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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 今日头条推广文案(7篇)

时间:2020-11-20 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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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 今日头条推广文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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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 (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 ,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 省 市 区 路 。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 □别墅 □商业 □写字楼 □其他 。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 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乙方(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 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 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 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签订于上海徐汇

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二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大厦________层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 《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_________》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 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________""中国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________________

(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________________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甲方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200x0115》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________________

1、 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 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 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________________

1、 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 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________________

(1) 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2) 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本协议期满前的30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壹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北京市东城区。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三

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四

职责:

1、负责对接线上线下渠道商家/分销客户的拓展,负责各销售渠道的洽谈、合作、维护;

2、主动开拓不同渠道分销客户的市场,针对具体渠道制定有效的营销方案;

3、负责渠道的销量,带领团队完成公司下达的销量和渠道开拓目标;

4、及时收集了解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5、及时解决在销售和顾客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商品问题;

6、自带渠道资源者优先。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电子商务购物平台/b2b拓展工作的经验与维护经验;

2、具有独立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总结能力和分析能力,对市场敏锐,服务意识强,可以独立拓展渠道业务;

3、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具备专业的谈判能力,理解与应变能力强,具备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力,以及合理的目标设定和评定能力。

4、具备良好的抗压能力及团队管理能力。

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五

上海释-锐网络信息服务有*公司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甲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上海释-锐网络信息服务有*公司

联络人:周*华

地址:上海市南丹东路109号交大慧谷高科技园区d楼6层

邮编:200030

电话:

传真:转16分机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工商静安*行南二分

银行账户: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账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日期:

有关分销微头条的文案范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 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账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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