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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山县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01-06 1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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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山县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衡农业办发〔〕27号《关于配合做好全省百乡千村万户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衡山县农业局党委研究决定,由信息股牵头,办公室、粮油站、推广中心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

1、惠农政策鼓舞。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粮食生产更是置于全年工作之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四大补贴”不断增加,并逐渐形成了体系。

2、生产条件改善。随着农业财政投入的递增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方便大户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和机械化作业。

3、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农业”现象,那么要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需要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远源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培育和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

二、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和典型模式

1、现状

1.1土地流转初见成效

近年来,衡山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推进土地流转,促使土地经营权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集中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75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6.3%。

1.2种粮大户发展迅速

据统计,衡山县粮食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30亩以上)共计470户,比增加180户,其中: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215户,100亩以上的33户,500亩以上的3户,1000亩以上的1户。

2、典型模式

2.1政府引导模式

2.2农户自发模式

2.3自治互助模式

这种模式是采取村民自治、村组托管、大户合作互助的方式,主要做法:一是充分调动村民自治积极性。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户主会议,按照种植意愿,愿意种植双季稻的户主,在自家田上种植好双季稻;其余田因缺乏劳动力等各种原因,不能种植双季稻的,土地实行组里托管。二是大户互助合作。将所有由组上托管的田承包给大户,形成一个互助组,种粮补贴作为租金仍由户主收取。要求大户每年交50元/亩的押金到组上,并保证租赁水田全部种植双季稻。对不种植双季稻的大户扣取所有押金。

此种模式以长江镇柘塘村为典型,该村由于青壮劳力不足,双季稻传统种植模式被打破,不少农户开始只种一季稻,“双改单”倾向有所抬头。为扭转这一局面,该村支委先在本村五组、六组尝试新的土地流转模式,积极推动双季稻生产和适度规模生产。村委会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发展水利设施,为大户水稻种植打好基础。今年在这种模式下,柘塘村五组、六组200多亩水田实现了双季稻全覆盖。该村村支部书记曹海清说: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村民自治作用,土地流转合理合法。由大户承包充分体现了种植的规模效应,解决了村里劳动力不足的问题,遏制了季节性抛荒,值得推广。

三、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义和作用

1、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

近年来,种粮大户在减少耕地季节性抛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双季稻生产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如岭坡城前村种粮大户赵煌大,去年共承包水田200多亩,今年又承包了城前、大烟、龙潭等村水田350亩,扭转了这几个村“双改单”的局面,提高了复种指数,全部种植双季稻,扩大了双季稻播种面积。

2、提升了种粮经济效益

由于实行规模经营,结合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的推广应用,种粮大户(合作组织)的生产效率、效益均明显高于普通种植户。据统计,种粮大户每亩生产成本比普通种植户要低100元左右,每亩纯收入可达550?700元/亩,比普通种植户高150元以上。

3、促进了先进技术推广

与种植散户相比,种粮大户(合作组织)更易接受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经营上更注重经济效益,从调查信息看,种粮大户的科技素质的政策敏锐性要高于一般农户。他们基本都选用优良品种,采用机械化生产,生产实行“六个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播种时间、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抛插密度、统一病虫防控,辐射带动了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土地流转不通畅,流转机制不健全

目前土地流转机制不畅,种粮大户租赁的耕地不连片,租赁年限不确定等因素增加了种粮大户的经营成本和投入风险,制约了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发展,限制了种粮规模效益的发挥。粮食规模化生产者想要签订期限3?5年的合同,而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户为避免经济受损则要求一年一签,由于承包时间短,导致生产者不敢进行大量投入,也就得不到最大效益的产出。而且,部分大户与转让农户之间仅仅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转包,没有书面合同,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

2、农业生产风险大,保险制度不完善

农业受季节和天气的影响最大,是典型的风险行业,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病虫灾害仍然严重威胁着粮食生产,这些都直接影响大户的收益。一旦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就会造成规模越大损失越大的风险。大户普遍都有买农业保险的意愿,但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参保和理赔方面还不完善。

3、规模生产投入多,农村信贷难度大

在粮食规模的生产中,种粮大户(合作组织)不仅需要缴纳为数不少的转包租金,还需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同时还需雇佣劳力,发放工资等,投入资金大,资金常常不足。虽然目前有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四大补贴”,但还缺乏一个综合统筹的组合平台,补贴分散现象严重,重点扶持种粮大户的政策导向还不突出。如农资综合直补采取一卡通方式,一卡通的实名制却是将经营权转让的农户,而不是实际种粮的大户,在操作中出现大户难以享受直补资金的现象。另外,现在农村信用社信贷手续繁杂、贷款困难,且贷款金额小,难以满足规模生产的需要。

4、基础设施不齐全,建设养护不配套

由于种粮大户大都和零散农户签订合同,承包的土地也就分散穿插于其他农户的水田中,不便于统一布局和集中管理。一些种粮大户田块周边的水田有种经济作物或种植一季稻的,给大户的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机械化作业等带来一定难度。还有少部分乡镇的农田基础设施还存在沟渠不畅,机耕道不通等现象,影响大户的正常生产作业。

5、政策扶持要加强,技术服务待跟进

近年来,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但还远远不能满足种粮大户对政策扶助和农业科技服务的要求,他们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大扶持和农技服务力度,尤其是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培训、田间指导等方面,真正做到把技术送进千家万户,将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

6、经营规模需适度,

五、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1、健全机制,加速推进土地流转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流转的长效机制,提高耕地的有效利用,要鼓励和引导农户在不改变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土地,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二是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有效监督的规范管理,促使土地顺利、有序流转;三是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解放土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过度承载;四是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有条件、有保障地流转土地。

2、企业参与,推进粮食产业化进程

粮食规模化生产是粮食产业化的前提条件,是为粮食产业化服务的。政府要引导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参与到粮食规模化生产中来,采取订单生产,建设基地,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充分利用企业自身资金、信息、设备、仓储以及运输优势,切实解决种粮大户的品种、烘干、仓储收购等难题,变被动收粮为主动产粮,既保证了粮源,又保证了质量。全县可重点扶持1?2家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开发畅销的粮食深加工系列产品,并且引导种粮大户逐步改变“卖原粮”的单一经营方式,依托龙头企业积极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大力发展粮食专业协会,将种粮大户、专业技术人员吸收为会员,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通过协会带动,切实在技术培训、农资连锁、基地建设、订单生产、产品贮运加工、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专业化程度,为种粮大户提供有效的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将粮食规模化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指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创建粮食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整合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应协调农村信用社通过小额贷款帮助种粮大户解决部分生产资金,并严格将“四大补贴”按“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既真正贯彻落实了政策精神,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户资金不足的困难。同时,要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统一调配使用,重点用于解决粮食规模化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避免“撒胡椒面”式使用项目资金导致“钱用光了,问题依然没能解决”的局面。需设立专项资金,直接用于扶持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

4、合理配置,加强设施建设和管护

良好的生产条件是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基础,也是降低风险,增产增收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确保各级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向种粮大户倾斜。要将粮食规模化生产者承包的水田纳入农业开发项目范围,集中投入,实施路、田、水、沟渠综合改造,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建晒场和仓贮设施满足大户和粮食规模化生产的需要,同时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已建设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管护,确保设施发挥,延长使用年限,降低再建设投入。

5、开展调研,制定配套扶持政策

种粮大户以及合作组织类型不一,情况各不相同,不同阶段面临的问题也各有侧重。所以必须开展调查研究,在摸清现状的过程中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并加以落实。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当前就就农业补贴、土地流转、竞标承包、金融信贷、灾害保险、农技服务、农产品质量也价格监管等方面的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出新的政策和办法,为种粮大户(合作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最大程序的降低种粮大户(合作组织)的农业投资风险,激励他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创新方式,强化农业科技服务

我们农业部门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改进农技服务体系,突出服务重点,将服务对象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延伸,真正为粮食规模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抓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向大户推介新品种、新技术、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市场营销理念,提升他们的素质;二是经营服务,以统一供种为重点,实施农资连锁经营,实行严格监管,及时将质优价廉农产品供应到田头;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农技人员与种粮大户帮扶结对,帮助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重点是帮助大户进行有效的病虫害统防统治与配方施肥;四是信息入户,把农技、土肥、植保、农作物病害预报等信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商信通短信平台予以发布,指导大户进行规模化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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