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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 北京印象作文(七篇)

时间:2020-08-25 13: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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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 北京印象作文(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五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05月01日,其中试用期6个月。

本合同20xx年04月30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市场营销经理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及乙方协商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九条薪资待遇规定具体内容见本劳动合同附件一)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无。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合同附件一:关于薪资和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⑴尺寸:⑵设计制作:⑶纸张:⑷页数:⑸色数:⑹后道加工:⑺数量:单价:总价:

三、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小样确定后支付20%,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

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杂志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七、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时间:时间: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四

八达岭长城位于北京延庆县南部,在北京城区的西北方向,距市中心75公里。

八达岭长城是我国古代伟大的防御工程万里长城的一部分,建于明代弘治十八年(1520xx年),明嘉靖、万历年间曾加以修葺该段长城地势险峻,居高临下,是明代重要的军事关隘 和首都北京的重要屏障。

八达岭长城碗蜒于崇山峻岭之间,依山而建,高低起伏, 曲折绵延。八达岭位于居庸关外口,有东、西两座关门,东叫“居庸外镇”,西称“北门锁钥”。关城东窄西宽,长城从“北门钥 锁”关门城合台起依山而筑,城墙高低不一,平均高约7.5米,顶宽约6米,可容五马并驰,十人并行。该段长城的墙体是用整 齐巨大的条石铺成,有的条石长达2米,重数百斤。内部填满泥土和石块,墙顶地面铺满方砖,十分平整。墙顶外侧筑有高 1.7米的垛口,上有了望孔,下有射击洞,内侧建有宇墙。城墙每隔一段,筑有一个堡垒式的方形城台。城台有高有低,高的 叫敌搂,是守望和军士住宿的地方;低的叫墙台,高度与城墙 相差不多但突出墙外,四周有垛口,是巡逻放哨的地方。在制 高点上还设有烟墩,即烽火台,是古代传递警讯的设施。

从1995年10月1日起,每个周末八达岭长城从南至北四烽火台的1200米距离内,650盏彩色泛光灯同时亮起迷人的灯光。每日晚上18点30分至21点30分,对游人开放。

万里长城,人类的巨著!

中华之魂!八达岭长城史称天下九塞之一,是万里长城的精华和杰出代表。

八达岭长城是万里长城向游人开放最早的地段,八达岭景区以八达岭长城为主,兴建了八达岭饭店、全周影院和由-主席亲笔题名的中国长城博物馆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旅游服务设施,被评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首和北京旅游的"世界之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八达岭景区以其宏伟的景观、完善的设施和深厚的文化历史内涵而著称于世。

八达岭地理环境优越,自古以来就是通往山西、内蒙、张家口的交通要道。98年,八达岭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交通十分便利。而且,八达岭的年平均气温比北京低3 ℃以上,成为"夏都"延庆的旅游龙头。

迄今,八达岭长城已接待中外游客1.2亿多人次,370多位外国元首及世界风云人物在此留下足迹。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五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承印方):

地址: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以下简称本合同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项目:

产品名称:

制版质量以符合原稿及版样设计为准,当打样稿与原设计不符时,由乙方负责改正;若打样稿出来后甲方要求改动原设计或对原设计重新调整时,甲方应承担责任以及费用。印刷质量以符合甲方签字确认的封样为准。

第六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确认。使用甲方确认后的材料制作的产品,甲方不得就原材料质量等问题提出要求重作、更换、减少价款或退货等要求。

6.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约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甲方不同意调换而造成印刷成品质量缺陷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设计原稿的提供方式

7.1甲方应当按约定日期提供设计原稿等。加工周期以甲方设计原稿提交给乙方并获得乙方确认(齐、清、定)之日起计算。

7.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设计原稿不合理,可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

7.3乙方提交甲方的工作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前述属于甲方知识产权的项目成果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改编、传播等行为,亦不得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项目开发时再次使用以及实施任何可能对甲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的行为。

7.4乙方确保其根据本合同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乙方违反本保证,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或者甲方遭受索赔,乙方应负责解决并应当赔偿甲方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以及给第三方的赔偿)。

7.5对于加工承印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乙方应严格遵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外泄或留存加工承印制品。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8.1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甲方确认的封样作为验收标准。如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验收标准,或有争议时,验收标准参照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布的《印刷行业标准》。

8.2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验收乙方完成的加工承印制品。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书面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予验收的,则视为甲方已验收确认乙方加工承印制品,质量及数量符合甲方要求。甲方不得以此拒付或拖延支付乙方的加工费用。

8.3在验收乙方加工承印制品时,如甲方有异议,应在收到加工承印制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验收确认乙方加工承印制品,质量及数量符合甲方要求。

第九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9.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自付运费将送交加工承印制品送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加工承印制品,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9.2本合同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中途变更加工承印制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以双方认可的实际损失计算账单为准,并按变更上述内容所需的时间顺延加工周期。

10.2未付印前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为履行合同准备原材料所遭受的损失(以乙方采购原料发票为准)。

10.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设计原稿、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加工承印制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10.4超过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用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加工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1.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或封样交付加工承印制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用;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与封样明显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1.2交付加工承印制品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齐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

11.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加工承印制品,需返工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工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工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11.4逾期交付加工承印制品(包括返工、更换、补交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费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1.5不能交付加工承印制品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加工承印制品,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约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加工承印制品的责任。

11.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原材料、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因以下原因造成乙方交付加工承印制品周期推迟时,乙方不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12.1甲方中途改变原设计稿或变更加工承印制品。

1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加工费。

12.3乙方在加工承印中提出疑问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答复的。

第十三条保密义务

13.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3.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3.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3.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4.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4.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述约定二者选一,斜体字部分为备选内容,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仲裁机构,主办部门在使用该模板签署具体合同时应做相应删减。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6.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六

各位朋友:此刻呢,我们来到了天安门广场,我先为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天安门广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它位于北京市区的中心.天安门广场呈长方形,南北长880米,东西宽500米,总面积44万平方米。如果人们肩并肩地站在广场上,整个广场可容纳100万人,就是说全北京总人口的1/13都能够同时站在那里,够大的吧!

在明清时期广场可没有这么大,当时它呈“t”字形,“t”字的那一横就是我们这天的长安街,那一竖就是从此刻的国旗杆前至毛主_纪念堂前的这一长条形区域,在这一区域的两侧是按文东武西的格局分布着当时政府机关。解放后,原先广场两侧的建筑被拆除,从而构成了这天广场的基本格局。

在天安门广场的四周,有很多著名的建筑,此刻我为大家以顺时针方向做一个简单介绍,就让我们以广场西侧的人民大会堂开始吧!人民大会堂位于天安门广场西侧,是全国人民代表参政、议政、举行重大会议,当家作主行使主权的地方,建成于1959年,最高处46.5米,是此刻广场上的最高建筑。整个大会堂由三部分组成,南部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中部为万人大会堂,北端是国宴大厅,整座建筑自设计到完工只用了10个月,是我国建筑史上的一个奇迹。

在广场的北端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天安门城楼,它是新中国的象征,就是在天安门城楼上,1949年10月1日毛主_向全世界人民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广场的东侧矗立着中国历史博物馆及中国革命博物馆,完工于1959年,那里是收藏并展览中国古代、近代历史文物及革命文物的主要场所。

在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南面是毛主_纪念堂,原先在那里曾有一座门,明代叫大明门,清代叫大清门,民国时又改为中华门,解放后拆除,1976年毛主_逝世后在其基址上建起了庄严肃穆的毛主_纪念堂。纪念堂建成于1977年,是为纪念伟大领袖毛主_而建,此刻毛主_的遗体安然地躺在水晶棺中,供人们凭吊、瞻仰、表达深深的敬意。

广场的正中,巍巍耸立着中国第一碑——人民英雄纪念碑,它是为了纪念那些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百多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及自由而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民英雄们而建。整座纪念碑高37.94米,座落在双层基座之上,碑座四周镶嵌有八幅汉白玉浮雕,反映了中国近百年革命历史。纪念碑的背面是毛主_起草,周总理手书的碑文,正面是毛主_亲笔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镏金大字。

天安门广场是中国近代革命的见证人,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一二˙九都发生在那里。天安门广场也是新中国诞生的见证人,更是这天人民幸福生活的见证人。此刻,它已被全国人民评为“中国第一景”,每一天都有来自海内外的朋友们到此参观游览。好!不多说啦!各位必须想在那里照几张相吧此刻就请各位自由拍照,10分钟后我们在北面国旗杆处集合,谢谢大家!

有关北京印象之租房记散文(推荐)七

圆明园位于北京市西郊,海淀区东部。原为清代一座大型皇家御苑,占地约5200亩,平面布局呈倒置的品字形,圆明园由圆明、长春、绮春三园组成,总面积达350公顷。

它的陆上建筑面积和故宫一样大,水域面积又等于一个颐和园。圆明园汇集了当时江南若干名园胜景的特点,融中国古代造园艺术之精华,以园中之园的艺术手法,将诗情画意融化于千变万化的景象之中。圆明园的南部为朝廷区,是皇帝处理公务之所。其余地区则分布着40个景区,其中有50多处景点直接模仿外地的名园胜景,如杭州西湖十景,不仅模仿建筑,连名字也照搬过来。更有趣的是,圆明园中还建有西式园林景区。最有名的“观水法”,是一座西洋喷泉,还有万花阵迷宫以及西洋楼等,都具有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在湖水中还有一个威尼斯城模型,皇帝坐在岸边山上便可欣赏万里之外的“水城风光”。

圆明园是一座珍宝馆,里面藏有名人字画、秘府典籍、钟鼎宝器、金银珠宝等稀世文物,集中了古代文化的精华。圆明园也是一座异木奇花之园,名贵花木多达数百万株。完整目睹过圆明园的西方人把她称为“万园之园”。的确,如果今天还和140年前一样,这座超巨型园林就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园林之王”了。遗憾的是,1860年英法联军洗劫圆明园,园中的建筑被烧毁,文物被劫掠,奇迹和神话般的圆明园变成一片废墟,只剩断垣残壁,供游人凭吊。

【圆明园的历史发展】

清代著名的皇家园林。康熙四十八年(1709),康熙帝(即清圣祖玄烨)将北京西北郊畅春园北一里许的一座园林赐给第四子胤禛,并亲题园额“圆明园”。雍正三年(1725),雍正帝(即清世宗胤禛)在圆明园南面增建宫殿衙署,占地面积由原来的六百余亩扩大到三千余亩。此后,圆明园不仅是清朝皇帝休憩游览的地方,也是他们朝会大臣、接见外国使节、处理日常政务的场所。乾隆帝(即清高宗弘历)即位后,在圆明园内调整了园林景观,增添了建筑组群,并在圆明园的东邻和东南邻兴建了长春园和绮春园(同治时改名万春园)。这三座园林,均属圆明园管理大臣管理,称圆明三园。

圆明三园面积五千二百余亩,一百五十余景。其中最著名的有上朝听政的正大光明殿,祭祀祖先的安佑宫,举行宴会的山高水长楼,模拟《仙山楼阁图》的蓬岛瑶台,再现《桃花源记》境界的武陵春色。一些江南的名园胜景,如苏州的狮子林,杭州的西湖十景,也被仿建于园中。长春园内还有一组欧式建筑,俗称西洋楼。圆明园还是一座大型的皇家博物馆,收藏着许多珍宝、图书和艺术杰作。

咸丰十年(1860)8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10月6日,占领圆明园。从第二天开始,军官和士兵就疯狂地进行抢劫和破坏。为了迫使清政府尽快接受议和条件,英国公使额尔金、英军统帅格兰特以清政府曾将英法被俘人员囚禁在圆明园为借口,命令米启尔中将于10月18日率领侵略军三千五百余人直趋圆明园,纵火焚烧。这场持续了两天两夜的大火,将圆明园烧成一片废墟。

同治年间(1862~1874),同治帝准备修复圆明园,供慈禧太后居住。后因财政困难,被迫停止,改建其他建筑。1920_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圆明园又一次遭到破坏。清朝覆灭后,一些军阀、政客、官僚,纷纷从圆明园盗运建筑材料,圆明园遗址遭到进一步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圆明园遗址的保护。1979年,圆明园遗址被列为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圆明园遗址的整修工作逐步展开。

【圆明园的建造】

圆明园能够达到那么恢宏瑰丽,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它是集中了国家大量的财力、物力,役使了无数的精工巧匠,倾注了千百万劳动人民的血汗,历时一百多年才陆续建筑经营而成的。那么,为什么清朝皇帝要下这么大功夫,不惜工本来长期经营圆明园呢?这与满族生活习惯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勤劳勇敢的满族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在东北黑龙江流域富饶美丽的土地上。17世纪中叶,清军在其卓越的领袖、封建政治家,军事家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和摄政王多尔衮的领导下,大举进兵华北,彻底推翻了腐败透顶的明王朝,自东北入关定都北京,夺取全国政权,建立了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统治王朝——清朝,由于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前在东北过着游牧生活,冬季那里是林海雪原,夏季则气候凉爽。入关后,他们对北京盛夏干燥炎热的气候很不适应。紫禁城虽金碧辉煌、宏伟壮丽,但清朝皇帝感到那里呆板憋闷,特别是在康熙初年,紫禁城发生过火灾后,为了防火,也为了防止宫廷暴乱,砌了高高的宫墙。皇宫里院院相套,再加上溪沟水流过于平缓,几乎成了死水,当时对皇城曾有“红墙,绿瓦,黑阴沟”之称。这使得皇帝们有些厌倦深囿高墙的宫廷生活,于是,从康熙初年,便开始修建园林,这种修建工程竟延续了二百多年。北京的西郊,有连绵不断的西山秀峰:玉泉山、万寿山、万泉庄、北海淀等多种地形,自流泉遍地皆是,在低洼处汇成大大小小的湖泊池沼。玉泉山水自西向东顺山势注入昆明湖,成为西郊最大的水面。古代劳动人民在这里生活,辛勤劳动,开垦了大片水稻田,形成了自然风景区。早在辽代,封建帝王就选中这里建造了玉泉山行宫,到了明代,这里的自然景色吸引了更多的游人,于是一些达官贵人就占据田园营建别墅,大片土地被一块块占去。到了明万历年间,明皇亲武清侯李伟在这里大兴土木,首先建造了规模宏伟,号称“京国第一名园”的清华园(故址在今北京大学西墙外)。嗣后米万钟又在清华园东墙外导引湖水,辟治了幽雅秀丽的“勺园”,取“海淀一勺”的意思。空旷郊野,出现了亭台楼榭与湖光山色交相辉映,成为京郊名噪一时的园林荟集之地。到了清朝,皇帝也同样看中了西郊这块绝好的造园之地。大规模地兴建园林就这样开始了。

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8年)玄烨下令在清华园旧址上建造了面积达六十公顷的畅春园,他每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避喧听政,清代帝王园居生活自此开始。但畅春园的地位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后来的圆明园所取代。

畅春园周围,有许多明朝遗留下来的私家园林,清初时收归内务府奉宸院后,就把这些前明私园分赐给清皇室成员和王公大臣。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20_年),圆明园就是作为藩赐园赐给了康熙帝第四子胤祯的一座明代旧园。并由康熙帝御笔亲题了“圆明园”匾额。这座世界名园,就从这一年开始了它从无到有,由盛到衰的历史。胤祯就是后来的雍正皇帝,他对于所得到的这座赐园,是非常引以为荣的,对康熙所题“圆明”二字的意义,他在《圆明园记》中做了这样的解释:圆明意志深远,殊未易窥,尝稽古藉之言,体以圆明之德。夫圆面入神,君子之时中也。这里的“圆”,大意是“圆满、周全”的意思,而“明”字则解释为“明达、明智”之意,所以,起名“圆明园”无非是统治阶级标榜自己品德修养与才思智慧都超出常入而已。康熙皇帝题名也表达了他对皇子的期望。

圆明园的位置在挂甲屯的北面,距畅春园约一里多路,即今北京大学的北边,清华大学以西。康熙时代的圆明园,里面有前湖、后湖等水面,其内建有“牡丹台”、“天然图画”等园景。当圆明园还是一座藩赐园的时候,它的规程是不能超过皇帝的畅春园的,所以建的景不多,名声也不大,远远比不上畅春园。可后来随着主人的登基,清王朝的太平盛世到来,在其60多年陆续扩建中,终于建成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宏伟的皇家园林。

【圆明园的组成】

历史上的圆明园,是由圆明园、长春园、绮春园(万春园)组成。三园紧相毗连,通称圆明园。共占地5,200余亩(约350公顷),比颐和园的整个范围还要大出近千亩。它是清代封建帝王在150余年间,所创建和经营的一座大型皇家宫苑。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五朝皇帝,都曾长年居住在圆明园优游享乐,并于此举行朝会,处理政事,它与紫禁城(故宫)同为当时的全国政治中心,被清帝特称为“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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