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号: 日 驾驶员:
甲方:
乙方: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行车安全管理,落实专职驾驶人员(内部专职驾驶人员、外聘专职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预防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现结合公司以及各项目的实际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甲方)分别与专职驾驶人员(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2、 责任范围及责任期限:
2.1 公司及项目范围内所有专职驾驶人员。
2.2 责任时限自10月 日至12月31日。
3、汽车驾驶员安全责任:
3.1、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3.2、汽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所驾车辆必须与驾驶证匹配,并随车携带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车。
3.3、汽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在行驶中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安全行车。
3.4、汽车驾驶员不得开情绪车、赌气车、冒险车、急躁车,做到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
3.5、汽车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3.6、严禁公司及项目领导、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本单位车辆,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专职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追究驾驶人、车辆管理部门,派车人员的责任。
3.7、汽车驾驶员在汽车出车前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严禁出带病车。
3.8、汽车驾驶员收车后应检查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投,检查轮胎与钢圈,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耳、骑马螺栓是否松脱等;检查是否补充润滑油、燃油、刹车油等;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气压制动系的贮气筒应放尽积水。
3.9、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尤其是冬季来临时,提前做好车辆冬季保养工作,爱护车辆,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3.10、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3.11、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务必要注意停车位置,不能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车辆驾驶人离开车辆时,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3.12、车辆在出入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
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汽车在驻地、拌合站、钢筋场等场地内行驶时,必须减速行驶;在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严禁超车;在过铁道时,要减速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
3.13、严格执行派车制度,禁止私自出车,不得擅自搭乘无关人员出车。
3.14、严格执行定人、定岗、定机的制度,做到每台车辆都有专人进行保管、养护。
3.15、严禁超员、超载、严禁货车载人。
3.1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用。
3.17、避免在雨、雪、雾等不良天气下开车,若必须出车时,务必做好各种安全措施,方可出车。
3.1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安全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抢救伤员,向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如实向项目及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积极配合交-警处理工作。
3.19、任何交通违章罚款由车辆驾驶人全额承担。
以上各条专职驾驶员必须遵守,如有违反,依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给与相应的经济处罚以及追责。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必须具有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好《上岗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精心保养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实行轮班制度,驾驶员在交接-班时应对车辆安全技术指标和服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每天要认真填写好行车日志、交接-班记录,确保记录完整、详细。
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行车途中思想集中,连续驾驶3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积不得超过8小时。严谨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开车时不准饮食、吸烟和闲谈、打电话。
4、准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服务会议。
5、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的交通事故。当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和公司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6、根据车辆运行状况和技术要求,向承包经营者提出保养维修内容。
7、夜班驾驶员在21时至次日6时之间,不得的主、次干道以外的道路营运,乘客于上述时段租车离开市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明。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聚众闹-事,不参与群体性的非法集会。
9、按照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10、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实行安全管理,并追究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实行。
日照祥云旅游出租有限公司 车牌号:
负责人(签名): 驾驶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司机安全守则篇十
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光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始一切机动车辆;
七、严禁开努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的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汽车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三、汽车内线路接头必须接牢并用胶布包扎好。穿孔而过的线路要加胶护套;
四、装换蓄电池时,应有用蓄电池攀带;
五、蓄电池架发现损坏时,应立即移工修理,不得凑合使用;
六、装蓄电池时,应在底部垫以橡皮胶料,蓄电池之间以及周围也应用木板塞紧;
七、电池头、导线夹应装可靠,不准用铁丝代用;
九、蓄电池维修、装配间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备,防止人员铅中毒及发生火警。充电池工作间空气要流通,室内及存放蓄电池地方4米内严禁烟火。
十、切实执行电池在新装及大修后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蓄电池的寿命。初充电后至少应以相当于蓄电池容量的1/10的放电率放电一次,直至单电电压降至1.7v为止。再以初电的充电率充足,充足后安置24小时后方能使用。
十一、充电时应将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c。
十二、蓄电池应用放电叉测量,不可用手钳或其它金属试验,防止发生爆炸。
十三、工作时,如不慎有电液落在皮肤或衣服上,应立即用5%苏打水擦洗,再用清水冲洗。
十四、清洗发电机、起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应使用不带添加剂的工业汽油,并注意防火。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中工具必须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完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铁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一定顺序整齐安放,不得随地堆放。拆装车辆做到油、水、零件不落地,保持双手、零件、工具、场地的清洁。
3.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泼或倒人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对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5.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不得吸烟;不准在修理汽油车的旁边烘烤零件或点燃喷灯等。
10.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