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庄园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意见、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州农业局制定了全州州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强化政策措施落实,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通过近年来的扶持和发展,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5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5个、省级示范社75个、州级示范社82个),合作社成员92552个、带动农户163578户,社员及其带动的农民数量占农户总数的19%;家庭农场826户(其中州级示范家庭农场20户)、家庭牧场150户(州级);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67户(其中国家级4户、省级72户、州级91户),培育省级现代农业庄园7个,认定10个州级现代农业庄园;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的骨干为对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