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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短(汇总13篇)

时间:2020-02-07 12: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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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短(汇总13篇)

测评地点:xx市星天湖中学实验楼。

1.测评内容:笔试。

2.测评方法: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含三块:学科知识和能力、常识与心智能力。其中“学科知识和能力”涉及初中各学科内容;“常识”涉及时政、自然与社会、日常生活等方面;“心智能力”涉及态度、智力、情感、倾向等方面。题型为4选1标准化选择题,题量为100题,满分为300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意,将符合题意的选项(用a、b、c、d表示)填在答题纸题号下方相应的空格处。回答正确得3分,回答错误得-1分,空缺得0分。

最终测评成绩由“推荐生”推荐学校的推荐次序和笔试成绩两项组成。其中“推荐生”推荐学校的推荐次序占比60%,笔试成绩以“推荐生”推荐学校为单位排序,占比40%,将这两项折合成“推荐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5月29日,公示“推荐生”名单,将名单送各初中学校并公示。

5月31日,由星天湖中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xx年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和推荐办法的通知》(通基教[20xx]16号)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学校“推荐生”名单送报市教育局、市招办备案。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短篇十一

根据学校提出的以关注学生发展为目标,强化平时,淡化期末:强化能力,淡化分数,强化综合实践,淡化一考定论;强化平时出勤表现和参与程度,淡化学生的技能、技巧成绩为指导思想,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校级运动队的训练,充分展示自己的体育特长。依照伍家岗区小学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导向、反思功能。促进发展,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身心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1)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与表现,以及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

(2)判断学生学习知识技能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改进教学方法。

(3)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帮助学生表现自己能力、水平、个性的机会,拥有自信,并鼓励和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

(4)培养与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能力。

为保证考评的公平公正性、激发促进性,在考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考评内容全面化、考评过程动态化、考评方式多样化、考评主体多元化。

(1)合理选择学习成绩评价内容,学习成绩评价的内容包括:(全年共七项)。

1、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部分。

2、运动技能、技巧部分。

3、体育课出勤和课堂表现。

在选择时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有代表性;

2、尽量把能够反映学生多项能力的项目作为评定内容;

3、各种运动能力测试项目不要经常重复;

(2)学习成绩评定的方法。

1、一、二、三、四、五、六年级根据评价内容成绩进行量化评定等级。具体采用在考核成绩的基础上评定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具体标准见附页)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分别对七个项目进行评定,成绩记入成绩表(见附表)年终根据评价内容进行综合等级评定,另外,对部分学生采用评语制,主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的养成、集体荣誉感和意志品质进行简短的评价,同时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并提出希望。

2、出勤表现与学习态度这一内容中有学生自评、互评,主要评定看平时上课的表现。

出勤表现与学习态度的评价上,主要以教师的平时观察为主,小组评定和自我评定为辅。教师平时应有意观察学生是否乐于参加各种游戏活动,能否认真上好体育课。在雨天室内课时可以让学生自己谈一谈,小组内也可以评价,作为评定的参考。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短篇十二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xx〕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xx〕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短篇十三

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了促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课堂教学评价方案:

教师能针对所教内容,结合《课程标准》科学、准确地设计教学目标,做到:

1、目标明确,符合学生实际。目标的设置不可过高或过低。

2、“三维目标”全面、具体、适度,有可操作性,并能使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有机相融,和谐统一。

量化评价标准每项5分,总计10分。

1、教师能准确把握所教学科内容的重点、难点,教授内容正确。

2、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激发学生去积极思维。

3、教师能从教学实际出发,转变教材观念,对教材进行科学有效的整合,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不唯教材,创新适用教材。

量化评价标准:第1、2项各4分,第3项2分,总计10分。

1、课堂上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进行学习;作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是否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得有法、到位。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否创造了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来诱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着,是否成为学生和课本之间的桥梁纽带,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应有的作用;作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是否能和学生一起学习,探究、倾听、交流。

2、教师能以学生为主体,重视知识的形成过程,重视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重视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发展。

3、课堂上能营造宽松、民主、平等的学习氛围,教态自然亲切,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恰当、具体、有激励性。

4、能够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之处,精心设计问题,所提出的问题能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问题的提出,恰到好处。能启发学生思考,促进学生知识的构建,并能给学生留有充分思考的时间,同时注重学生的“问题”意识,引导学生主动提出问题。

5、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恰当地选择教学手段,合理运用教学媒体。

6、课堂上,教师的讲解语言准确简练,示范操作规范,板书合理适用,教学有一定的风格和艺术性。

量化评比标准:第1项8分;第2项5分;第3项2分;第4项4分;第5、6项各3分,总计25分。

主要针对学生在课上的学习状态来评价。

1、看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是否被激起,能积极地以多种感观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精神振奋,有强烈的`求知欲望。

2、看学生的参与状态,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中的数量、广度和深度是衡量主体地位发挥的主要标志,学生要全员参与,有效参与。

3、看学生的学习方式。是否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是否由个体学习到主动合作学习;是否由接受性学习变为探究性学习。

4、看学生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上的表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全身心地投入、是否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是否敢于质疑,善于合作、主动探究并有实效,是否围绕某一问题彼此间能交流、讨论、倾听,提出有效建议。

5、看学生学习的体验与收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90%以上的学生能够相互交流知识、交流、体会,交流情感由自悟——觉悟——感悟——醒悟,在获取丰富知识的同时形成了一定的学习能力。

量化评价评价标准:第1项8分;第2项3分;第3项6分;第4项8分;第5项2分;第6项8分,总计35分。

1、看教学目标达成度如何,教师是否高度关注学生的知识。

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发展。

2、看教学效果的满意度,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参与,90%以上的学生掌握了有效的学习方法,获得了知识,发展了能力,有积极的情感体验。

3、看课堂训练题设计,检测效果好。

量化评价标准:第1项4分;第2项7分;第3项4分。总计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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