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教学类
1、高等学校教师评审条件
(1)教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教授资格5年以上。
(2)副教授: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3)讲师: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助教资格4年以上。
2、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评审条件
(1)高讲: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2)讲师: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助理讲师资格2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助理讲师资格4年以上。
3、实验师专业评审条件
(1)高级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资格6年以上。
(2)实验师:获硕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4年以上;或中专(高中)毕业,且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5年以上。
4、中、小学教师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