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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被别人占用申请书范文 土地被他人侵占申请书范文(4篇)

时间:2019-05-10 00: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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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被别人占用申请书范文 土地被他人侵占申请书范文(4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农田被别人占用申请书范文(推荐)一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农田租赁给乙方耕种,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农田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农田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

2、经营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小麦、玉米)等。

第二条 租赁期

租赁期为3年,即从20xx 年2月 1 日起至20xx年 1月 31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按 500 元/亩/年计算,共计人民币4150 元/年(大写:人民币 肆仟壹佰伍拾园 )。

2、租金每年秋收后给清。逾期 90 日未付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农田的维护

租赁期间,农田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改变该农田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农田给该农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农田使用权,乙方还应承担农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按当时每亩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三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农田;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2、乙方有以下单方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农田用途;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农田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4)在农田上搭建大棚设施;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填高或挖深农田;

(6)乙方中途停租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10 天内将农田完好归还甲方。

4、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 3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乙方本季农田内小麦或玉米的赔偿责任,给予乙方 10 天处理农田的农作物。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农田。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农田的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农田上的农作物,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农田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国家政策、土地流转集体承包、政府建设需要征用已租赁的农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扣除乙方的青苗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一 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最新农田被别人占用申请书范文(推荐)二

为加快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根据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度我镇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0.6万亩,完成项目投资900万元。具体任务落实在龙太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当地群众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把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作用及好处;二是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科技示范培训等工作,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准备阶段(3至8月):本着因地制宜、广纳民意的原则,按照大思路、高境界、高标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环境的思路,对项目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项目布局上,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对沟、渠、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电全面配套。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同时项目建设村要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公示、镇负责做好项目审核造价、完成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9至次年2月底):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补缺补差,落实管护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各级验收、整改和入库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实施村应成立相应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任务。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开城镇人民政府。项目村作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路面拓宽、杆线迁移、矛盾调处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项目村要成立理事会、组建3-5名农民监督员协助镇、村跟踪监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三)规范程序,合法施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均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按照规范的施工流程手续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施工监理与工程监督。项目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全程跟踪监督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应充分发挥理事会、监督组的监管作用,推行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建成人民群众放心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和德政工程。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护。镇政府对接项目实施村,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点,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按照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效作用。

最新农田被别人占用申请书范文(推荐)三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四优四化”建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许昌市下达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一)实施准备阶段(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月1日至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最新农田被别人占用申请书范文(推荐)四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到,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一)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全省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支持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农田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工程性缺水问题。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工程,切实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适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

(三)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四)突出生态友好,良田粮用。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严格项目立项条件,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非优先保护类耕地、地面坡度大于25°等禁止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田、生态渠、生态路等工程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

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一)建立一体化规划、标准机制。全面摸清各地“十三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组织实施省、市、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上下结合、紧密衔接的规划体系。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我省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丘陵区、低山丘陵区等不同区域类型的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完善分区分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二)建立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实现项目建设集中统一高效管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简化、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拓展项目建设内容,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建管并重”,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议”、使用者付费和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拓

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一体化评价、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按时完成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和奖励,对建设进展缓慢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约谈、处罚等。做好工作对接和数据移交,加快完成“十三五”以来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新建项目要及时上图入库,建成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各级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发展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分级负担、合理保障的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并承担地方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各市、县(市、区)要优

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确定的投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市、县(市、区)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采取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精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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