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渔业环境监测站与省动物卫生监督签订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委托协议,厅兽医局、渔业局、政策法规处等有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省渔业环境监测站,对省内重点渔区的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市三市和共和、互助、门源三县,以及沿黄龙羊峡水库、拉西瓦水库、尼那水库、李家峡水库、公伯峡水库、苏只水库和积石峡水库等地区和水域,开展运输、出售的水生动物亲本、稚(幼)体、受精(发眼)卵及其它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行使产地检疫职权。这项工作的开展将填补青海省水产苗种检疫工作的空白,对进一步提高青海省水产检疫水平,加强水产苗种管理,确保水产养殖苗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