事故为主题。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班内或活动区域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重点开展好以下“三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

(2)出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

(3)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班内或活动区域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各班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认真做好节假日、学校放学期间安全的教育与管理,要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3.要加强对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上学须从沟边、河塘经过的学生,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

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要利用黑板报、班会、广播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游泳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丛书》等有关安全知识,广泛、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二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三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4月到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5月至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工作安排,依法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迅速在全街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邦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工作的协调安排,信息收集及报送。

(一)城镇消防安全方面

整治范围:

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加工仓储、工厂、员工宿舍等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日常管理混乱的区域(场所);

2、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建筑工地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

3、学校、养老机构、批发市场、娱乐场所、车站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4、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小型经营场所;

5、夹层住人,违规搭建夹层经营场所;

6、一个场所多个单位使用,无统一安全管理等重点区域;

7、重点对消防“十个一”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工作;通过签订家庭火灾防范工作责任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防火公约、“十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措施,督促开展自防自救和群防群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社区、村(居)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部门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街道安监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巡查指导督促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督促整治工作,通报大清查、大整治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西门派出所: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规划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对违章搭建的“多合一”临建物进行整治,对违反用地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单位依法查处。

城镇规划中心:负责对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临建房等,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门分局: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查处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宣教中心、安监站: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博物馆、文物古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安监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计生办:对辖区内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中心校: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托送)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社会事务办:组织辖区内开展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经发办:依法开展辖区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督促相关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农业服务中心:要指导开展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安监站:要督促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经营业主及工程建设单位、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水上运输船舶消防工作。

水务站:对仓库、临时工棚、厂房等区域的消防用水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工作,对未修建消防管道或不能满足消防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场所和区域进行断水处理。

宣教中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升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

经发办、安监站、城镇规划中心等其他部门:结合监管行业(领城)实际,做好宗教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场商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社区、村(居):配合供电局城区分局、市郊供电局对供电场所、供电路线开展全面排查,对供电线路存在隐患的要进行整改,对老旧没用的线路进行拆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2日起至3月15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于3月10日前将落实方案上报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找准安全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火灾等各类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凡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业或关闭,对今年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以案促改,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全市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督促,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准,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将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

(三)按时上报总结,强化工作考核

各社区、村(居)、部门在集中行动结束后,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至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五

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长刘欣看来,千方百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到自己的学校,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踏踏实实地找准自己的定位,坚守培养“工匠之师”的培养目标。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伴随改革开放诞生的全国第一所以培养职教师资为主要职能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校成立近40年来,面对一轮又一轮“综合性”“研究型”的“升级”浪潮,始终不改初心,坚持把“动手动脑,全面发展”作为育人特色,兢兢业业用“工匠精神”培养“工匠之师”。尤为难能可贵的是,这一办学“初心”已成为该校师生的价值认同、情感认同,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际行动的动力。

1 不忘初心,传承“工匠精神”

“你们两个小女生,真是汽车修理专业的吗?”这是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张晓芳和薛建秀“顶岗实习”第一天受到的质疑。

迎着怀疑的目光,这两位“小老师”径直走到实训车间的发动机前,麻利地拿起工具一边检修,一边不厌其烦地给学生讲解、答疑……贵阳一所中职学校的校长站在一旁,神情从开始的漫不经心渐渐变得专注起来,最后心悦诚服地挑起了大拇指。

20xx年9月11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4批赴贵州省“顶岗实习”的75名应届毕业班学生来到贵阳,在40所中高职学校里担任2个月的专业教师,在“全真环境”下体验作为一名职业院校“工匠之师”的光荣与梦想。实际上,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经历了和张晓芳、薛建秀几乎相同的“第一天”。

为国家培养出“既能上讲台,又能上机台”的职业教育师资,这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校时的“初心”。因此,学校培养的合格人才不仅需要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要适应职业院校对于实际操作能力的特殊要求,“当讲师学生信服,当技师同行佩服”。

然而,坚守“初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方面,近年来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存在弱化倾向;另一方面,民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也亟须提高。我国职教师资的体系化培养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末,由8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共担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逐步形成。时至今日,“老8所”虽然还在培养职教师范生,但“职教”的印记却不同程度地淡化了。它们的校名也大多弃“职”而去。20xx年年初,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1所“新设本科学校”中,有16所学校在“申请建校名称”中去除了原来的“职业”或“技术”内容。与此同时,考生也觉得报考了“职业技术”类院校“丢面子”“没前途”。

因此,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让他们发自内心地热爱所学专业,就成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每年面对新学生的“第一堂课”。国家的需要有高居不下的“就业率”为佐证,个人的成才有数不胜数的“国家级大师”为楷模,在老师们“情理交融”的引导下,“学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逐渐成为大学生的专业信念。“爱是教育的灵魂,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着“天津市教学名师”称号的张国香老师对此深有体会:现为海南三亚技师学院副院长的张晓辉,1988年踏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正是在张国香老师的言传身教下,他将“工匠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如今他所主持的“张晓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已经成为海南省职业教育的一张名片。当他4年前帮助儿子张珩填报高考志愿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母校电气技术教育专业。“母校有像张国香老师一样献身职业教育的好老师,我们要把这一宝贵的初心代代传承下去。”张晓辉如是说。

陈骏华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工程学院的毕业生,按照协议,毕业后他回到广西一所中职学校任教。他说:“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能为家乡做点贡献,我感到很幸运。”从20xx年起,学校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创新开展“中职免费师范生”教育,在“政府出资、需求引导、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这一模式下,新疆、西藏、贵州、广西等12个省区市的1600名学子来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读,在此接受“工匠精神”熏陶。如今,这些毕业生也都成了“工匠之师”。

20xx年3月起,学校派出首批131名大学生赴新疆和田地区实习支教。信息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毕业生马顺武凭借过硬专业素养,赢得了当地师生的认可。在完成为期三个半月的“实习支教”工作后,他做出一个重要决定:留在新疆工作!“请母校放心,我会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奉献给美丽的新疆,不忘初心,发挥所长!”这是他发自肺腑的心声。

如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毕业生犹如芬芳的桃李,广泛分布在全国职业教育的各个领域,将“工匠精神”发扬光大。

2 精益求精,塑造“工匠之师”

让“中国制造”成为“金字招牌”,需要成千上万的“大国工匠”;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大国工匠”,更需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工匠之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不仅讲解书本知识,而且传授职业技能;不仅引导学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而且培育学生修炼匠心、格物致知。有人把教师比作灵魂工程师,这里的师生努力成为“中国制造”卓越雕塑师。

让每个学生都掌握一门让人信服的过硬技能——这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给每一位教师下达的教学目标,实际上也是每一位教师内心自觉的追求。“每一名学生都有成才的志向和发展的潜质,只要我们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带领学生勤学苦练,就一定能让他们学到真知识、练就真本事。”这是汽车与交通学院汽车维修高级技师刘臣富老师挂在嘴边的“育人经”。

在“徐国胜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里,徐老师正在与学生研制尺寸精度达到3微米的陀螺振子,这个精度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3。自1996年留校任教以来,徐国胜老师已经与数控机床打了20多年交道,如今已是国家级技能大师、天津市十大“津门工匠”。他对学生最常说的话就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工艺上来不得半点马虎。”“以前我们的操作标准可能要求90%的精度,随着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我们现在必须做到100%!”徐国胜说,“有‘匠心’才能有质量。培养学生的‘匠心’,首先要培养他们坚守职业教育的‘初心’,只有这样才能在不懈的努力中掌握精湛的技术技能。”而他自己的“初心”就是:言传身教,培养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大国工匠”。

“我们特别爱听王老师讲课,很多枯燥的专业技术知识从他的口中说出来,顿时让人兴趣盎然。”机械工程学院的学生们这样评价王金城副教授。作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首届毕业生,数控高级技师王金城副教授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在教学第一线,“精心备课”“将每堂课讲成精品”是他的座右铭。因为他坚信:只有用“工匠精神”去传授知识技能,才对得起这份崇高的职业。

“当其他选手还沉睡在梦乡的时候,我们就早早起床了,把酒店的床铺拼在一起做成比赛擂台,针对赛场变化情况研究制定参赛策略,修改、调试操作程序……”在“20xx世界机器人大会”上获得一等奖的本科生刘占宇告诉记者,正是植根于自己心中的“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陪伴着他们在世界级的赛场上攻坚克难,勇攀高峰。

正是因为有了以王金城、徐国胜为代表的一代代教师对“工匠精神”的坚守,学校的教学质量才有了根本的保障;有了刘占宇这些青年学子的赤心传承,“工匠之师”的荣耀也一定能赓续不绝。

3 党建引领,创新“工匠教育”

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40年的办学历史上,“工匠教育”成了一个响亮的品牌。他们创立“双证书制”人才培养模式,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针对国家急需,推出“本科+技师”创新课,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探索“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途径,获得第3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他们还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

不负“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的美誉,如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正在以党建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在改革创新的路上大步向前。

傅兴是该校艺术学院的一名专业教师,这些日子他正在集中精力设计制作学院的文化展示墙。“这是我们学院党建活动的一个载体,大家一起碰撞思想、动脑动手,形式生动活泼,很受欢迎。”从20xx年起,学校党委实施了“党建创新立项工程”,以项目为载体,聚焦教师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大家争先创新创优。艺术学院以《艺术设计学科青年教师培养机制与实践研究》为课题,通过文化展示墙集思广益,探讨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途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此为样板,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均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党建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学校还为所有党员教师搭建了素质提升平台,通过“教师素养提升计划”“一校一品建设计划”“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计划”等专项活动,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聚焦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等教育渠道,充分发掘和弘扬“工匠精神”的丰富内涵,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树立教育自信和教学自信。

郝立果是学校工程实训中心的一名教师,自20xx年作为学校首批“本科+技师”留校任教后,他一直带领学生奋斗在学生科技创新第一线。他在多个学生科技社团中既当政治思想“导师”,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也当技术上的“师傅”,指导他们实现“工匠之师”的理想。电子科学技术专业的柴芳政在校期间就创办了“小柴创客工作室”,为了帮助这个工作室尽快发展壮大,郝立果不辞辛苦,经常夜以继日地和同学们一起筹划。柴芳政感叹道:“郝老师工作起来,简直就像个永不停歇的陀螺。”他在工作室创作的第一件作品上镌刻下“质量之魂,存于匠心”的文字,以此向郝立果这样的老师致敬。

徐国胜老师曾用五轴加工中心制作“蜘蛛”的过程,来比喻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规律:在用数控车床加工出作品的轮廓后,还要辅之以錾子剔、锉刀磨等后期精细的人工打磨,才能最终生产出合格的工艺品。他认为,在对学生的培养上,“立德”就是要保证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只有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让他们掌握坚实的科技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技能,才能锻造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从而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充分展现人生价值。全国技术能手、加工中心高级技师谭积明深有同感,他说,培养“工匠之师”就是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作品,精心打磨、雕琢,再用实际行动去感染、带动他们。

走进新时代,实现新跨越。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师生正在努力践行“工匠精神”,立志创造中国“工匠教育”的新辉煌。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六

大一这一年,我没有好好地到机遇,在朦胧玩乐中度过,因此甚感后悔。没有脚踏实地学好基础课程,特别是英语和计算机。大一的学习任务相对轻松,可适当参加社团活动,担当一定的职务,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交流技巧,为毕业求职面试练好兵。虽然我很清楚,也有参加,但并没有把握好!!

在大二这一年里,既要稳抓基础,又要做好由基础向专业过渡的准备,将自己的专项转变的更加专业,水平更高。这一年,要拿到一两张有分量的英语和计算机认证书,并适当选读其它专业的课程,使自己知识多元化。多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义工活动,尝试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单位兼职,多体验不同层次的生活,培养自己的吃苦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以便适应突飞猛进的社会。

到大三,目标既已锁定,该出手时就出手了。或者是大学最后一年的学习了。应该系统地学习,将以前的知识重新归纳地学习,把未过关的知识点弄明白。而我们的专项水平也应该达到教师的层次,教学能力应有飞跃性的提高。多参加各种比赛以及活动,争取拿到更多的奖项及荣誉。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多到校外参加实践活动,多与社会接触,多与人交际,以便了解社会形势,更好适应社会,更好地就业。

大四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将对我们进行真正的考验,必须搞好这次的实习,积累好的经验为求职而作好准备。其次是编写好个人求职材料,进军招聘活动,多到校外参加实践,多上求职网站和论坛,这样自然会享受到勤劳的果实。在同学们为自己的前途忙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毕业论文这一关可马虎不得,这是对你大学四年学习的一个检验,是一份重任,绝不能“剪刀加浆糊”就糊弄过去,如果能被评上优秀论文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啊!只要在大学前三年都能认真践行自己计划的,相信大四就是我的收获的季节。

生活上,在大学四年间应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能使我们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要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形成良好的作息制度;还要进行强度的体育锻炼和适当的文娱活动;要保证合理的营养供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绝不会养成沉溺于电脑网络游戏等不良的习惯;并且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课和记录详细的笔记,最主要是学会如何自学,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在大学期间,我并不指望能学到什么高深的专业知识,而是应该把重心放在学习能力的培养上和学习做人上。一个人贵在知道自己应该去干什么,明其志,方能知所赴!学校提供的平台是许多专家的共同认可的,适合大部分同学的需要,然我自己应该更清楚自己的实际需要,在学的课程上有所侧重,有所安排,另外选学一些对自己有价值、有益处的课程……这将更具个性化更能挖掘自己的潜力。

大学同样是一个展现个性和施展才华的大舞台。我们要好好把握利用它!许多大一没有从事任何社会工作的同学,到了大二、大三就很难加入学生会、团委,等等,为什么呢?就是这个道理,我们应该把握大学里这个机会充分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我们应该多点参加工作和活动,加强培养我们的能力,充分发挥我们的潜能。

大学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思源湖畔、光彪楼里,时时飘来.各类大小社团所推出的活动络绎不绝,只要你在校园逛逛,回寝室时便会发现手里捧着一大堆海报、传单。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参加一些社团,这样可以帮助我缓解学习的压力,舒缓自己情绪,又可以广交朋友,走进大学的社团身份,对将来人生多元化有百利。

我上高中时的理想大学生活跟我现在的差距的确是很大,但那时只是天真的认为大学是很美好的。现在明白了,也认清了,并开始慢慢适应了。我想大学终究是一个学习的地方,所以学习还是第一位,这四年中一定要把学习抓好,尤其是对自己感兴趣的学科,要好好学好,兴趣决定动力,我就是对很多事都提不起兴趣,才会缺少很多的动力。总之大学生涯不一定要门门都是优秀,只要有拿得出手的就可以。毕竟各科都精通实在难做到。我也没必要订些不切实际的目标。

青春的含义就在于不管我们选择了什么、成功与否,都不后悔。我希望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深切地体会到青春和成长所带来的喜悦和甘甜。不仅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培养自己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在经历四年的历练之后,我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勇敢、坚强,并且积极向上。我觉得,这正是我对大学生活的期望。

在拟好了规划后,还需要提醒自己,在行动中具体实施,做到风雨无阻!希望我的大学能够是我梦想的跳板,助我的梦想奋力起航!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七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八

按照要求,就xx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应对,精心组织,周密配置,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先后于 1 月 30 日、4月 3 日、4 月 24 日分别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 2 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务委员、市政法律委员会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成员的全市扫黑专业斗争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扫黑专业斗争。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具体安排领导小组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清除黑色和邪恶的执行。不断健全清除黑色的工作机制,明确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清除黑色的特殊斗争工作发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的日常接触工作责任制,确定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为接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管辖区的警察确定为接触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接触工作的人被逮捕、管理、问题,真正形成常态。

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 xx 市电视台、xx 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xx 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xx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led 屏上和全市 1000 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 30 块,播放 led 电子滚屏 150 余块,悬挂横幅 200 余幅,张贴公告 1 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四)整顿基层组织,铸造扫黑除恶堡垒。经过征求意见、排查摸底,确定 15 个基层党组织为 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整顿力度,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市级领导分别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包保,将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共深入软弱涣散基础党组织 19余人次,累计解决问题 11 个。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进行重新选配,目前已经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 4 名。制定印发《xx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完善 17 项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组织生活日常纪实、巡视督查、季度审签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动,鼓励、支持和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 110 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关于专项行动不放松心得体会范本九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在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4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