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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明月刀手游闲情偶遇奇遇攻略 天涯明月刀闲来有趣

时间:2018-07-05 0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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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明月刀手游闲情偶遇奇遇攻略 天涯明月刀闲来有趣

#小说推荐#穿越古代,江小四手上无艺,长相奇特。虽然是大户子弟,可却是个旁支独苗,和个杂役也差不多。何时才能过上提笼架鸟,撵鸡遛狗的生活。科举?不好意思没那闲情。赘婿?哪个姑娘敢嫁。万幸还有一双重重眼,透视无余看穿表象。于是坑打闹讹,走出一条纨绔之路。老天坐证,真的是他们先惹我的。这里没有争霸,没有权谋,有的只是生活,一本古代的家常里短,市井奇遇。

重见星娥碧海槎,忍笑却盘鸦。寻常多少,月明风细,今夜偏佳。休笼彩笔闲书字,街鼓已三挝。烟丝欲袅,露光微泫,春在桃花。

这首词,写于纳兰容若某次归家之后,他的欢喜与满足,溢于言表。

终于再次见到她了,那顾盼生辉的眼,那嫣然的笑,那惊鸿照影的风姿,初初一见,还只当是在梦里,惊愕着,说不出话来。直到她推着他进了内室,一面笑,一面催促他梳洗。

是该洗洗满身风尘了,他亦步亦趋地跟着她,目光灼灼。她似乎有些羞意,低了头,露出一截如玉的颈脖,那头乌压压的发随意挽着髻,有几缕青丝顺势垂落下来。他情生意动,忍不住伸手,摸上那鸦鬓如云,她不免又多了几分娇,脸上渐渐染上绯色。

这情景,往日虽然也曾有过,但此番却格外动人,风和月明,良辰美景,妩媚中又添风情。他拥着她,说起那些边塞无眠的夜晚,絮絮间,心满意足地调侃道:今夜总算不必再为相思所苦,也不必再点灯写什么书信了。

是啊,此时此夜,谁还有心思去拈彩笔、写闲情?早早歇息吧,没听到那更鼓已经敲过好几次了吗?莫要放良辰虚度,看,眼下衾被香暖,烟丝袅袅,更有人面如桃花,眼波如春波,片刻值千金。

——张其姝作品《纳兰词:花月不曾闲,莫放相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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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塔特,来自天堂的明信片

这组照片熟悉吗?我相信,凡到过奥地利旅行的朋友,不知这地方的应该没有。

动笔写这篇游记前,不知翻看过多少次在哈尔斯塔特小镇的照片,我思考了很久,也不知用什么语言和方式来描绘这个小地方。此次的欧洲大陆旅行,法国签证官只给了22天的逗留时间,如何在有限时间内,尽量看全心里装着的那些“精华”,真是煞费苦心呢!但无论怎么取舍,都没有删除哈尔斯塔特,因为看过的所有旅行攻略,都把哈尔斯塔特描绘成“来自天堂的明信片”。

奥地利的小镇哈尔斯塔特,一个无法用语言完整描绘的小镇,也是一个看过之后特别能留在心里的小地方。曾经有人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她去哈尔施塔特吧!它会让爱变得更深;如果一个人恨你,也带她去哈尔施塔特吧!因为他会因此爱上你。”哈尔施塔特,一个在奥地利历史上最为悠久的小镇,一个被誉为“来自天堂明信片”的小镇,也是一个被列为奥地利八大世界文化遗产之一的小镇。据说在十九世纪,小镇就已经被形容为“世间最可爱的湖滨小镇”。这么美的地方,怎么能不想方设法跟着媳妇走进它呢?为了以示纪念,就要离开小镇前,我偷摸花4欧元,买了一个精美的冰箱贴,然后告诉媳妇,这个冰箱贴必须证明“爱,更加深沉了。”撒一把狗粮,看看啥效果?

其实,哈尔施塔特小镇是奥地利萨尔斯卡默古特地区,位于哈尔施塔特湖畔的一个小村庄。小镇能有今天的繁荣和如此美妙的景致,与当地出产的“盐”有很大关系。“Hall”,在当地语中就是“盐”的意思。据说,早在公元前800年,小镇就因“盐”而富足了。在当时,哈尔斯塔特出产的食盐,被人们看成比黄金还贵重的“白金”,进而广泛流传于欧洲,以至于现在的很多欧洲人,都将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400年这段时间,称作“哈尔斯塔特时期”,以至于今天的人们也把这个小地方叫做“世界上最古老的盐都”。走在小镇的商业街,随处可见摆在小店橱窗里的精美盐罐。我们俩在几个小店里,摆弄了好一阵子那些好似艺术品一样的小盐罐,但最终还是按住了兜里的银子,没舍得下手。

建于13的耶稣教堂,矗立在小镇湖边。耶稣教堂,绝对是哈尔斯塔特的标志,走在小镇的任何角落,都可以见到那座高高的尖塔。我相信,来此旅行的人们,都会围着那座尖塔不停地举起相机。而在小镇中心广场附近的山坡顶,还有一座公元748年修建的圣米高教堂(图5),那是一座天主教堂,也被人们称为“骸骨教堂”。圣米高教堂内有三个不同时期建造的祭坛,教堂外一块不大的墓地,整齐排列着埋葬在此的几十位亡灵。而在离教堂不远的山上有一处洞穴,据说,洞穴中放着1200多个骷髅,骷髅头骨上写着死者的姓名和生卒年月。我当时想,为什么这座教堂会有如此精致的墓地和存放骷髅的地方呢?和当地人聊天,才明白哈尔斯塔特不为人知的一点历史。因为靠山临湖的有限空间,小镇就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镇里逝去的人们,在教堂小墓地埋葬十年后,就需要移出墓园,存放到山上洞穴中的骸骨馆,头骨先贴上标签,再艺术性地绘上几笔装饰纹样,而这种做法已经沿袭了五百多年。可能是因为天气太热,也可能是媳妇有些恐惧,说什么也不想去看骸骨馆,但在教堂的墓园,我们俩却呆了很久。您可千万别觉得墓园渗人,哈尔斯塔特圣米高教堂里的墓园,精美的像个小花园,我相信,凡到此游览的人们,都会驻足停留。

走在小镇之中,心里就只剩下安静、淡然、舒缓这些词汇了。依山而建的小木屋,清幽宜人的小街巷,鲜花铺满的古石墙,无处不在地透着一种童话般的美感和闲适。静谧的峡谷和清澈的湖水赋予了哈尔斯塔特无与伦比的灵动气息,站在小镇的半山坡上,俯瞰青山映衬下的湖面,给人一种悠然自得的闲情,不时划过的一叶扁舟,在平静的湖面激起矩阵一般的涟漪,又会带给人一种特别的畅快。走在湖边,那种迷人的、带着一丝清凉的湖水,更是令人心动不已。绿草古树相伴湖畔,天鹅野鸭浮游觅食,鲜花木屋交错染映,如果让我描绘当时的内心感受,只能用“世外桃源”这四个字了。高山峡谷之中的哈尔斯塔特湖,就像漂浮在妙龄少女肩上的一条蓝丝带,随风摇弋,美不胜收。

这篇游记是我心里的哈尔施塔特,那么,在小镇里溜达累到不行,就没有别的吗?下一篇讲一个在小镇里的奇遇,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19岁的张爱玲,刚离开母亲,前往香港大学读书。她还没成名,且囊中羞涩。刚入学,因为拿不出十几块钱的船费,她就被全校孤立了。

因为战争,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伦敦大学的张爱玲,不得不转学前往港大。而当时的香港,是避难的天堂,本地学生非富即贵,而其他的大多是华裔富人的孩子。

这些富贵女孩的日常,是逛街买裙子、出门旅游、参加派对……战争对于她们而言,只是不能出门买东西的烦恼。

刚入学,张爱玲的室友周妙儿邀请大家去家里的别墅玩。周妙儿家很有钱,别墅修建在一座岛上,而岛屿则是她父亲花钱买下的。

要上岛,需要自租小轮船,每个认要平摊十几块的船钱,当时,张爱玲很舍不得,便向修女请求不去。可修女做不了主,就只能去请示校长,结果闹得人尽皆知。

张爱玲的自尊心很强,自此更加孤单,不过,她对付这种羞耻的方式很值得学习,那就是发奋苦读。

那时的张爱玲,英文磕磕绊绊,可就靠着港大的三年苦读,以及每次和姑姑用英文通信,此后的她就可以毫不费力读纯英文的作品。

她天天在港大的图书馆,起早贪黑,年年考试拿第一,拿下港大的奖学金,毕业后还被保送到牛津大学。

因为成绩太好,港大同学对张爱玲的记忆,不是贫穷,而是门门功课考第一。

其实,哪有那么多的天才呢?所谓的天才,不过是她拼命的岁月,没有被你看见罢了。

在港大求学的三年,张爱玲流连图书馆,连少有人去的旧书库都被她翻尽,而她也擅长观察每一位教授的脾气,还从一个很少给高分的教授那里拿到了十年来的最高分。

1942年,因为战争,港大宣布休学,改成临时医院。

那时,天真的学生们因为不用考试而欢呼雀跃,丝毫不懂战争的残酷。

又或者,在被围困18天后,人们在生与死的每日考验里,索性游戏人生,欢快度日。

他们开始对炸弹免疫,哪怕炸弹被扔在隔壁,也能面不改色打包衣服;空袭之后,她们和平日一样烧饭、打牌……

张爱玲一直是那个冷眼旁观的人,她记录了这一切,并结合正在读的《官场现形记》,感受到了乱世疯狂下的苦涩。

十八天后,香港彻底沦陷,而大家却高兴地欢呼:“仗可算打完了!”

解困以后的张爱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被炎樱拉着,徒步几公里,去买爱吃的冰淇淋。

张爱玲说:“香港从来没有这样馋嘴过。”

而解困后的港大,没有复学,只是被改成了临时医院。张爱玲和其他女学生一起,在这个医院里当看护。

后来,张爱玲回到上海,把这段时间的经历写在《余烬录》里。她还在书里自认:“我是个不负责任、没有良心的看护。”

但她并不是真的没有良心,她只是冷眼看世界,也冷眼看自己。

她和其他的女护士一样,都没有闲情做“白衣天使”,在战争的恐惧和工作的繁忙里,她们只感觉痛苦,甚至还会为哀嚎不止的病人去世而感到一丝丝愉悦。

【灵枫历史阁】

成名要趁早,这句话是张爱玲说的。

回到上海的她,因为求学失败,不得不开启了写作养家的路,并且一举成名,震惊文坛。

张爱玲成名的时候,太年轻了,年轻到很多人忽略了,她也有过埋头苦读的岁月。

整整三年,在周围同学流连舞会的岁月里,她没有学会一支舞,因为舍不得置办跳舞的裙子,也不愿放弃读书的时光。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以为的羞辱,只是内心贫瘠的缩影。

年轻人最不应该的,就是养成一种满腹牢骚或者嘲讽的性格。

在人生最好的年纪,牢骚和嘲讽会阻碍成长、抑制想象力。

我们要做的,是以愉悦的心情和开放的态度去迎接生活,保持乐观,对所有人和所有事坦诚相待,如果做不到,也可以学张爱玲,埋头苦读。

在读书这件事上,所有付出的努力,都算数。

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

关注我@灵枫历史阁,把旧时光的故事讲给你听。

#好书奇遇记#

关于阅读,关于对书籍的热爱,我相信那是沉浸在血液里的因子。

回想以前那个没电视,更没微信的年代,我平日里的消闲就两件事,一是收听广播里长篇小说连播,年轻的王刚在播《夜幕下的哈尔滨》中,让他成为了我的偶像。

另外,翻阅各类书籍,自然是我排解无聊时光的自然选择。小时候缘于当教师的父母亲的因素,自小就看了很多书。

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初,我一个学徒工,全部工资月收入才15元/月∽25元/月。但我除了一半交给家里作伙食外,基本全用来订阅的杂志了。那时的我是《收获》《十月》《诗刊》《上海文学》《萌芽》《青春》的忠实读者。

记得有天在本城南郊的电子厂上深夜班,刚上班从传达室里拿到新一期的《青春》,就被一篇小说深深吸引了,那是梁晓声的《今夜有暴风雪》。那一整晚在车间值班监控室里,连夜读完了这篇讲述暴风雪下北大荒的知青题材小说。

当时,确实被震撼了。也许,我没经历过“上山下乡”,对于哥哥姐姐们的那一段经历,的确是没切身感受的,但也不妨我被小说的情节所共情!

第二天一大早,和刚上班的曾经在“黑龙江建设兵团”支边的车间书纪,交换读了这篇小说的感受。

他叹了口气说:他也是小说时代中的亲历者,实际情况比小说更富于激烈。他们十七八岁就到北疆,怀揣着美好的理想,开发建设边疆,青春都贡献给了那个年代。后来,历经回城大浪潮,进城找工作,生活中一言难尽。

但他说不后悔,毕竟那个年代,给了他们的负重前行的毅力与担当的精神,是任何金钱都无法买来的财富。

可以说《今夜有暴风雪》,是我青年之初所读的书中,能引起我时常回味的书籍之一。迄今为止,梁晓声搅起的那场暴风雪,隔三差五地会在我的脑海里回旋。

后来,82年年初家里有了电视,尽管是12吋黑白的,许多西来及港台电视剧如《加里森敢死队》《大西洋海底的人》《姿三四朗》《射雕英雄传》,也渐渐地代替了我一部分读书时分。

进入新世纪,有了手机,特别是进入智能时代,似乎在一段时间里,读书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事。但对于阅读的频率,虽然没那么密集了,但内心中仍有对读书的牵恋。

这几年以来,我记载读书的小文,能连续上报刊换烟酒钱。此类体记录真实感悟的体裁的文章,仍能受编辑的偏爱,和唤起大家的共鸣,足以证明了,大多数或是还不那么世俗的人,读书的闲情还是一种精神生活的补充。

就我而言,在幽静的山里,一杯香茗的袅袅中,手棒书本,闻着墨香,做个安安静静的老帅哥,也是一件很惬情的事。

【下图三是我发表在省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报》副刊,有关读书的散文随笔】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请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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