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召开国有资产清查专项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余应弘出席会议,院属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参加会议。会议由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冯志永主持。
余应弘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十分重视此次财务清理工作。要认真摸清本单位的资产基本情况,包括财务处理、资产实物存量、财务制度管理以及与资产相关的往来帐的清理情况。要通过此次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资产管理工作,促进资产实物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应邀与会的省财政厅有关同志就资产清查电子数据系统进行了讲解;院计财处相关负责人就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清查范围和组织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部署。预计我院将于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