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张涛
电话:
邮箱:
光伏电站股东协议书如何写四
安徽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
项目编号:zyzc-20xx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62-32114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0562-3211467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友义150556996
代理机构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山货大市场三组团创业楼第六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枞阳县20xx年度光伏扶贫试点工程
2、项目编号:zyzc-20xx071
3、采购人: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建设规模:
总装机规模35.3mw,分三年实施,20xx年招标装机规模为8.65mw:
①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在枞阳县235个行政村内每村建设10户,共2350户分别建设一座3kw户用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7.05mw;
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在枞阳县22个乡镇境内建设2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个乡镇一个村),其中7个乡镇分别建设一座1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5个乡镇分别建设一座6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6mw。
以上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包括土建施工、电缆敷设、杆线采购安装、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测试、并网、试运行、维保、人员培训、验收及临时工程等。
5、投资概算:约人民币60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光伏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如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其资格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是指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xx年8月16日9:00时至20xx年8月22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逾期拒绝办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2)报名资料: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光伏施工企业还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开标时间:20xx年9月12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枞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62-32114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鼎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友义电话:0556-2699688
20xx年8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光伏组件或逆变器的生产企业,如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其资格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要求。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是指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xx年08月16日09:00至20xx年08月2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09月12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xx年09月12日10:00
六、开标地点: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4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光伏电站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五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61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开办发〔〕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在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第二条 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相关企业已参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回购计划。
第三条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设置公益岗位。如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
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在指定委托相关机构开具发票后,由供电公司按季度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扶贫村或贫困户;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电站光伏发电财政补贴在财政部将相关款项拨付后,由相关部门将补贴结转至区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的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贫困村。
第五条 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区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六条 区扶贫办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供电公司应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并积极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智能管理系统,切实提高运维效率。
第七条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各镇人民政府应分村建立台账,确定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区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收益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 区扶贫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跟踪掌握各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区扶贫办对各地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本办法由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光伏电站股东协议书如何写六
xxx乡镇xxx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光伏扶贫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措施之一,为深入落实国家光伏产业扶贫政策,合理规范使用光伏扶贫收益,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脱贫攻坚组〔〕16号)和汾西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关于印发《汾西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汾脱贫攻坚组〔〕9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二)运营成本费(1)场地租金①场地租金,本电站共计千瓦,占地亩,每亩元,共计元②运营维护费2.9%,本次收益金额共计元,按照2.9%计算,运营费共计元。
③保险费元④村级光伏其他运营费用(税费、代开税票邮寄费刀闸、电线等其他必要费用支出)⑤电站养老金2%,本次收益金额共计元,按照2%计算,电站养老金共计元。(本费用用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大型设备超过保质期后损坏产生的费用,一般不予提取)。
(三)到户补贴①深度贫困户生活补助(共计人、补助标准元/月或年)②公益岗位(用于道路维护员、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村道绿化员、档案管理员、照料护理员、防汛抢险员等,分别列出补助标准元/月或年或季最后汇总共计多少人,补助多少钱。)③奖励补助(主要用于本村评选出的孝老敬老、讲爱心比奉献、见义勇为、拥军优属、文明道德模范等模范先进人物,对当年考上本科院校(二本b类以上)、研究生等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遭受自然性灾害、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的村民进行应急性救助。贫困村实施奖励补助扶贫,非贫困户典型事迹突出,对贫困村精神文明促进作用明显,也可考虑获得光伏扶贫收益奖励)。
(四)小型公益事业(村内生产设施维护、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饮水工程维护、改善教育医疗设施、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器材、红白理事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可用于防火、防灾、防汛、防疫等自然灾害应急性支出。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建设标准、投资概算等,涉及多个项目的需逐一列出)
2、民主评议。由村级“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民主评议,根据深度贫困人口甄别条件,初步确定光伏扶贫困难户。
3、村级公示。村“两委”对初步确定的光伏扶贫补助人员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审核。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初选对象认真审核,确定光伏补助扶贫贫困户,并予以公告,并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5、资金发放。村级分配方案经乡镇审核同意后,对受助对象发放补助金。
副组长:
成员:
2、监督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立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实施小组职责负责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监督小组职责负责收益分配过程的监督。
光伏电站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七
1、创索天能,开源世界。
2、天作之能,福享神工。
3、光伏惠及百姓,科技改变生活。
4、成本接控有效,效率提高无疆。
5、光伏新未来,智能中转站。
6、提高我的动力,降低你的成本。
7、使用天能源,世界变新颜。
8、低碳高效天能源,文明和谐新生活。
9、天能源,让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10、绿能我“芯”,自然畅享。
11、能量取自阳光,绿色还给蓝天。
12、源自根本,遂穷之不竭。
13、绿色能量,不同凡响。
14、太阳能发电的项目专家。
15、节能环保,智慧创造。
16、能源关乎生活,光伏创新世界。
17、世界的晴天,我们的能源。
18、把握正能量,释放新梦想。
19、光耀世界,能动未来。
20、聚天之能,光福天下。
光伏电站股东协议书如何写八
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此次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
2.2招 标 人: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
2.3建设地点: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境内
2.4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2.5 建设规模:100千瓦
2.6项目拦标价格:88.04万元
2.7工期要求:工程为期三个月。
2.8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内的全部建设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2.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2.11工程概况:
榆社县是山西省晋中市下辖的,位于山西晋中南部中段,太行山西麓,浊漳北源两岸。东与左权、和顺为邻,北与太谷、榆次接壤,西与祁县相靠,南与武乡毗邻。榆社县面积1699平方千米。地理位置东经约为:112.9°,北纬约为:37.0°。
榆社县最低海拔987米,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年平均降雨量400-600毫米,无霜期90-150天,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太阳能电池板中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kwp,整体工程占地面面积约1500平方米左右。
组件排布图及结构图需投标人现场勘测出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具有光伏项目),必须是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或者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投标人。
3.2光伏组件制造商或授权本项目投标人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制造商必须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
3.2.4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提供无下列行为的承诺书) :
3.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6.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备注:3.1 – 3.6项中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未购买标书者不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1.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光伏组件制造商
4.2.1光伏组件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2光伏组件制造商通过is09001、is014001认证;
4.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5光伏组件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6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备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以上资料,所提供材料要与开标标书提供材料相符,如有不符以废标处理。
4.6请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榆社县箕城镇招标领导组(招标代理机构)(地点:箕城镇招投标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
分前半个小时,现场开标。
7.开标
7.1本次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
7.2开标地点:榆社县箕城镇
7.3开标程序:
7.3.1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密封情况
7.3.2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7.4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村民代表1人,镇政府工作人员1人,
县技术评委3人。
8.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民委员会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
联 系 人:田河青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榆社县箕城镇招投标领导组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66364
光伏电站股东协议书如何写九
20xx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tzzt-05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xx]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xx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xx]166号)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配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资源,对20xx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1)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黑龙江省境内建设。为保证全省光伏发电扶贫任务的完成,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范围不包括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扶贫重点实施范围的20个贫困县(市)(延寿县、泰来县、甘南县、拜泉县、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兰西县、海伦市、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在国家批复全省光伏发电扶贫建设规模计划后,另行组织光伏发电扶贫建设投资主体招标。
(2)招标总规模:
本次招标总规模为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xx]166号下达的20xx年黑龙江省普通光伏电站30万千瓦建设规模;按国家文件规定,由降低电价给予调增的建设规模;20xx年、20xx年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但未能按期实施予以收回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元规模为2万千瓦,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独立建设地点的项目单元。
(3)中标投资主体确定:
本次招标根据招标总规模,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投资主体。在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如竞争性满足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则本次招标自动终止。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投标项目所占用土地应满足光伏电站建设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光伏电站的条件。
(4)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同一个投标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以上(含两家)法人联合投标。
3、有关要求:
(1)同一投标人如投标多于2个项目单元,全部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且三年内投资主体(包括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黑龙江省光伏电站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保证在20xx年底前并网发电。
(4)投标人在选择项目建设地点时,应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生态建设要求,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不得在农用地上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4、报名时间:
自20xx年10月11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接受传真报名,但报名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5、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0月15日,每天9:00至16:30(北京时间),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委托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451-82627xx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 编:100048(北京本部)
黑龙江省办事处: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邮 编:150036(黑龙江办事处)
联系人:朱浩宇 136113xx640 (北京本部)
王 淼 137668020xx (黑龙江办事处)
电 话:0451-82367
传 真:0451-82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