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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作弊案例心得体会简短 校园暴力实例(三篇)

时间:2020-03-12 03: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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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作弊案例心得体会简短 校园暴力实例(三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校园暴力作弊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一

2、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左右看。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安排好作息时间,既要学习好,又要休息好。适当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活动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谨防意外伤害发生。

4、爱护校园,保持环境卫生。保护环境,净化校园。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校园。

5、体育课、劳动课、活动课要服从老师的安排和指示。

6、不准乱动教室的电器、插头、开关等。不准乱动学校的消防器材。

7、在道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穿过马路,要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8、课间不准在走廊追逐嬉戏,没有必要事,未经老师同意,不准走出校门。 不准在楼上扔物到楼下,严禁在栏杆上面放东西,如书包、课本、食物用具、扫把等,防止掉下。

9、上学、放学在路上小心来往车辆,要靠路边行走,不得在路上追逐嬉戏。 不准骑摩托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10、不准爬树、爬围墙、爬栏杆和篮球架等高架物。 上下楼梯靠右走,不争先恐后,不准从楼梯扶手滑。

最新校园暴力作弊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二

合: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

阮涛: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

熊伟:花开的日子我们遨游在校园这个知识的海洋,和老师一起编织梦想;

阮: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快乐章。大家好,我是来自502班的主持人阮涛。

熊:我是来自502班的主持人熊伟。

阮:当灿烂的晨曦温暖着整个校园,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

熊:留住一丝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

阮:付出一份真诚,打造爱的世界。

熊:带走一片笑容,永远与我们同行。

合: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阮:今天我们为大家带来的是《语文天地》栏目,熊伟,平常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作文,你害怕吗?

熊:当然,我们老师经常要求我们写作文,但我最头痛写作文了, 面对老师布置的作文题,常常两节课时间都过去了,还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阮:是吗?那应该如何写作文呢?让我先给你讲个真实的小故事吧!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从一句话开始》。

熊:快给我讲讲吧!

阮:小明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以前跟你一样,也十分怕写作文,后来是语文老师给讲的一个故事启发了他,使他慢慢懂得了怎样才能写出一篇作文来。老师讲的故事是这样的:全国著名教师魏书生新接的一个初中班集体中,有一个学生说他不会写作文,魏老师就问他:“会不会写一句话?”他说:“这个行。”魏老师说,那你的作文就写一句话吧。于是这位学生的第一篇作文只有一句话:“今天开学了。”到第二次作文的时候,魏老师对这位同学说:“这次作文能不能写两句话?”那位同学爽快地答应了。就这样,从一句话作文开始,再到两句话、三句话……这位同学终于学会了作文。

熊:哎呀!我的情况与这位同学太相似了,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从一句话作文开始呢?

阮:对呀,只要掌握了方法,其实写作文也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了让自己进步得更快一些,我们可以缩短周期,先从写一句话练起,然后写两句、三句……过了一段时间,你的作文一定可以逐渐成“篇”了,或者说,已经基本上有了文章的样子。

阮:比如说可以先写一句话:“从今天起我要学习写作文了。”第二天,在这句话的后头加了一句话:“我相信我能写好。”这样下来,每次都多写一句话,慢慢的就有了更多的话要写。

熊:一篇作文也就是六七十句话,照你给我介绍的方法,把自己看到的、经历过的事写出来其实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

阮:对呀!写作文其实并不难,“先从写一句话开始,这就是经验。”

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用用阮涛给我们介绍的好方法吧!祝你们可以写出更多,更好的作文!

阮:下面一起来放松一下,听一首好听的歌曲《 》。

熊: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阮: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希望大家能喜欢我们的节目,也非常欢迎同学们积极为我们投稿,出点子、提意见。

熊: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阮: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教育氛围中愉快地学习;

合:今天的播音到此结束,谢谢收听,再见。

最新校园暴力作弊案例心得体会简短三

xx年关于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

xx年关于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

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xx-xx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初中生占%,高中生占%;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

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凌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教养院(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根据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xx年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xx年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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