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和计划的通知》(昆明财农【】278号)下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28万元,已列入度“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支出科目。按照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02】57号)要求,实行县级报账、专财(专项)核算、政府采购管理,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东川区农业局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于1月26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资金做了详细安排。
为了督促用好项目资金,东川区农业局于8月22日再次召开该项目推进会。
会上区农业局副局长刘春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不仅关系到辖区农产品的质量,而且还关系到广大种养殖户的切身利益,请项目实施单位东川区植保站(东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环节,做到专款专用,禁将资金挪做它用,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准备好相关的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