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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 选人用人问题表现

时间:2020-10-02 0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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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 选人用人问题表现

选人用人是组织成功的关键之一。一个优秀的团队需要具备不同类型的人才,以充分发挥其潜力。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如何选拔和任用人才已成为企业和组织的核心战略之一。以下是有关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的15篇内容,一起来看下吧。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号)精神,我司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x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选人用人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持续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从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上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

整改目标: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新局面。

整改措施:

1.制订总体规划,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原则、目标、思路、措施。明确“时间表”。强化责任,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党支部其“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制定3年、5年的阶段性目标,发展党员3名,分步抓好落实,逐步配备到位。

2.拓宽选拔方式。加大竞争选拔力度,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化,坚持和完善竞争办法,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通道”。

3.进一步探索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采取民主推荐、考试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选拔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锻炼。为实现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配备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年12月前完成制定规划,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二:高素质专业化选人用人方向不够鲜明。对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重视不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短缺。

整改目标:加强人才引进和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整改措施:

1.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引才渠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办法,坚持开发、吸引,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

2.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政治训练,突出忠诚干净担当教育。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长期

(三)存在问题三: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研究讨论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如实记录与会成员表态情况,有的以“一致同意”代替讨论和表决。

整改目标:实现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

整改措施:

1.加强和规党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从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等五个不同的方面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好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档案,认真对照**x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自查自纠。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年12月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2

问题:

推荐提名环节不规范。推荐提名存在违规操作,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考察考核机制不健全。考察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对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影响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整改措施:

加强推荐提名环节的规范性。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提名,确保推荐的干部符合规定要求。

完善考察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的考察考核机制,对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符合岗位需求。

强化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3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连南县选人用人的视野更加宽阔,渠道更加宽畅,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从现实情况看,当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

1、选人用人的对象不满意。一是对被选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满意。由于缺乏一套客观公正的实绩评价考核机制,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的素质和能力不高,难以胜任新的领导岗位;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的素质能力还不如自己,心存不满。二是对被选人的作风不满意。由于对干部的监督有限,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生活作风不正。三是对被选人的性格不满意。由于干部平时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不足,加上有的干部性格偏内向,不善言辞,注重实干缺少交流,导致群众认为他们缺乏热情,难于接近。

2、选人用人的制度不完善。由于《条例》对有些问题未作具体规定,组织实施起来不能准确把握。如:初始提名由谁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如何落实提名责任等要求不明确;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亟待改进;选举制度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存在尊重选举人意志不够的问题;由于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是否称职、胜任,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价,导致干部正常退出缺乏评定标准,一些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差的干部因缺乏手段难以调整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缺乏科学界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制度保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虽有要求,但各地执行宽严不一等。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的不完善、不配套,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选人用人的程序不规范。一是程序“缺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一些必要程序执行不到位,有的甚至干脆不执行。如民主推荐的不规范,有意的放大或缩小,推荐职位和对象的模糊性、“缺位”;考察预告的不规范等。二是程序“错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的为了减少工作中的阻力,故意将程序颠倒,先把容易执行的程序执行到位,把一些难的程序放在最后再执行。三是程序“越位”。有的搞个人内定,协调在前,过程在后。

4、选人用人的信息不透明。一是发布信息内容不全面。如任前公示,只公示干部的基本情况,不公示干部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群众在民主测评推荐时往往凭主观印象“划圈圈”。二是意见反馈不及时。对群众举报的意见没有进行组织调查,有的甚至无反馈,群众觉得提意见无作用。三是发布范围不“对口”。对干部信息没有在其出生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以及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进行公示,群众得到的信息不系统,或仅在电视台公示或仅在本单位内部公示,缺乏公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选人用人的观念不对接。少数干部功利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对待升降去留,认为自己才高六斗,埋怨组织部门“有眼无珠”;少数群众对干部调整任用带着“有色眼镜”,认为凡提拔“必有关系”,凡交流“必有问题”,种种猜疑和议论造成上下评价不一致;一些群众把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等个别行为放大到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概否定,进行表现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和当面不谈,背后乱举报现象。

(二)原因分析

1、制度因素。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干部工作扩大民主要求的落实。二是制度链中断。一些环节扩大民主的制度有民主过程的要求、缺乏对运用民主结果的规定,留下了按需取舍、灵活掌握的空间,表现出制度执行的不规范。三是制度链接配套不够。扩大民主的制度不健全,缺乏配套的相关制度。

2、组织者因素。一是从宣传角度来看,一些地方没有深入全面地宣传《条例》,导致广大群众对《条例》不了解、不熟悉,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方法以及步骤等知之甚少。二是从组织者素质来看,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阅历,有的不善于讲究谈话艺术,有的缺乏洞察辨析能力,形成的考察评价意见未能准确评价干部的特点和个性,难以为决策提供信服的依据。三是从组织纪律来看,有的组织干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甚至有“跑风漏气”现象,群众担心说实情、敢反映问题者遭到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

3、参与者因素。一是“老好人”思想。谈话对象一般只谈被考察对象的优点,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如果心存不正的考察对象私下提前做工作,谈话对象更是违心说好话。二是“潜规则”思想。有些群众认为考察或提拔干部存在“潜规则”,考察提拔的对象已内定,自己说了也自说,因此不配合、不支持考察推荐工作开展。三是无关思想。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组织的事,是领导的事,自己只要搞好本职工作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三、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的思路和对策

(一)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建立实绩为先的导向机制,着力解决“用什么人”的问题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首先必须把握正确的用人标准。要坚持用三个标准衡量干部。

1、坚持基本标准。基本标准,是针对执政党的性质而言。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德、能、勤、绩、廉的基本要求。即要以德为先,把道德品质作为选人用的“第一位”要素;以能为基,把能力素质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条件;以勤为本,把勤政为民、勤奋敬业作为选人用人的本质需求;以绩为要,把工作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以廉为则,把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作为基本准则。

2、坚持时代标准。是针对社会发展阶段性要求而言。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考察工作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哪些不图虚名、踏实做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选人用人的“六个导向”,即树立注重品行的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把这些要求作为新时期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真正把那些科学发展能力强、构建和谐社会本领大、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驾驭市场经济、总揽全局且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

3、坚持具体标准。是针对选拔的具体岗位而言。选拔不同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可将现有干部大致划分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即党的机关工作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还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分为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不同类别。要依据干部类型,建立健全岗位职务职责说明书,把岗位职务所需具备的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领导才能、个性品质、任职资历和履行岗位职务对应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让公众清楚什么样的岗位需要什么样的干部,什么样的干部适合什么样的岗位。

(二)明确选人用人主体,建立权责明确的动因机制,着力解决“由谁选人”的问题

选人用人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对干部进行选拔动议是选人用人迈出的第一步,必须进一步科学界定和明确选人用人主体的权责。

1、规范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的动议权。“党管干部”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重要原则。按照“党管干部”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上具有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主持决策权、方案审议权和监督管理权。为防范“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要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县级来说主要是县委书记选人用人“五准”、“五不准”要求。“五准”,即县委书记在五种情形下方可启动干部调整动议,包括: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改善;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有明确要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调整补充干部。“五不准”,即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上不得违反的五种情形,包括:不准在机构变动或本人已经明知即将调动时动议调整、提拔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干部的,应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不准指令或授意组织部门针对特定人选制定干部调整动议方案;不准干预组织部门正常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在集体酝酿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不准对拟任免人选首先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准压制干部群众对本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批评意见,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2、规范组织部门的具体操作权。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选人用人中具有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组织部门要全程当好参与者和组织者,严格把握每一个环节,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一是深入了解干部。要抓好干部信息库建设,对纳入组织视野的干部,定期开展评议,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采取跟踪了解、专项活动督查、重大事项考核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专长、特点和能力素质;建立干部综合情况信息库,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干部日常表现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条例》。《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要坚持《条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三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工干部首先要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纪律观念,必须严把进口关,防止虽有一技之长,但素质低下的人进入组工干部队伍。其次要熟悉干部工作的条例、制度,具有明辩是非、分析问题、宏观管理的能力。要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测评,颁发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不具备资格者不能从事干部工作。

3、规范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及有关个人的推荐权。一是严肃干部推荐纪律。党员、干部、群众都有向党组织推荐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本着“谁推

2荐谁负责”的原则公正无私地署名推荐。二是制作《干部推荐表》。推荐者要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提出推荐职位,并署真实姓名。三是必须向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推荐,不得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或私自打招呼,更不能利用推荐干部的权利干扰或影响党组织公正用人。

(三)明确选人用人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怎样选人”的问题

1、规范初始提名。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必须首先从规范初始提名权入手。一是用“两推一询”提名法,解决重点岗位的提名问题。“两推”即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推荐和县委全委会推荐。“一询”,就是征询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根据这三方面的意见综合提名,多数干部不赞成且完全未进入分管领导视野的不作为提名人选。二是用“四推一交叉”提名法,解决平时空缺岗位的提名问题。“四推”即后备干部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个人自荐。“一交叉”就是把四项推荐情况进行交叉,从交叉点最多的人选中,再比选提名。三是用“一划一推一面试”提名法,解决特殊岗位的提名问题。“一划”就是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先划定一个提名的大范围。“一推”就是将在这个范围内的干部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请县委常委会等相关会议进行推荐。“一面试”即对民意集中的干部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确定提名人选。

2、规范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一是批量提拔调整干部,采用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方式。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是民主推荐干部的两种主要形式。在民主推荐时,两种推荐方法结合使用,可以优势互补,便于综合分析,保证客观准确地了解被推荐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二是平级调整干部,采用同级推荐。在目前的干部调整中,由于职数的限制,更多的调整是平级调整。要根据空缺职位的要求,在同级干部中推荐人选。三是选用特殊职位干部,采用专项民主推荐。对配备妇女、少数民族、非中共、35岁以下的干部,向参加推荐的干部群众讲明推荐的特殊要求,并提供具备特殊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册,让推荐人员在这类人员中综合平衡比较,优中选优。四是公开选拔干部,采用“双向”民主推荐。对公选干部采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到其上一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更加全面准确地考察其情况。

3、规范干部考察。一是扩大预告范围。要尽可能地在服务对象中发布考察预告,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考察程序、职位要求。二是保证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数量。在进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要保证一半以上的基层群众或服务对象参加。三是扩大考察范围。要打破单纯地坐在办公室考察的惯例,应采取随机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向考察对象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邻居、朋友等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确保了干部考察信息的全面准确。四是要讲究考察方法。考察人员要以谦和的态度和商榷的口气找群众了解情况;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畅所欲言,讲真话,去套话。

4、规范酝酿讨论。一是坚持“两个不用”,即: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不用、民主推荐不是多数群众认可的干部不用。二是重视群众反映意见。在讨论拟提拔对象的任用时,对群众有反映、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表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三是试行实名票决。准确界定集体决策中的个人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防止人情等因素的干扰,提高决策质量。四是建立回复制度。建立回复制度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最直接的表现手段。一方面要尽快查实问题,另一方面要将查处情况回复给相关群众,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群众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积极性。

(四)明确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道择优的“进口”机制,着力解决“人怎样上”的问题

1、规范干部任用的基本形式。根据《公务法》,机关公务员来源主要有三条渠道:一是选任制,通过选举对领导岗位上的公务员进行任免;二是委任制,通过公开招考,选录主任科员以下岗位的公务员;三是聘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招考或直接选聘方式录用特殊岗位的公务员,也就是将有特殊才能的非公务员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目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三种干部职位中,聘任制干部比例最低。当前随着人才流动速度加快,应逐步增加聘任制岗位,提高干部职位管理制度的弹性系数,消除人才流动壁垒。

2、丰富干部任用的选拔形式。目前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包括: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三种选拔形式。其中,对科级干部选任,可以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相组合的方式,突出素质、能力和潜力,脱颖而出;对处级干部选任,可以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组织推荐、民主推荐三种方式,突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择优选任;对党政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选任,可以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驾驭能力、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选准用好。

3、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的其他形式。一是试行干部自我推荐制度。在民主推荐前,让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自我推介,为大家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引导干部群众通过正当的竞争来争取群众支持。二是深化公推公选制度。要不断完善公选程序设计和选拔方法,在笔试环节上,注重基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面试环节上,对面试组成人员应提前进行技能培训,形成一

3支相对固定和符合资质的面试队伍;在考察环节上,把考察干部的现行表现和业绩相结合,建立量化的考察指标体系。三是逐步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上会制度。在干部选拔的每个环节都按照多于拟任人选的人数实行差额竞争,加强比较和鉴别,真正做到好中选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准确性。四是试行公推直选制度。公推直选中关键性的创新主要有两项:一是通过公推产生候选人;二是召开全体干部群众大会进行差额、直接选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更多干部群众认可选举结果。

(五)明确选人用人退出,建立畅通无阻的“出口”机制,着力解决“人怎么下”的问题

《条例》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的主要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开展检查考核、进行组织处理等方面入手,疏通干部“出口”,让该下者下。

1、“改”,即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坚持每年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考察考核,对考察考核情况差的领导干部由县领导进行谈话,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督促其整改,如在第二年的考察考核情况仍未改观,政绩平平、群众基础差、威信低或身体状况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改任非领导职务。

2、“退”,即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制度。明确指出凡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都必须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因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专业技术干部,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本人坚持不退的,从接到组织部门的通知起,不再计算工龄,工资改发退休工资,进一步严肃干部退休制度。

3、“诫”,即对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对届中、届未考察考核中,民主测评满意率低、工作成绩平平、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干部群众意见大的科级干部,由县委或县纪委主要领导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组织处理。

4、“免”,即依法对干部进行免职。对问题比较突出,在干部群众中影响较坏,或因违反财经纪律、受贿、赌博、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及时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5、“降”,即对干部降职使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干部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县纪委、组织部门提出降职使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时,根据干部所受纪律处分,对受处分应降职的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予以降职使用。

(六)明确选人用人政绩,建立民主开放的干部考核机制,着力解决“怎样评价用人”的问题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要找准量化分析、绩效考评、考核评定间的结合点,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评综合评价体系。

1、制定干部考核评价量化标准。年初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确定部门年度目标,然后根据班子分工和个人岗位职责,分解到人,确定每名干部的工作任务,作为全年考核的目标,对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的部门,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对行政管理部门,以部门效能发挥情况为主。工农业产值、财政收入、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实绩,以及上级的认可度、群众的满意度,以量的形式表现出来;对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以质的内容进行定性描述。

2、制定干部考核评价标准。考评采取“听、查、核、评”的方式,注重用原始资料说话,用权威部门的数据说话,用群众的意见说话,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管理,把考学、考绩、考廉、民主测评全部量化成分值,最后进行综合排名,给每位干部一个准确的定位。

3、规范考核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依据,实施奖优罚劣。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干部作为后备干部人选培养,各类评先推优从中遴选。对成绩较差的分三种情况实施末位淘汰: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定为末位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不胜任现职被定为末位的,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辞职、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末位淘汰;对胜任现职、但排名滞后被定为末位的,采取组织谈话、领导约谈的方式进行告勉。

(七)明确选人用人监督,建立立体刚性的干部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怎样监督用人”的问题

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切实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的始终、把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的始终、把严明奖惩贯穿选人用人的始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请销假备案、驾驶公车审批等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信访监督和预警机制。

2、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坚持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内部复核制度,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全程记实;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坚持每次干部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实行公示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坚持干部人事任免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前移干部监督“关口”。

3、坚持群众监督制度。拓展公示渠道,广泛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重大问题,由纪检、组织人事联合开展专项调查,认真核实,群众意见大或重大问题未核实清楚的不予任用或暂缓任用。建立公示结果反馈制度,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及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如实反馈,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和改进纪监、组织系统信访举报工作。

4、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是班子的班长,决策群体的核心,对决策事项负有最大的责任。要严格按程序集体决策,防止党政“一把手”“一言堂”,不得以办公会、碰头会等代行党委会职能。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防止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下功夫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防止党政“一把手”接受组织监督走过场。建立健全加强上级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的制度规范,提高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性。

(八)明确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公正严明的责任机制,着力解决“怎样追究选人用人失误”的问题

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责任机制,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一般领导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责任追究的科学选人用人体系。

1、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机制。在推荐干部时,不论是单位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推荐,还是领导干部推荐都必须坚持谁推荐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以便于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被推荐人任命后,如在试用期内发现严重问题或有违法行为的,要追究推荐人或组织者的推荐责任;对推荐材料不实,有夸大被推荐人的德才表现的,或在推荐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欺骗组织的,应给予推荐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责任机制。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责、权和考察的内容、方法、程序、纪律、监督等要求办事。要填写《干部考察登记表》,对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时间及考察组结论性意见等情况进行登记,考察组组成人员应在考察登记表上签名,对考察对象承担考察责任。对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深入,没能发现被考察者任前之“病”,一年内发生严重问题或有违法行为的,应给予考察人员通报批评、诫勉或党纪政纪处分。

3、建立健全干部任免(审批)责任机制。讨论研究干部的任免(审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经集体研究而提交党委讨论决定的,给主要责任者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凡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或以书记办公会、少数人研究或者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应到会成员过半数不同意的,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同时,进一步明确由谁来追究责任。各级党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由上级党委或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进行追究;各级组织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追究;具体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执行。

为了进一步解决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3项措施:一是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人,要突出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用人上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有迹可寻、有据可依。立规是好的开始,关键还要看落实。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上,我们考虑,将重点采取4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部内各有关工作机构都要齐抓共管,干部考察组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开展学习培训。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系列培训,同步开展《意见》的学习培训,并推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引导广大干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三是细化具体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和配套措施,将《意见》各项任务要求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执行不力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4

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委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学习《通报》精神,并对照《通报》精神开展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查的情况

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不存在说情打招呼问题;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另外,我们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我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我委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守则》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三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5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6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7

依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党委高度重视,快速安排部署,并对比《通知》检查内容,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专注、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扬、提高认识。

多年来,**一贯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扬和贯彻落实。**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专注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争辩等形式,深刻领悟《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着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党委始终坚持严格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举、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径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看法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觉的问题和状况进行专注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苛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专注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看法》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状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专注落实了民主推举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看法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党委专注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扬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专注、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看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方法。依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专注争辩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究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动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8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的”通知》(达市组通〔20xx〕257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布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及相关法规文件,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公信度,着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把从严和规范落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以来,局党组共提拔科级干部3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三、严防用人上不正之风

一是通过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桌牌和安装“换届纪律”的电脑桌面和滚动保护屏幕,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习、时刻警醒、严格遵守。二是通过组织学习、会议强调、科室抽查等形式,有效督促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三是制定《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谈心谈话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让每位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廉政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有效预防用人的廉政风险。20xx年,我局从未接到任何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督查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等,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达州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全面客观考察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惩用人上不正之风。认真总结我局一些好的做法,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并使其长态化、长效化。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人才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和培养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让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特长。针对人才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有目标、有计划的遴选人才到我局工作。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96.7%。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0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与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其中一个方面是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纳入巡视反馈整体,由中央巡视组一并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同步抓好整改,进一步彰显专项检查的权威。那么,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如何抓好整改?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

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

在本轮巡视整改落实中,中央组织部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的原则进行了集中整治。被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包括14个省区、8个中央单位、8家央企,逐一建立台账,形成细化的问题清单。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中央组织部明确整改要求,并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问题解决一个,就销号一个,整改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清零的,绝不放过,总之,问题一定要见底清零。

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一方面,针对30个地区和单位的不同特点,中央组织部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重点个性问题,与被巡视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一起深入研究,确保工作真正按照精准科学的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被巡视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见真章、显实效。

总体来看,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进展良好,阶段性目标已达到。据了解,选人用人方面整改任务清单共464项,现已完成425项,占任务清单91.6%。需立行立改的已基本完成,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的任务,也在加紧推进。

“四个突出”抓好选人用人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成绩单”均已晒出,选人用人问题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改的具体负责人。河南省委在推进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中开展了8个专项行动,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建立了“一天一碰头,三天一汇总,七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四川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并召开了全省组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抓立行立改。被巡视地区、单位针对涉嫌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严重违规用人问题重拳出击、一查到底,既处理当事人,也追究责任人,不搞下不为例,目前已处理和追责1986人。广东省针对一些单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目前已对第一批30家省直单位183名不符合任职回避要求的干部全部作了调整。

三是突出抓督促检查。不仅中央组织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3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也在这项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与以往相比,有两点较为突出:一个是力度大,凡是列入整改的问题,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顺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另一个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除了抓好本级督查,还“下沉一级”抓好督查,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山西省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到一些地方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指导。海关总署每两周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重新整改。中粮集团党组成员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牵头,组成多个专项督导组,参加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场督导。

四是突出抓“长久立”工作。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各个地方和单位既注意“当下改”,更注意“长久立”。对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立一批长效机制。据统计,共建立相关制度242项,修订完善227项。

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已作出组织调整

十九届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之一,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巡视工作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的。组织部门作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强化整改督查方面,双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合力,达到了“1+1>2”的效果。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中,组织部门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二是运用好巡视成果,把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之中,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之中;三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并产生放大效应,推进面上工作。

强化巡视整改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个重要共同发力点。整改问责决不是说说而已,针对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发现的一些地方、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对相关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释放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巡视工作公信力的强烈信号。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1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2

问题:

监督意识不强。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不了解1。

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手段单一,对拉票贿选、违规任用干部、跑官要官等问题整治力度不够12。

整改措施:

开展拉票贿选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2。

开展违规任用干部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等问题2。

开展跑官要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打干亲”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等问题2。

开展说情打招呼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干部选任工作等问题2。

开展中层干部不按规定轮岗交流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单位中层干部长期未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等问题2。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3

按照州委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狠抓整治落实。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月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了甘孜县庸懒散浮拖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甘孜县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7+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并全面启动庸懒散浮拖及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际的整改措施,有序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一)着力整治拉票贿选问题。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开展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组工外网和甘孜县有线电视台,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拉票贿选的线索和问题,汇总研判,对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拉票贿选责任追究办法,设立违规违纪工作台账,实行台账记载管理。

(二)着力整治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一是向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发放《条例》,并通知做好学习贯彻。二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标准和条件。三是认真执行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前资格、条件审核,组织专人规范换届以来干部选任文书档案。

(三)着力整治跑官要官问题。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记录在案制度,对跑要、拖情的不列为考察和提拔对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重申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坚决整治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着力建设模范组织部门。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利用12380举报平台等,收集跑官要官线索,对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着力整治说情打招呼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防止私下说情打招呼。二是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对帮忙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建立预警谈话机制,群众反映说情风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对带病提拔倒查中发现有说情打招呼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五是组工干部参与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调离组织人社部门。

(五)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执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选任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年1月,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计56人,其中:超配领导职数3个,超配非领导职数53个,计划于20**年9月前整改消化。

(六)着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选用两面人问题。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点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有意识的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困难矛盾突出的基层一线和反分维稳前沿去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三是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四是设立防止和清理两面人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两面人有关情况,组织部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对确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七)着力整治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今年8月,清理规范14名在企业兼(任)职的干部职工。同时,对干部职工在企业兼(任)职务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我县14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均未违规领取薪酬。同时对前期清理违规兼职工作进行自查,防止漏报、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反弹。

(八)着力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各全县各单位,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按照清理范围中确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举报电话在甘孜县组工外网和甘孜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

(九)着力整治违规抽借调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抽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要求违规抽借调干部职工无条件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归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为固化成果,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庚即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抽借调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组发〔〕4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管理。

(十)着力整治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问题。根据我县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组通〔〕13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专人对干部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治处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认为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走形式,开不开展一个样,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虽将各项干部政策法规下发给各单位,但宣传落实力度差。三是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创新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构筑及时发现、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纪律威慑。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4

根据仁委组通〔20xx〕78号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及不正之风的自查工作及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主线,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认真执行省、市、县“三个意见”,切实担负整改责任,把中央、省、市和县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

二、整治重点内容

根据省、市、县下发的三个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为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出现,我镇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

(一)开展“拉票贿选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在干部选任民主推荐中搞拉票,在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推优表彰活动中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二)开展“违规任用干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破除“四唯”不彻底、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规范、干部选任管理基础工作不严密等问题。

(三)开展跑官要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打干亲”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跑官要官等问题。

(四)开展“说情打招呼”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干部选任工作,在职务升迁、岗位调整、人事调动等方面帮忙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五)开展“中层干部不按规定轮岗交流”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单位中层干部长期未按规定进行轮岗交流等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中层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轮岗交流条件和纪律,确保干部队伍的定期合理流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

1.每月进行一次教育培训,明确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明确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普学活动。镇干部进行内部学习,并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选人用人政策法规400余份发放到各村,扩大知晓度,提高民主监督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加强党员干部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规范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严审查资格条件。

2.完善民主推荐制度,做到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GDP,保证干部任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3.着力健全跑官要官举报反映预警及查处机制。突出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精密结合,坚决治理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理。

4.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好做实“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

5.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扩大考察面,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政治素养、政策观念,为高质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保证。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

1.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接受群众评议,用好干部民主评议结果。

2.加大群众举报问题的受理及核查力度,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扩宽群众监督渠道,使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3.严格遵守干部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干部选任工作专项检查、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五项干部选任监督原则。

四、整治成效

通过此次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使我镇干部选任工作导向更加鲜明,程序更加严密,管理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备。具体表现在:健全并完善了干部选任和干部监督各项工作机制,将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和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15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选人用人对于企业和组织的未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的地方,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自身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本文的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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