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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凭证

时间:2018-09-21 2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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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会计凭证

国资委:央企商业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不得超过6个月。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重点要求

1、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2、中小企业需要以其持有的中央企业集团内单位应付账款、出具的商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等办理融资业务的,要及时确权,严禁高息套利。

这也就是说,将来商票最长签发期限以及兑付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减少商票带来的风险。

【票眼】小程序中地产拒付商票比比皆是。早就该强监管,规范起来了。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在开始记财务账的时候,收到的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都是不连续的,都是最后一家存银行的时候才被背书。应收账款有的也是没有银行存款记录的,不知道怎么记账。我的老板就教给我:可以把收到的没有背书银行承兑,记账那些没有银行汇款的应收账款明细。虽然知道这样记账不对,可是也没有其他好的方法。

现在出现了电子承兑汇票,必须是背书才能转让的。现在的问题是企业收到汇票后,由于资金流的压力,很少能拿到到期的,只能贴现出去。可以转给银行,也可以转给其他公司。转给银行的很少,可能是银行贴现率不低,要提供的材料多,时间也不快。转给其他专门收承兑的公司,一两天就可以收到。

这样操作留下的问题是:两家公司有资金往来,但是没有真实交易。一般程序是企业收到承兑汇票,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转出承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收票据

收到公司打回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转让承兑支付的利息没有发票,没有凭证,不能税前扣除,通过私户转给公司。也有的是扣除利息再转给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调增应纳税额。不知道以上操作有什么不妥或者风险?

广西一公司虚构业务骗取银行900万:通过案例看企业刑事风险防范

广西柳州卓瑞公司用虚构的应收账款,在工商银行柳州分行(简称柳州工行)办理保理业务,涉嫌骗取本金高达900万元的保理预付款。逾期未还后,柳州工行催收无果诉至法院。5月“跑路”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璘,潜逃4年后于3月8日被警方刑拘。5月19日,吴璘被法院认定成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广西一公司虚构业务骗取银行900万##“315全民行动”#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我国为了应对社会上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其他信用凭证等严重危害我国金融安全的现象,而于通过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

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本条作了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是调整了入罪门槛,将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修改为“造成重大损失”,删去了“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该罪名在到在中国企业家犯罪罪名分布中排名第11,在排名20,属于企业的常见犯罪,因此是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的重点罪名之一。

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对于单位犯本罪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因此企业家务必不要认为是以公司的名义、为了公司的利益而进行骗取等成立单位犯罪就能使自己免于刑事处罚。

另外,在行为方面,本罪要求犯罪人采取了欺骗的手段。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不应将欺骗手段界定得过于宽泛。欺骗手段一般是可能严重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判断的实质性事项,实际判断的方法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否一旦知晓真实情况就不会答应其融资请求。前述案件中行为人虚构应收账款便是此类行为的典型。

最后,在结果方面,成立本罪的后果要件是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就应予立案追诉。实践中,对于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过程中虽然使用了“欺骗手段”获得资金,但归还了银行的资金,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会被作为犯罪处理。

但要注意,一般对于归还的时间点会有一定的要求,不会要求银行等在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偿行为人房产等财产不能清偿之后,才判定其遭到重大损失。此种情形下,通常会认定本罪成立,但将后期在判决前通过法律手段获得清偿的作为量刑情节,法官会考虑酌定从宽处罚。

最近代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贷双方是相当铁的“中国好闺蜜”,借款方起家的资本都是向这个闺蜜借的。双方在借款过程中,大部分时候能够采用借款时出具“借条”、还款后返回“借条”的方式进行借贷活动。问题就出在,双方采用直接交付承兑汇票形式(不进行背书)出借、返还相关款项,最终导致证据灭失,无法证明借款、还款的事实。

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如何有效收集、保留证据,避免出现举证不能、有理说不清等情况发生,建议从以下方面收集、保全相关证据:1、留存借款支付凭证,比如借条、借款协议,要注意付借款人的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免后期追讨时难以确定身份信息和法院难以送达。2、借款人为亲属或朋友,不好意思要求打借条时,要通过微信、QQ、短信的方式以文字对话形式保留借款信息。3、建议以转账方式借款,并在银行转账时明确添加备注信息,表明借款事实。4、催要欠款时,一定要留有录像、短信、微信记录,避免举证不能。5、债务人还款尽量也以转账方式并备注转账目的,多笔借款时,要备注清楚归还的是哪一笔借款。6、还清款项、返还借条后,要出具收条、归还借条的凭证,以备以后出现纠纷。

回到本案,鉴于承兑汇票的特殊性,双方采用直接交付承兑汇票形式(不进行背书)出借、返还相关款项,要及时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或归还借条的相关凭证,形成闭环,以避免累诉,避免承担败诉的不利风险。

“中国鸭王”凉了?创业赚到百亿身家,今被捕后公司破产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多亿万富豪。比较知名的有阿里巴巴的马云、京东的刘强东、恒大的许家印、农夫山泉的钟睒睒等。但要提到“中国鸭王”,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他就是张洪波。这个曾经身价百亿的德州首富,谁能想到却因为信用卡套现被捕。之后,张洪波的公司破产,结局令人唏嘘。

白手起家到德州首富

张洪波出生于山东德州庆云县,因为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他由奶奶抚养长大。从小生活在农村,张洪波耳濡目染,学会了家禽养殖。后来张洪波考上了大学,但是因为这个贫穷的家庭实在没钱供他读书,张洪波只能放弃了这个可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后来,张洪波来到天津的养鸭厂工作,这让他看到了赚钱的机会。干了三个月他就辞职了,拿着挣到的钱买了300只鸡苗,回家搞养殖。

这次的创业并不成功,由于缺乏专业的养殖技术,张洪波损失了一大笔钱。经历了这次的失败,张洪波认识到,要想规模化养殖,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他买来书本,开始钻研学习养殖知识。在村里的养鸡户还在用火坑孵化小鸡时,张洪波买来了专业的孵化器。经过几番折腾,张洪波赚到了第一桶金。

1998年,张洪波迎来了命运的转折点。县城的一家国营鸡肉加工厂经营不善倒闭,张洪波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并且还向银行贷款十几万,买下了这家工厂,成立了中澳禽业有限公司。此时,国内掀起了肉鸭养殖热潮。为了挽救这个企业,公司引进肉鸭。张洪波专门去高校学习了鸭子的养殖技术。2001年,张洪波正式组建了中澳集团。凭着敏锐的商业嗅觉,从1998年到,公司迎来了发展的黄金十年。

,公司取得了出口欧盟的资质,当时山东省只有两家企业有出口资质。同年11月,中澳集团的42吨欧式去骨烤鸭发往欧盟。当年,公司的净利润为2.66亿元。张洪波名声大噪,有了“鸭王”称号。,张洪波家族资产达到了175.05亿元,成为德州首富。

张洪波的没落

就在张洪波的事业发展的如日中天的时候,公司的危机也随之而来。因为想要获得银行贷款,公司在到做出了虚假财报。其实公司这几年并没有财报中所展示的高额利润,而是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禽流感向全国蔓延,这让中澳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当时中澳集团正准备一个5.6亿的熟鸭项目,禽流感的到来,各大银行纷纷抽贷。张洪波铤而走险,先后利用800多名鸭农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非法套现2.1亿,作为公司的周转资金。此外,在张洪波担任中澳集团董事长期间,多次通过本人和公司会计的账户挪用公司资金共4346.931万元。

6月4日,知法犯法的张洪波被警方带走。张洪波被捕3天后,这个他曾经奋斗了的中澳集团就进入破产重整。6月,公司破产清算,中澳集团的债务高达30亿。11月20日,张洪波在被抓3年半后,德州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洪波涉嫌职务侵占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挪用资金罪,以及隐匿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罪等5项罪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遵守法律是公民的底线,张洪波为了获得公司周转资金,竟然非法套现。曾经的“中国鸭王”德州首富,如今锒铛入狱。自己苦心经营的企业也破产清算,张洪波这次可能真的凉了。你对这个曾经的德州首富有什么看法呢?

一位公司客户过来托收银行承兑,看样子是没有经验,以前没有办理过类似的业务,给了他样本,托收凭证写了四五次才写好,显得有些不耐烦,在书写汇票被背书人名称时把自己单位名称写错了,需要前一手单位出具证明,客户怒了:“为什么银行要出这么麻烦的东西?为什么银行不帮客户填写这些票据?为什么银行不联系他们帮企业出具证明?这东西实在太麻烦了”。

平心而论,对于初次托收承兑的客户,的确存在一些困难,因为票据业务严谨而又细致,来不得半点马虎,一不小心不是重写就是出具证明,柜员也耐心的在指导客户填写,但是有些问题真的不是银行造成的。

承兑虽然是银行开具的,但是承兑这个业务真的不是银行自主研发的。

银行制度明确规定,不可以代客填写,因为后面客户对你填写的东西不认账,可能造成的纠纷你有推卸不了的责任,这种制度是在保护员工,而且票据书写本身就是企业之间自主的转让行为,退一万步讲,银行人员填错了,一样是要出具证明的。

承兑证明,是企业之间应尽的义务,但是由于现在企业之间相互偷懒,转让过程中为了省事不在票据上体现背书转让关系,只在最后持票人托收时才背书转让,导致企业去出具证明时企业之间相互不认识,没有贸易往来,增加了出具证明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推出了电子承兑,也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只不过纸质承兑还没有完全退出市场,仍然有少量的客户还在使用。

所以虽然银行也很理解这位客户,但是这些事情并不是银行应尽的义务,银行可以指导客户填写但不能代客填写,希望纸票在不久的将来完成它的使命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吧。

深圳的姜先生彩票中奖,可是彩票明明在自己手上,可是别人已经把奖兑了,还反过来提醒自己快去兑奖,这样的蹊跷事你听说过吗?姜先生也一脸问号。

姜先生那天花了160元买了41注双色球,一共打印了四张。当天晚上双色球开奖,他发现自己买的彩票中了奖,奖金共有8000元。他非常高兴,想要炫耀炫耀,于是将四张彩票拍了照,发到了一个100多人的微信群里。

这个群里的都是彩民和彩票站老板,他们平时会聊聊买彩票的信息,

他咨询了熟悉的彩票站老板,老板在外面有事,让他晚点来兑奖,张先生便决定第二天去兑奖。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晚有一个陌生的群友申请添加姜先生微信,说他已经兑换了姜先生的一张彩票,奖金是2000元,他只是想试一下照片能不能兑奖,还提醒姜先生快去兑奖,之前他就是发别的群里被人兑奖了,

还询问了姜先生姓什么,把奖金转回给了姜先生。姜先生一时没反应过来,还以为对方是好心人,回过神来后越想越不对劲。

姜先生意识到自己的奖金被人冒领,就到彩票站点去兑奖,发现其中一张奖金2000元的彩票确实已经在其他站点兑奖了,

冒领彩票奖金属于涉嫌诈骗行为。彩票站经营者在不知情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可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追回冒领的中奖金额。若彩票站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冒领者领取中奖金额,则涉嫌共谋诈骗,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无论彩票站是否知情,都应该将彩票中奖金额如数奉还给彩票持有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彩票一直在姜先生手里面。没有纸质的彩票,哪位陌生群友是怎么冒领的呢?

姜先生猜测,对方是用群里自己发的照片找了熟悉的彩票站老板兑奖的。姜先生提出了他的质疑,彩票站点工作人员为何仅凭照片就能对讲?这明显是违反规定的,

姜先生说,这种东西,没有实质性的东西,你就能随随便便给人家对钱,这个钱也不多,如果多的话,那不得了了,是他们店主失职,福彩的监管不力。

福彩中心客服强调,纸质彩票是唯一的兑奖凭证,图片是没办法兑奖的。那么这位陌生群友为何声称只用照片就可以对奖的呢?

根据站点号,查到了陌生群友的兑奖站点,调查员和姜先生赶去了解情况,

彩票店老板说,如果是小奖,可以凭彩票照片兑奖,但正常都是要出示纸质彩票的,否则就是违规的。

根据《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第一百零三条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据此,承兑汇票背书应该连续并且由真实业务往来单位连续背书转让,否则,有可能触及上述规定而被追究责任。另外,如果对方恶意取得票据,对方依法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以下是相关规定:《票据法》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陌生群友表示,自己之前加了彩票站点老板的微信,所以看到姜先生在群里发了照片,就把照片转发给了老板,老板直接就把奖金转账过来了。

他跟这位彩票店老板也不熟,只是经常让老板帮他买彩票。

姜先生让他和自己一起去找老板讨说法,彩票店老板才说出了实情。

@悠闲星空jt

原来这位陌生群友之前欠了老板200块钱,老板一直催他归还,不知道什么原因,男子一直没有还给他,看他昨天发的那张彩票给自己,以为这四张彩票都是陌生群友的,老板看了下,中了2000块钱,心想正好能把那200块钱还了,就把剩余的1800元转给了他。

老板承认这是他的工作疏忽,接下来会协调双方解决问题,

这位老板实在太大意了。彩票兑奖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要对老顾客就可以通融,

同时大家也要注意财不可外露,自己中奖暗自开心就好了,不要公之于众,万一引来心怀不轨的人,可能还会惹祸上身。

对此你有何看法?#深圳头条#

今天一上班,就接到我公司业务员老张的电话,说公司财务的帐与某公司不符,让查查是什么原因? 对方帐面显示我公司欠他19010元,而我方应付帐款余额已为负数10990元,双方差额30000元,我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今年这家公司的明细帐,果然,6月、7月各有一笔30000元付款,翻开记帐凭证对比,支付的两笔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一模一样,确定是出纳小李重复记帐造成的。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呢?不得不提到一个名词“权责发生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遵守这个原则,就能够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仔细看下这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日期是7月4日,小李把这笔业务记入7月份是正确的,而记入6月份,是错误的,因为那时,这笔业务还没发生,所以,规则是要遵守的,违规了就会出问题。

问:实际发票金额大于合同的金额,应按发票还是合同的金额来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这要看开具发票或者实际结算时是否变更了原合同,如果双方并没有变更原合同,则原合同价款计算缴纳印花税;如果双方按实际结算金额变更了原合同,扣除原合同已缴纳印花税的价款,就增加的部分进行补缴。

所以,贵公司不能仅就实际发票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来确定,而是要看原合同是否就增加的金额修改了合同,如果修改了就应按修改后的合同进行补缴印花税。如果没有,则无须补缴印花税。

知识拓展:

《财税公告22号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三条、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

(一)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二)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问: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银行进行票据贴现。请问票据贴现单是否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而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给贴现银行,并不是将票据抵押给银行,而是将所有权转移给银行,所有权转移后,持票人不再承担基于票据所有权上的票据付款责任。因此,票据贴现单不属于借款合同。

所以,贵公司进行票据贴现是将票据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票据贴现单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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