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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300字(汇总11篇)

时间:2019-05-29 0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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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300字(汇总11篇)

总结是对过去努力的肯定,也是对未来的期许和规划。写总结时要注意文字的简洁和清晰,言之有物,不啰嗦和冗长。想要写一篇卓越的总结?这里有一些有用的写作建议。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一

这一个个问题接踵而来,可待我们翻开这一页页的纸张,品读过这一个个文字,便会知晓人的一生可处处绝望,在绝望中活着,在活着中寻找希望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许多苦难,承受了一次次送别亲人之痛,亲眼见证每一次希望的产生又转而破灭的绝望。他是一个生存在绝望中的人,在我所认为的亲情至上的观念中,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

福贵生性好赌,败光自己所有家产,绝望的人生也从此开始。先是福贵的母亲,在去请医生的途中被抓做壮丁而错过治疗时间,在福贵回来时,她已然离去。

紧接着是福贵的妻子家珍为他生的儿子——有庆。在上学时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输血过多,最终只给福贵留下一具冰冷的尸体。而女儿凤霞又在生孩子时大出血,在医院死去。后来是二喜的离去,福贵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一个个从自己身边死去,亲手将他们埋在黄土之下。随着他们的离去,福贵的希望也一起埋于黄土,只剩一头老黄牛与他余生相伴。

太阳每天升起就意味着离生命终点又进一步。在众亲离去的世界生存,恐怕是比死去更难受。在一次一次的希望都如流星般陨灭,便知生活之艰苦;在充满绝望的人间活着,便是不断寻找希望之征途,漫漫无期,困难重重。

从余华的笔下,我们不难体会到福贵这一人物的悲,他用平淡的语言谱写了福贵不平淡的人生。也许这世间只存在极少数似福贵的`人,也绝不会有人愿意过这一生。但福贵仍旧不断寄希望于下一件事或下一个人,在绝望的生命中努力寻找一点光亮,即便前路依旧黑暗。

《活着》是余华听了美国民歌《老黑奴》后受到深刻震撼而创作出的作品,福贵的原型也应是歌中拥有相似命运的老黑奴了。余生与老黄牛相伴的福贵,即使前方布满荆棘,也会手持希望之剑,披荆斩棘,向前方走去,向苦难微笑。有评价说: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用至真至诚的笔墨,以独特的角度将福贵塑造成一个存在的英雄,成就了一部经典作品。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解答的问题,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就是作者像我们提供的答案。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讲的“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在充满绝望的逆境中坚强活着,在坚强的生活中继续寻找活着的希望,这便是活着。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二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用他粗哑的嗓音唱出了他一生的凄凉。

回想富贵的一生,年少轻狂,吃喝嫖赌,干尽浪荡事,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去世,全家人陪着一起过起了贫穷老百姓的苦日子。万贯家财的消失换来了他的浪子回头,他决定改过自新,本分的当农民,担负起这个家庭的责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当兵期间认识了春生,这种相识也不知是福是祸。

两年后福贵被共产党俘虏,才有机会重新回到家里,这两年他的老母亲过世了,孩子长大了不少,也很懂事,生活还挺有希望。但是好景不长,儿子因为救县长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县长就是之前当兵认识的春生。女儿凤霞虽然机灵漂亮,懂事也贤惠,却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后来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已经经历了两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这样的打击并没有停止,不久之后他的妻子家珍,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没过几年,女婿二喜又因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现在全家就只剩下他和小外孙两个人,但是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6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他的一生经历了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身边所有亲人相聚去世,他有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

钱财是身外之物,散尽之后还可豁达一笑,因为身边还有亲人的支撑,那么失去了亲人就没有了支撑,他后半生就是在不断的忍受着,每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被掐灭,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

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没有什么确切的答案。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我们此刻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但是想想福贵那种生离死别的痛苦,这些都不算什么。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三

在读完两遍原著小说,观看了一遍电影之后,我想在这里简单谈一下,我对这部艺术作品的想法。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是原作者余华写在活着小说中的话。乍一看,这句话有点问题,作为一个文科生,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活着是为了提升自己,创造价值,为了奉献等等。但细细品来,结合富贵的遭遇,就不难发现这句话中蕴含的道理,是多么深刻。我在这里写一点我的拙见,我认为,当一个人经历过很多生离死别,看过了这世态炎凉,他的心或者说他的灵魂,会到达一种超然的境界。到这个时候,活着就变成了一个过程,甚至像是一个任务,到这个时候,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下面我想简单将电影与小说做一对比。

电影是视觉艺术,小说是文字语言艺术,二者相辅相成,没有优秀的小说,电影将失去灵魂,没有导演出色运镜,艺术创作和演员选择,小说将无法出色的具象化。这一点上《活着》完全达到了。尤其是巩俐的表演,让我想起了《红高粱》里的九儿,那种美丽坚强的女性的形象,被诠释的出神入化,完全让观者没有任何出戏的感觉。

电影因为篇幅的限制,无法将小说中的情节事无巨细的表现出来,所以无法避免的要对篇幅有所删改,但不能改的没有逻辑。在这一点上《活着》完美的做到了。例如:导演完全把握住了富贵的父亲,在知道儿子将家底输光后的情绪递进(从愤怒到释然)的过程,并将其适当推进,给观众造成的冲击是不亚于小说的。

先暂时写到这儿,最后我想谈一个问题:我们究竟为什么而活?

这个问题是值得思考一辈子的,我相信每个人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回答。我想在这里谈一点浅薄的想法,三十岁之前为自己活,三十岁后为别人活。三十岁前你的父母还很健康,你需要做的就是努力给自己拼搏一个未来,不让他们失望,三十岁后,你可能已经事业稳定,也已经为人夫(妻),为人父(母)同时为人子女,这个时候你要做的是,要肩负起责任,要让身边的人因为你而感到幸福,但不要过分为自己的儿孙打江山,老话说的好:十分能耐使七分,留下三分给儿孙。十分能耐都使尽,后辈儿孙不如人。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想想富贵这个道理显而易见,这就是所谓为别人活。

就写到这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以上仅本人拙见,敬请斧正。

生命的意义在于活着。

快要收假的时候,我和妻问儿子,作业做完了吗?儿子说,还有一篇《活着》的读后感。说实话,这部小说我在很多年前读过,我试图和儿子交流,但有些情节内容已经忘却,不是那么清晰。我说要不要从网上搜一下,借鉴一下别人对这部作品的观点,儿子说不用,那都是别人的观点,他看了书,也看了电影,他有他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说起来惭愧,我在写作方面并没有给儿子辅导什么,甚至我觉得自己没有辅导的能力,很多心得在心里却无法语言表达出来,更无法深入浅出地讲给儿子听。但儿子是有一些写作能力的,他的古典诗词甚至比我写的都好,他诵读的感觉比我更专业、发音更准确,他的知识面一定程度上比我要宽广,我想如果真的说有影响,可能源自于我平时喜欢读书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吧(捂脸)!

他写完这篇读后感并没有给我看,我是在电脑页面上看到他写的,虽然很浅显,也貌似为了完成作业略显仓促,但他能用半小时时间写出这篇九百余字的作文,而且和电影比对,和所思所想结合,表达出了他的观点和想法,言辞语句也符合他这个年龄对生命,对活着的思考方式、表达特点,所以还是值得点赞的。

我想说的.是,我们都在努力地活着,而且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所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挫折,我们首先不能放弃希望,更不能放弃生命。时常从一些资讯报道看到一些人跳楼跳华山等各种方式结束生命,更有些综艺节目鱼龙混杂,价值观混乱,很容易误导了思想还没有成熟,还不具备稳定、健全地判断力的年轻人。活着,真的不容易,为了生存而奔波,为了活得更好而拼搏,人生没有停下来的时候,不同阶段不同高度会有不同的诉求和欲望,有时候这些欲望是褒义词,是向上的动力,它代表着理想,有时候这些欲望是邪恶的,它会伴随着贬义,促使意志不坚定的人堕落。有目标,就有方向,有压力,就有动力,我们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能力也有高低之分,只要尽心尽力,积极乐观地努力向上,那么你取得的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最好的结果,你用尽才智心力获得的生活就是最好的生活状态!做最好的自己,痛并快乐着,创造并享受着。我选择我喜欢,我尽力了,我不后悔!可以得意不能忘形,可以怀旧,必须向前看!

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就像《活着》里的富贵,即使遭遇那么多痛苦灾难打击,就算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他至少还有一头牛,还有一块地,还可以春种秋收。生命的神圣与尊严绝对不是一篇文章一些词语可以描摹的,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状态里,冷暖自知,甘苦自知。

生命代代繁衍,每一个男人都肩负责任,撑起一片天,穷则心怀美好,砥砺前行,一家人就算酸菜稀粥依然团圆祥和幸福美满;达则兼济天下,帮助身边人,传递正能量,再往大的方面说,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化作科技动力推动社会发展,造福人间。

因为我们活着,就不能辜负生命之托!

――王雪峰。

811。

作者:王腾毅。

一个阳光男孩,开学即是高三,开始面临高考,面对人生第一次重要的分水岭。加油,努力!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四

前两天我读了一本长篇小说,《活着》,这是余华的作品之一。这本书的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像品茶一样,让我回味悠久,感触很深,好像还有种刺痛的感觉。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福贵的少爷,由于年轻时好,输光了整个家产,由一个好吃懒做的富人,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穷人。富有的时候,除了具有富人的恶习以外,他还要翻倍。而穷的时候,他比一般的穷人还要穷上几倍。然而,命运并没有因为他成了一个非常穷的穷人,就停止了对他的掠夺,而这种手段却是最残忍的:死亡。福贵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孙子和朋友们相继死去。我不知道每一次的失去福贵是什么心情。喜也好,怒也罢,这都不关我的事,即使这样,也会让我这个旁观者感到心凉,会哭上一会儿。

书中的所有人,面对命运,没有任何抱怨,也许他们不懂什么是抱怨。所有的一切,他们除了承受,还是承受。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如果人明白了死亡是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会活得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

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坛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这让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他年轻时因为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他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维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直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这本书,描写的是失去,告诉我们的是得到的意义;描写得是死亡,告诉我们的是活着的意义!一个好的开端并不能代表以后永远都是好的。就像书中的福贵:刚开始是大少爷一个,可后来呢?不是穷得比一般的穷人还要穷吗?当绝望和痛苦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时,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一起。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那无垠的大海,不禁从容的呐喊道:“感谢我的父母!”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五

活着,这两个字的本质是生命的一种状态,现在进行时ing……但是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有些人说是为了享受生活;有些人说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可是到底又有多少人能搞清楚活着的意义。

前一阵又看了《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电影,玛蒂尔达问,生活是否永远艰辛,还是仅仅童年才如此?里昂的回答是:总是如此。之前看的时候不以为然,重新看到这段对白后,的确生活总是如此艰辛,但是还是要努力地活着。

在看过《活着》这本书之后,我渐渐地明白了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清楚的记得《活着》中的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他的人生如同电影一样慢慢放映开来,那原本幸福的家庭,由于他的吃喝嫖赌走向了败落,他也沦落到为了养家糊口而不得不下地劳作的境地,从地主的身份转变成了贫农,祖上攒下的基业也成了别人的家产。但是他经历了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他都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那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那是何等的悲痛——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

尤其读到有庆的死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猝不及防,白天还蹦蹦跳跳的去学校,晚上就躺在那冰凉的.板子上,为什么刚到任的县长夫人失血过多就让有庆一个善良单纯的孩子为此丧命,更让人没想到的是那个刚到任的县长竟然是富贵一起抗战的好弟兄,一切都是造化弄人啊。

他用那粗糙的双手将所有的伤悲掩埋,如同那长眠于地下的亲人,终于他孑然一生与“富贵”相依为命。最后陪着他的只有一头老黄牛,他笑着哭泣,没有大悲大痛,讲述的时候他也只是嘿嘿的笑着。我想,这也就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六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可是真正尝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少之又少。

“活着”是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在于喊叫、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的苦难、平庸、孤独、绝望,抓住像流星飞逝的幸福瞬间,看它在手指缝隙流走,在黑夜之中消逝无声。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的和尚。”福贵和老牛渐渐远走,我仿佛听到他粗哑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福贵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回家,说:“这下可要好好活了。”家珍看着他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吃不上饭的时候福贵背着凤霞往家里走说:“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了。”家珍轻轻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出来。后来王喜牵走了羊,大家过上集体吃食堂的日子,有庆可怜巴巴地问王喜:“我每天都能来抱抱它们吗?”看到这里,触碰内心里的一抹柔软,那我也可以抱一抱你吗?有庆上学后低着头给福贵说:“我学会了很多字,这些字够我用一辈子了。”一辈子很长,一辈子很短。

家珍说:“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家珍说:“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福贵看着那条弯曲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有庆赤着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像是洒在了胸口,心窝,心尖上,洒满了盐。

二喜说:“爹,我腰疼的不行了。”那是哭的把腰哭疼了。凤霞和二喜的影子,一个躺着一个跪着,一动不动,只有二喜的眼泪在动,一颗一颗大黑点点在人影之间滑落。

“家珍死的很好。”福贵的手贴在家珍胸口,胸口的热气像在手指缝隙里一点一点漏了出来,她捏住了福贵的手,就瘫在了他的胳膊上。二喜和若根也在走廊尽头那个小小方方的房间里再也没有回来。死去,其实是活着真正的名字。

时间是最残忍的刽子手,曾经拥有过,一家人一起在茅草屋喝过一锅零星米粒的粥,便足以慰藉内心的寒冷,便足以度过这孤独宁静的余生黑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易。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七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在《活着》里这样讲。

我细思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到底是怎样一种存在?”

譬如一颗种子。它深埋地下,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在阴暗潮湿的土壤里。它悄悄积蓄心中的力量,不动声色日复一日地,从始至终。这天,天色幽蓝似锦缎,山势延绵绿如帘,好闻的空气味道钻过缝隙溜进它的鼻腔,“是时候了”,它这样想。于是深吸一口气,涨红了脸卯足了劲,青筋都要暴起。咔嚓!一声响,眼前突然光亮起来,空中的麻雀继续前行,路上纡徐的行人也不为此止下脚步,“有什么关系呢”,它四下一瞧,不觉涕泗横流:原来自己也不是只配掩于泥泞之下,这青天耀日原可为我所览。

这是它的新生。“它极尽努力摆脱束缚破土而出时,才可谓真正意义上的活着”,这是常规的说法,也固然不错。但活着不应该仅限于此。

读过《活着》的人大多都对活着有了新的认知,这要从福贵谈起了。福贵的一生多于常人的苦难,已不是坎坷曲折所能形容的,且不说从一个家拥地百亩整日混迹于赌场的富家子弟沦为常年与泥土为伴的乡农,这是怎样一种落差,单讲他眼看着自己唯一的儿子有庆因失血过多丧命,贤良的妻子身负重病不久便撒手人寰,女儿难产霎时与自己阴阳两隔,内心有多悲戚苦楚?无从知晓。网上流传一句话:“所有苦难与背负的尽头,都是行云流水般的此世光阴。”

所有的这些都是他们一起经历的,无论苦还是甜。

活着是相对个人而言的,也许我们把自己代入角色后,别人眼里惨淡的人生淋漓的鲜血在你看来尽是缤纷绚烂的色彩。

这可以说是我看《活着》的最大感触了。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八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描写革命者成长历程的优秀世界文学名著。钢铁是在烈火中锻造而成的,人的高贵品质也应该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小说通过饱含激情的笔触,生动地回答了人的一生“应该怎样活着“这一根本问题。

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一位既平凡又伟大的革命战士保尔·柯察金展开的。小说最大的成功就是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在保尔的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热枕,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乐观豁达的高贵品质。他阶级立场分别,热爱祖国和劳动人民,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和革命的激情;他诚实质朴、倔强正直、酷爱学习、自强不息……在保尔身上不仅有作者的影子,更集中体现了同时代许许多多同类人物的思想和性格特征。正如作者说:“在这本书中,我写的不是保尔·柯察金一个人,而是千百万柯察金,是那些为了争取自己的幸福而奋身投入的千百万男女!”所以说保尔的形象既是自传性的,更是概括性的,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

保尔在军训营中表现出色。年轻时保尔有不少缺点,冲动、暴躁、粗鲁,在愤怒的时候经常会控制不了自己,但经历了种种磨难和斗争后,他成长为一名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处理问题的革命者。

“钢是在烈火中铸造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最坚硬的,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带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不颓废。”的确,在你赞叹珍珠的光芒时,别忘了,那是贝壳用疼痛磨砺出来的璀璨。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九

在吴老师的推荐下,我有幸阅读了班级图书角里余华的代表作《活着》。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是啊,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本书的主角福贵,也许正如他的名字那样,一生充满福气,他还活着,一个人活着。他身旁的那些人啊,一个个死去了,留下的仅有福贵那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似有,似无。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跟着他、对他百般忍让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着丧父,为母抓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福贵、儿子和外孙相依为命。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这就是命吧,他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活着,这两个字既简短又平常,给人一种朦胧之感。也许从科学角度上说,活着即是生命还未结束,说得再笼统一些,也就是你的心脏还在跳动。说到底,生命这个看似高大上的东西,在人的手中把玩了许久后,却变得难以解释。

生命可以是福贵年少时轻狂的纨绔模样,去赌、去挥霍,最后倾家荡产;生命也可以是福贵被抓装壮丁后痛苦的害怕模样,子弹呼啸穿梭在他身旁,让他显出一副心惊胆战的滑稽样;生命也可以是福贵归家后感动的幸福模样,可以抱抱自己的孩子,看看自己的妻子,扯扯那些琐事儿;生命也可以是福贵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儿子之后绝望的痴呆模样,就好像上天默默地给福贵开了一个闪电一般的玩笑,只见福贵被劈得晕头转向;生命更可以是富贵老了时无奈的懊悔模样,只牵着黄牛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但是,这样活着,生命是不是有点儿变味了?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广阔社会的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能做的,是不让自己沉下去。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什么,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书的最后留下了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们拥有丰富的物质,当一切即将消散,死神让你最后一次回眸人生,从容呐喊出心中那一缕缕的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仅仅活着就足够了。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十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

在一个阳光温热的午后,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

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

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

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

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政府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

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

)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

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

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

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

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

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

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

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

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

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

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

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

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

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

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

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

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

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

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

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

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

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

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

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

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

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

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

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

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

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

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

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

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

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

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

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

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

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

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

"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

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

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

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

如同书名——《活着》。

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我是在老师的推荐下找到这本书的,不巧的是,刚好那天上影视鉴赏这门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就播了与小说同名的改编电影。

《活着》这部小说是余华所作的,而这部同名电影是由张艺谋导演的,曾获1994年法国夏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和最佳男演员奖。

我觉得无论是原著还是同名电影,都值得我们品读和欣赏。

读活着有感300字篇十一

《活着》是著名作家余华先生描写底层百姓的一本书,整本书读下来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有的只是平静。但在这平静的故事背后,却呈现了旧中国像主人公福贵这样的普通人为了活着而活着的悲惨画面。

老农民遇见了游客,回忆起了自己的一生。最开始福贵是一个大户人家的阔少爷,整日嗜赌如命,赌输完了家产,气死了父亲,属于典型的纨绔子弟。赌博让他从阔家少爷一夜变成了一贫如洗的普通人。和大多数人一样,他沦为上有老母要养,下有子女要教的境地,身份的快速转变,没有留给他准备的时间。倒霉不幸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在他身上:出去给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活着回来本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生活,但活着似乎就是要遭受苦难,女儿和妻子相继得病,儿子被人害死。女儿凤霞嫁给了喜根,本以为可以安心的活着了,但是生活永远是那么的不幸,女儿难产离世,接着喜根意外离世,自己的外孙也吃炒豆子噎死……到头来,只有福贵和一头老黄牛还活着。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很平淡,主人公福贵在不幸中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但他依旧活着,现在看来,这样的人生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作者告诉了我们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其实福贵的故事不就是旧中国无数底层农民的缩影吗,祖祖辈辈的小农经济让农民已经适应了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没有理想,没有眼界,思想只局限于三餐五谷。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几千年,人们也从潜意识里默认了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在没有战争没有外敌入侵的时候,这样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平静与安详的状态!

未来的路还很长,未来也充满了未知,需要我们去探索。我们的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意义,努力奋斗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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