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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开展“农村社保大调查”

时间:2021-02-12 08: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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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开展“农村社保大调查”

【淮安淮阴】

■3月开始,与相关部门联手,启动“农村社保状况大调查”活动。

■目前,已经收集涉及农村社保案件线索17条,移送相关机关处理15件,自行侦查2件。

记者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了解到,自3月开始,该院以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农村社会保障为切入点,与相关部门联手,启动“农村社保状况大调查”活动,并通过办案和发出检察建议等,规范制度运行,堵塞漏洞,为农村社保再上一道“保险”。

再小的“蛀虫”也要揪出

2月3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某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孙某涉嫌诈骗一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这是淮阴区检察院“农村社保状况大调查”活动启动以来查处的案件之一。

7月初,淮阴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某镇检查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时发现,当地某村民三次住院过程中多次开具几种药品,明显与其治疗过程中用药的数量不符,相较于常规治疗费用偏高。检察人员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存在的问题,经过走访,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当时经手保管过该村民合作医疗卡的孙某身上。

进一步调查后,检察人员发现,下半年,孙某多次利用自己担任医生保管他人合作医疗卡的职务之便,借医院合作医疗卡管理混乱之机,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达2万余元。

“案值虽小,但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行为却不容忽视。”淮阴区检察院在这项调查活动中强调,这类“蛀虫”再小也要揪出,无论案值大小都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审查起诉,构成违纪的立即交纪委等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要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目前,该院已经收集相关案件线索17条,移送相关机关处理15件,自行侦查2件。

再小的意见也要听取

“感谢你们让我的生活有了依靠。”11月15日,淮阴区某镇村民刘老汉拿着刚领到的低保金给检察官打电话表示感谢。

刘老汉有个瘫痪的妻子,日子过得很艰难,虽然听说像自己这样的困难户可以申请低保,但他就是一直申请不上,刘老汉心里很疑惑。直到6月,淮阴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敲开了刘老汉家的门。

3月,淮阴区检察院组织人员,与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对全区各镇村的农村保障对象的申报、审核以及低保金发放、合作医疗报销等情况,进行逐门入户调查,面对面地听取了群众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农村保障对象的调查是一项很繁琐、杂碎的工作,淮阴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调查中明确了一个原则:“哪怕是再小、再琐碎的意见,我们也要认真听取。”

很快,针对低保金申领发放程序不透明、合作医疗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淮阴区检察院向区民政、财政等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随后,区民政局、财政局对低保户进行了审核、重新认定、公示、建立档案。目前,已有30余名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被取消低保资格,而像刘老汉一样的30余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民被纳入了最低保障范围。

目前,淮阴区检察院已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600余人次,梳理出群众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建议8类32条。

再小的漏洞也要堵上

“农村社会保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漏洞都会使农民受到伤害。我们开展这次大调查活动的最终目的就是堵塞漏洞,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学东对记者说。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院针对大调查活动查找的实际问题,撰写了《淮阴区低保制度落实情况调查报告》、《淮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报告》等,多次与民政、卫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了“制度堵漏、宣传堵漏、监督堵漏”的三项举措。

截至2月初,该院已经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条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意见》、《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处理规定》、《农村低保申领程序的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缴纳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监管机制。

同时,该院还通过举办法治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工作人员、农民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70余人次,增强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提升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性,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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