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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 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精辟(三篇)

时间:2019-04-08 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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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 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精辟(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一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发挥行业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度发改局扶贫工作方案》,围绕工作方案,突出抓好自查检查、问题整改、后续脱贫等关键环节,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

1、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组织两乡镇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工作,填报有关核查评价表,并逐项进行核查;撰写了易地扶贫搬迁自评报告,以县政府文件进行了上报,将有关自查验收信息录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系统。

2、组织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检查。4月9日-10日,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对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和分散安置点,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安置点以及安置住房内部和外部质量问题。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住房质量和住房日常管理维护方面,共计35个问题。

3、组织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自查评估。从工作成效、政策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方面开展自查评估,形成了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报告。

4、集中抓好了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市扶贫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的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整改。根据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省级实地核查验收情况的通报》要求和我县实际,制订下发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省级实地核查验收情况的整改实施方案》,两乡镇按照方案要求已完成整改。

5、根据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从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就业帮扶,提升社区治理等方面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目前各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旅游等产业,促进搬迁群众脱贫发展,确保每个搬迁村至少有1项主导产业项目辐射带动脱贫发展。就业帮扶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就业情况台账,目前全县具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共有55人,均已实现就业。

6、根据省发改委安排,配合省监理建设咨询公司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抽查检查。根据省发改委等四部门的通报,以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两乡镇对省发改委等四部门通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聘请省监理公司来我县对两乡镇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指导整改和评估。

7、做好了迎接各级检查验收工作。7月7日,市发改委副主任刘辉带领市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清零“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8月4日-5日,由省发展改革委动能办副主任孙来斌带队,一行11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情况开展了实地评估核查工作。10月26日,由省发改委动能办副主任王海林带队,一行7人组成核查组,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了核查验收。11月9日,省易地扶贫搬迁验收组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省级评估验收。同时根据县扶贫办统一安排,做好了迎接市审计、考核、省遍访核查等工作。对每一次检查活动,都制定迎查工作方案,认真准备工作汇报和迎查材料,精心准备迎查现场,顺利通过了历次检查验收。

8、根据市发改委通知,组织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和建设手续“回头看”、遍访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行动,上报了有关工作报告。

9、根据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地质灾害隐患和住房质量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地质灾害隐患和住房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并上报了工作报告。

10、配合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对我县开展易地扶贫工作专项审计调查。

11、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对易地扶贫搬迁巡查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了修改和更新。

12、按照省发改委安排,对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项目进行了上报,省市发改委已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目前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

13、根据县里统一安排,开展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美丽宜居村庄(社区)建设调查问卷数据核查工作。

1、夯实安置区产业基础。把发展乡村产业与搬迁户增收致富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逐步培育和壮大现代特色高效农业。

2、强化就业帮扶。以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为目标,会同人社部门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台账,多措并举推进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稳定就业。

3、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管理服务组织机构及制度,实现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切实增强搬迁群众融入感、幸福感。

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二

第一条为加强国债易地搬迁扶贫试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全面考核建设成果,强化监督手段,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要求,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计投资[2001]18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1]104号)文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以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项目发挥作用。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完成后,应能正常使用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土地用地审批文件及投资安排计划等。

二、有关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工程合同、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协议文本。

四、有关政策规定。

第三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应由各有关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环保、土地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竣工验收工作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合技术要求,针对工程性质,组成竣工验收专家组或技术组、负责竣工验收具体工作。

第四章竣工验收方式

第八条竣工验收实行单项工程初步验收与总体项目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第九条单项工程初验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初验报告报州(市)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总体项目验收由州(市)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报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主管部门视情况进行抽验。

第十条单项工程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具备搬迁条件及使用功能,方能进行单项工程的初验。

第十一条各类单项工程全部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建成投入使用,经初验通过,农户搬迁完毕,方能进行总体项目验收。

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程序按验收准备、现场检查、综合评价三个步骤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工程项目和工程资料两方面。

一、验收准备。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祥见附表一),提交竣工验收方案、以及相关资料报验收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开展验收准备工作。

二、现场检查。由验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三、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相关内容作出评价,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祥见附表二)。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主要对工程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工程资料的验收主要查验工程相关资料,包括综合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

一、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一揽表,工程技术文件,建材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工程检验、验收与鉴定记录,工程会审、变更记录,工程图表及工程竣工图等。

二、财务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竣工结算、财务审计、资金拨付等。

三、综合资料: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资产管护等。

第六章竣工验收内容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项目实施情况三个方面。

一、工程完成情况主要查验各类单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查验各类单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对工程作质量评定。

三、项目实施的验收,主要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系统的检验,对实施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及后续管理、对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后续发展等作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应出具竣工验收证明,对遗留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总体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报省备案。

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

第七章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易地扶贫工程必须建立工程档案,办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作为工程项目的永久性文件及复查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易地扶贫工程应设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不得丢失或损坏档案资料。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地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备案。

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方案范文简短三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竹溪县地处秦巴山腹地,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农业基础薄弱,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新洲乡位于竹溪县城东部堵河上游,距离县城51公里,是全省重点贫困老区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山大人稀,生存环境恶劣,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就医、上学艰难,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xx年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人均纯收入2203元,比全乡平均人均纯收入2555元低352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的广大农民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早日摆脱贫困,增收致富,特申报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呈报。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年限

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易地扶贫搬迁236户、1000人,建房面积21630平方米;2、新修乡村公路22公里;3、低产田改造26公顷;4、新修灌渠6000米;5、人饮工程:新修过滤池2个、水塔2座、引水管道25000米;6、生态能源建设:栏圈改造200户、3900平方米,农村沼气100户,水土涵养林6公顷。建设年限为1年(20xx年5月--20xx年5月)。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预算内、地方自筹、整合各类投资、搬迁群众承担四部分组成;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地方自筹70万元,整合各类投资80万元,搬迁群众承担1200万元。

三、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搬迁户居住环境和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交通、饮水更加便利,每年可节约劳务支出50万元;农副产品的出售年可获利110万元;生产条件的改善,更有利于发展规模化养殖和种植业,特别是养猪和茶叶种植,使人平达到1头猪,户平1亩茶叶,每年可获利250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20元。

特此报告,恳请予以批复同意为盼。

二○xx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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