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11月1日至12月25日,山东省沂水县开展畜禽屠宰场(点)集中整治活动。对无环评手续的畜禽屠宰场(点)予以关停整改,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予以关闭。
对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进行环保验收的,1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依法予以停产整改。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水超标直排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能力不足的实施停产整改;对污染治理设施完备但不正常使用、超标排放的,予以停产整顿。
时间:2018-12-23 19:09:34
为进一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11月1日至12月25日,山东省沂水县开展畜禽屠宰场(点)集中整治活动。对无环评手续的畜禽屠宰场(点)予以关停整改,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予以关闭。
对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进行环保验收的,1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依法予以停产整改。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水超标直排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能力不足的实施停产整改;对污染治理设施完备但不正常使用、超标排放的,予以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