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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和内容

时间:2020-07-14 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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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和内容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明确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它旨在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从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以下是有关于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

一、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全集团、

学校各单位有机结合形成连动、互动,发挥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从思想上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火灾

的危险性、后果的严重性。积极参加集团和中学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活动,使广大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消防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三、从行为上进行规范从严要求认真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食堂负责人消防责任

⑴、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⑵、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⑷、开展本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处置方法。

⑸、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应根据学校灭火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师生,确保安全。

2、后厨工作人员消防责任及注意事项

⑴、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⑵、熬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⑶、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⑷、后厨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洗烟道、抽油烟机,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油过多引起火灾。

⑸、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安装,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

⑹、息业前要认真检查厨房间内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⑺、厨房内禁止吸烟。

3、物资仓库保管员消防责任及注意事项

⑴、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起火灾。

⑵、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⑶、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和使用电器设备。⑷、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⑸、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食堂员工及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燃气报警装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处理。

2、食堂的`燃气使用必须专人负责开关,应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每餐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厨房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煤气有无漏气情况,不要急着开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发现漏气或有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气前,应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子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5、煤气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保持设施清洁干净、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维修或更换。

7、煤气供应商必须有资质,并签订供气合同。储气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标记(条形码),才可以使用。

8、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3

一、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4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制订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要求统一使用自来水。

2、认真做好学生桶装饮用水工作。对提供学生桶装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3、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4、定期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3、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4、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达不到国家相关要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5、学校食堂要将定点采购单位(摊位)名单,报学校备案,后勤集团签订供应合同,并预收l—2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

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3、学校食品安全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卫生科牵头组织,月查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校园商品准入三项制度

1、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2)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实施定点采购制度。原则上不得采购卤肉类熟食制品;如需采购使用,需经彻底加热处理后出售。

(4)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采购验收员,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将其销毁处理。

(5)采购与验收人员均需在食品采购登记单上签名,认真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6)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相关责任。

2、不合格食品下柜制度

(1)严把质量关,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主动及时下柜。

(2)对师生或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商品可重新上柜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

(3)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部门。

3、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3)对消费者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与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联系,妥善处理。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食品必须从正当渠道购进,并且所要对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绝对禁止“三无”产品,流入学校食堂,学校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凡查出有三无产品,责任承包人清退出校,所进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现象。

2.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设备布局合理、有序,并经常检查四防一消设施是否损坏和够用。

3.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每年度促进性健康检查,凡患有疾病、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性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承包人必须通报学校,并责令其离岗,治愈后方可上岗。

4.学校若发生中毒事件,各班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五分钟内),以便学校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凡迟报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5.各班在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的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生在自愿基础上接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班级日常管理之中。

6.食堂对每顿饭菜必须留样,并保存24小时。

7.学校每天必须督促学生宿舍对学生开水的供应,保持锅炉的清洁,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6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食堂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校长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电蒸饭车和电热水箱等大功率电热器不能同时使用。

2.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3、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4.食堂用电出现故障需向总务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2.在维修食堂炉器具是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对食堂的电器、液化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食堂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搞好食堂平安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平安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校食堂平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总务处对食堂平安负监管责任,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平安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平安直接责任人。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效劳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平安。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平安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平安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置、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平安。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防止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平安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8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全体师生及职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照学院后勤部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食堂煤气管道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煤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五、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煤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煤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嗅到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者爆炸。

八、在使用煤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方可点着火种,打开燃气灶气阀,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

十、下班前应关好炉灶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记录,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离开。

十一、定期(每月)检查煤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做相应处理。

十二、煤气设备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备,保持管道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三、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等情况。

十四、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若发现煤气使用压力异常或泄露等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电话95007)进行处理。

十六、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进行人员疏散并立即通知煤气公司进行处理。

十七、厨房应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时及时进行更换。

十八、煤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立即切断电源及煤气气源,按下消防警铃告知其他人并报警,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灭火器灭火。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9

一、食品安全及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采购购买了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动物及其制品,将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2、不符合卫生标准,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掺假、仿造的食品进入到库房,将追究库管员的责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到食堂(小卖部)或操作加工间,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没有洗净、消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操作员的责任。

6、没有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及事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在工作期间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手饰或染指甲、吸烟;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不管是过渡承包食堂、小卖部或是引资建设的食堂、小卖部或学校自办的食堂、小卖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责任人。若不履职尽责,玩忽职守,出现了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责任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二)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营养餐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专档存放。

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③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④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营养餐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①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浪费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一)、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坚持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二)、每餐每样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三)、留样食品应放于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内并分类标签,不能混装,存放于专门的冰箱内。

(四)、留样食品应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时后,无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才能处理。

(五)、食品留样应专人、专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六)、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样食品一个试尝人,不能几样食品都是一个试尝人,否则试尝出了问题,不知是那一样食品有问题),如无异常,才能向师生供应;试尝后,试尝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化验、检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卫生和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化验、检查,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四、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入围企业名单,考察相关商家目前的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后,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

(二)、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采购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红肠、烟熏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售货发票。

(六)、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QS标志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七)、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时,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八)、应取得对方资质而未取得的,应按照食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证记录应由采购、保管、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黄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应限制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不得使用已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八)、专人采购,严禁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混装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发,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置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鲜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八、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据厨房既定标准的烹调,按既定的味型标准,准确调味;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据菜肴的质感要求,选择烹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保证菜肴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制作要求。

(六)、各类原料的热处理应尽量保存原料的营养成分,必要时可用一些制作工艺的辅助原料进行保护。

(七)、根据菜肴的原料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原料进行初步处理。如:焯水、水煮、过油、汽蒸、走红等达到处理的效果,保证菜品的质量。

(八)、根据饮食规律和就餐时间及特点,调整好菜肴出品顺序和节奏,保证销售品种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证质感和口味的稳定。

(九)、在烹调中,厨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减少、降低制作中的随意性,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影响菜肴质量的制作手法。

(十)、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离、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应回锅加热透后供应。

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产品必须按照食堂的执行标准及面点的经营要求,按用途区别品种,并对所需粗加工原料进行分档、切割处理。

(三)、根据用途、品种和配料标准,对米、面等粮食原料进行处理加工。将构成面点的各种配料按规格配制标准、分别种类放置。

(四)、须使用厨房既定标准调味品。既定味型标准对馅料准确调味,并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据面点的质感要求,选择熟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达到最佳效果,保证产品的质量。

(六)、根据面点种类的具体要求,配齐相关原料,按照操作规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面胚。

(七)、制作面点成品时,须严格按品种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皮胚和馅料的搭配比例进行制作。

(八)、根据白案原料的性质及存放要领处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应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存放。

(九)、制作面品半成品时,应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十)、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面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在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认真做好配餐原料的卫生。对配餐原料要分类摆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别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离要按先后顺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须检查原料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配份、成本、售价核定。

(四)、配餐时应使用称量、计数和计量等控制工具。对配餐原料进行核对,达到质价相符。

(五)、严禁使用不妥当和不协调的配餐方式,以保证原料营养成分。

(六)、在配餐中,须按原料性质进行配置;严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带酸性物质的原料,不能与绿叶素较强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与较强的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保持清洁卫生。

(八)、设专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类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隔放。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和进行分餐,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食堂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负责人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九)、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各食堂负责人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从业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聘从业人员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记录。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药监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学校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洁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为1—3/10000),浸泡时间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夜进行擦试。

(七)、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存,防止细菌浸入。

(八)、食堂应设定专人对餐具、用具、器皿等进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车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十)、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一)、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十四、卫生检查制度

(一)、根据行业要求和食堂的实际,制定卫生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以保证食堂自律,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二)、食堂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自查计划,并派专人负责落实。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四)、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五)、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将检查抽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向食堂及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六)、食堂应根据本周内所通报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顿落实,必要时向卫生检查考评小组递交书面材料。

(七)、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没有落实和整改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按照所制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作内部通报批评。

(九)、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交与办公室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师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烟台第二职业中专食堂管理及实施细则》,落实到人,层层抓、人人管、做到违者必究。

二、工作中必须服从校方及其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做到听从指挥,确保师生健康就餐。

三、工作中必须配合好经理工作,选料、进料、库存等应择优选用及保管。

四、在主、副食加工中,必须做到品种多样化、用餐合理化、营养搭配化等,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五、必须做好饭菜保质、保量,严把卫生质量关,防止病从口入,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中必须注意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做到餐具每日消毒,每日卫生多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绝不留卫生死角,个人卫生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准留胡须、不准穿拖鞋、不准衣帽不整等,上岗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七、工作中必须团结一心,以餐厅为家,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不断研究饭菜的多样化、合理化及营养搭配化,及时推出更多、更好的饭菜。

八、工作中不准打闹,对待师生要有礼貌,不准说脏话、气话,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九、工作中必须做到爱护设备及保养设备,不断学习正确的使用设备方法,并保证安全。

以上各条望认真遵守,违者可按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解除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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