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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徐州会计初级考试报名时间

时间:2019-04-24 06: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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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徐州会计初级考试报名时间

#新影佳映公司被强制执行508万# 据天眼查,1月6日,新影佳映(新沂)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08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工商变更记录显示,12月17日,汪峰、章子怡夫妇,黄怡(海清)于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

江苏徐州事业单位,男,下个月60岁办理退休,中级职称,工龄38年2个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76251元,职业年金余额86532元,今年退休能领多少养老金?

最近网上流出了一段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期间,一名年轻的女罪犯被判处死刑的视频。这段视频有助于澄清和说明有关问题。以下这组照片是视频的截图。

这名女罪犯名叫胡贤华,时年26岁,并不是网上所说只有20岁。她的职业是江苏铜山县莆田榆中区一家医院的勤杂工,并不是一名护士。勤杂工的工作就是打杂、跑腿。她的罪名是流氓罪,这是那个年代特有的罪名。她的犯罪事实是:组织异性在家跳舞,而且一跳就是大半夜,左邻右舍对这种行为十分反感,不仅影响邻居休息,而且认为这是伤风败俗。在那个年代,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比较保守,她的行为很大胆。当然仅仅是与异性跳舞不至于判死罪。主要原因是胡贤华与多名男性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可想而知,这种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当时国门刚打开,国外腐朽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了年轻人的头脑。另外需要注意的情况是,法院还提到胡贤华勾引其他男性外逃香港未遂,归案后,竟然在看守所从事流氓犯罪活动。关于这一点,网上相关文章都没有提及。但令人困惑的是,她在看守所是怎么进行流氓犯罪活动的?法院没有给出具体说明。

经江苏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以流氓罪判处胡贤华死刑。胡贤华不服,提出上诉。经江苏高级法院复核,认为一审判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罪行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民愤很大,胡贤华从宽的要求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决定维持原判。视频截图是胡贤华在江苏高院第一刑事审判厅聆听判决,并不是在徐州中级法院。当胡贤华听到维持原判时,表情恐惧,声音颤抖,她乞求道:“判我死缓也行,我一定能改,留我一条命吧?”但法官没有理会她,法官询问:“胡贤华你听清了吗?你有什么遗言吗?”胡贤华非常恐惧,她战战兢兢、语无伦次地说道:“因为我想,唉,我……我吓死我了!”她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她感到非常后悔。但一切都已经晚了。随后,胡贤华被押赴刑场,当胡贤华押上刑车时,她还不停地望着人群看了,眼神透露出留恋与不舍。

许多网友认为胡贤华罪不至于死,那是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当时的情况。严打期间坚持“从重从快”,只能说她撞到枪口上了,没办法。有人说她生不逢时,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作为公民,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在当时,流氓罪的概念比较笼统,1997年,国家刑法修订后,取消了流氓罪,将流氓罪分为强制猥亵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等。这也是法治的进步。

纯公益行为,又没有获利,岀资人有什么责任?施工者未按标准建设,如有质量问题应担责。法律的这种判决有欠公允,只能让做好事的人寒心,这个老太也是莫名其妙的,自家厕所不用,是何居心?//@打虎拍蝇:江苏,徐州。一男子出资在路边修建了公共厕所,供行人及周边村民使用,一老太舍近求远,不用自家厕所,而去公共厕所,不慎将厕所挡板推倒,砸伤自己左腿,花费5万余元。老太起诉到法院,要求出资人和修建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案例来源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老汉为人不错,自己出资在村口路边修建了公共厕所,承建人为马某某。该厕所靠近村庄,又在路口,周边村民、行人等都可以自由出入使用,无需缴纳费用。李老太家并不靠近公共厕所,其家里也有厕所。一天早上6点左右,李老太起床后前往公共厕所,到了厕所准备如厕时,她用手扶住水泥挡板,不慎将挡板推倒,砸伤了自己的左腿。其子报警,并将李老太送往医院救治,住院17天,花费5万余元。事后,李老太一家要求出资人张老汉、承建人马某某赔偿其住院费用及其他开销共计6.7万元,虽经村委会调解,但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老太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张老汉、马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计赔偿6.7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老汉修建厕所确实给周边群众及过往行人提供了便利,但其作为厕所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存在一定过错,对于李老太的损失,应当承担管理责任;马某某虽是承建人,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未违反建设资质的要求,对于李老太的损失,其不应承担责任;李老太年岁较大,行动不便,出门应有家人陪同,其到公共厕所如厕受到伤害,与其自身状况存在直接关联。综合整个事实,确定由张老汉承担40%的责任,李老太承担60%的责任。一审判决后,张老汉和李老太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李老太的上诉理由是:1、自己才63岁,平时身体健康,行动自如,多年来一直种菜卖菜,外出根本不需要家人陪伴。2、马某某没有施工资质,随意添加或减少施工步骤,导致厕所内挡墙没有镶嵌进墙内,而直接贴附在光滑的墙砖上,不能起到稳固挡墙的作用,应承担相应责任。3、张老汉虽然个人出资修建厕所,但周围邻居都可使用,自己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厕所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这是自己不能预测,无法防控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张老汉的上诉理由是:1、李老太自家有厕所,为什么要跑很远距离到公共厕所?她上厕所,为什么要扶着水泥挡板?她将挡板扒倒,砸伤自己,是案发的主要原因;2、现有证据仅是李老太儿子在报警时的陈述,不能证明李老太就是被水泥挡板砸伤;3、即使查明李老太是被水泥挡板砸伤,承建人马某某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1、李老太提供了厕所现场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医院诊治材料,证明自己系被水泥挡板砸伤。李老汉主张水泥挡板早就倒了,但未能提供证据。而李老太的伤情与其提供的证据材料相互印证,根据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认定标准,可以确认该事实。2、张老汉出资修建厕所供他人使用,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作为厕所所有人和管理人,没有尽到足够的管理和维护义务,致使李老太受伤,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马某某作为承建人,应当确保施工质量,砖头砌的挡板,重量较大,如果整体脱落就有可能造成相应的人员损失,而马某某的施工方式存在一定缺陷,也存在过错,应与张老汉一起承担赔偿责任。3、张老汉说李老太外出需要人陪伴,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从李老太出庭应诉的情况来看,其虽然60余岁,但可以自主行走,不需要他人搀扶,因此不能以没有家人陪护作为她具有过错的原因。但厕所挡板并具有承重扶靠功能,李老太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用手去扶,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上述意见,二审法院认定李老太承担30%的责任,马某某、张老汉承担70%的连带责任,需要赔付李老太4.5万余元。#奇案大侦探第一季##头号创作家#

打虎拍蝇法律行业从业者

江苏,徐州。一男子出资在路边修建了公共厕所,供行人及周边村民使用,一老太舍近求远,不用自家厕所,而去公共厕所,不慎将厕所挡板推倒,砸伤自己左腿,花费5万余元。老太起诉到法院,要求出资人和修建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案例来源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老汉为人不错,自己出资在村口路边修建了公共厕所,承建人为马某某。该厕所靠近村庄,又在路口,周边村民、行人等都可以自由出入使用,无需缴纳费用。李老太家并不靠近公共厕所,其家里也有厕所。一天早上6点左右,李老太起床后前往公共厕所,到了厕所准备如厕时,她用手扶住水泥挡板,不慎将挡板推倒,砸伤了自己的左腿。其子报警,并将李老太送往医院救治,住院17天,花费5万余元。事后,李老太一家要求出资人张老汉、承建人马某某赔偿其住院费用及其他开销共计6.7万元,虽经村委会调解,但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老太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张老汉、马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计赔偿6.7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老汉修建厕所确实给周边群众及过往行人提供了便利,但其作为厕所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存在一定过错,对于李老太的损失,应当承担管理责任;马某某虽是承建人,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未违反建设资质的要求,对于李老太的损失,其不应承担责任;李老太年岁较大,行动不便,出门应有家人陪同,其到公共厕所如厕受到伤害,与其自身状况存在直接关联。综合整个事实,确定由张老汉承担40%的责任,李老太承担60%的责任。一审判决后,张老汉和李老太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李老太的上诉理由是:1、自己才63岁,平时身体健康,行动自如,多年来一直种菜卖菜,外出根本不需要家人陪伴。2、马某某没有施工资质,随意添加或减少施工步骤,导致厕所内挡墙没有镶嵌进墙内,而直接贴附在光滑的墙砖上,不能起到稳固挡墙的作用,应承担相应责任。3、张老汉虽然个人出资修建厕所,但周围邻居都可使用,自己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厕所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这是自己不能预测,无法防控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张老汉的上诉理由是:1、李老太自家有厕所,为什么要跑很远距离到公共厕所?她上厕所,为什么要扶着水泥挡板?她将挡板扒倒,砸伤自己,是案发的主要原因;2、现有证据仅是李老太儿子在报警时的陈述,不能证明李老太就是被水泥挡板砸伤;3、即使查明李老太是被水泥挡板砸伤,承建人马某某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1、李老太提供了厕所现场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医院诊治材料,证明自己系被水泥挡板砸伤。李老汉主张水泥挡板早就倒了,但未能提供证据。而李老太的伤情与其提供的证据材料相互印证,根据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认定标准,可以确认该事实。2、张老汉出资修建厕所供他人使用,行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作为厕所所有人和管理人,没有尽到足够的管理和维护义务,致使李老太受伤,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马某某作为承建人,应当确保施工质量,砖头砌的挡板,重量较大,如果整体脱落就有可能造成相应的人员损失,而马某某的施工方式存在一定缺陷,也存在过错,应与张老汉一起承担赔偿责任。3、张老汉说李老太外出需要人陪伴,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从李老太出庭应诉的情况来看,其虽然60余岁,但可以自主行走,不需要他人搀扶,因此不能以没有家人陪护作为她具有过错的原因。但厕所挡板并具有承重扶靠功能,李老太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用手去扶,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根据上述意见,二审法院认定李老太承担30%的责任,马某某、张老汉承担70%的连带责任,需要赔付李老太4.5万余元。#奇案大侦探第一季##头号创作家#

9月的一天,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一派出所匆匆走进一名神色慌张的中年男子,该男子称,他杀死了女朋友,特来自首!警方了解到,该男子叫刘远乔,42岁,在徐州市做生意,其女友马晓静是一名网红女主播。然而,经警方调查,他口中的女友,实际上已嫁为人妇,是当地一家豪门的儿媳妇。刘远乔大吃一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经警方多方调查,真相浮出水面——

三、【疯狂粉丝上门求爱,难以抽身惨死家中】

刘远乔如此巨额打赏,自然是真心希望两人能够结婚。8月19日,一名同样认识马晓静的粉丝在跟刘远乔聊天时,得知他竟然为她打赏了90多万,提醒他不要太傻了,要考验一下她的真心,万一她带着这些钱跑了,他就人财两空了。

刘远乔觉得有道理,于是,一天,他对马晓静说有急事需要15万元,让她把钱转给自己,并承诺三天后归还。没想到,马晓静一口拒绝。8月下旬,刘远乔几次约见马晓静,都被拒绝了。后来,他发现联系不上马晓静,几个粉丝账号都被拉黑了,刘远乔这才慌了。

9月初的一天,刘远乔又重新注册了新账号,在直播间再次私聊了马晓静,问她躲着自己是什么意思,马晓静说自己重新谈了男友,提出分手,刘远乔痛心疾首,说:“如果分手,那你把打赏的钱还给我。”马晓静说刚首付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没剩什么钱了,通过支付宝先给他转了6万块钱,说以后就两清了。刘远乔收到6万块钱,越想越气,感觉自己吃了大亏,于是便打电话给马晓静要求见面,但她干脆不接或将手机关机。

那段时间,虽然刘远乔一直联系不上马晓静,却一直在想办法跟她见面。徐州人许馨也是快手平台的主播,刘远乔也给她打过赏。通过她,他意外得知,9月17日上午11时许,马晓静与许馨约定在马晓静位于徐州市泉山区一小区的家中谈生意。刘远乔求许馨为自己与马晓静见面提供帮助,说自己迷恋她。由于刘远乔也给自己打过赏,许馨虽不太愿意,又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

当天,许馨与马晓静交易时,刘远乔就到马晓静家附近蹲守。下午1时左右,许馨在马晓静家发微信给刘远乔,说自己准备离开马晓静家了,刘远乔于是便走到马晓静家门口等候。

过了一会儿,刘远乔看到门打开了,当时许馨打开门走在前面,马晓静从屋内走出来送行。还没等马晓静反应过来,刘远乔瞅准机会,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强行把门拉开进入屋内。

马晓静看到刘远乔这个不速之客惊呆了,知道来者不善的她拼命地喊叫,并试图把刘远乔往外推,但无济于事。马晓静大声说要报警,刘远乔当时很慌张,于是用手捂住马晓静的嘴,不让她叫唤。然而,刘远乔越捂,马晓静的喊叫声却越大。

刘远乔干脆把马晓静拉进卧室的床尾旁,想跟她心平气和地商量解决双方间的纠纷。但马晓静没任何让步的意思,而且喊叫声更大了,再次以报警相威胁。

“明明是你欺骗了我的感情,欠着我的钱,还这么理直气壮地要报警。”刘远乔怒吼道,失去理智的他把马晓静按倒在床上,使劲掐她的脖子,并顺手拿起一根充电线,用尽全力从背后勒她的脖子。就这样,这名网红女主播很快没有了呼吸。

刘远乔作案后,自知法网恢恢,立即打电话通知家人,并到派出所自首,刘远乔很快被逮捕。妻子惨死,程利军悲痛又震惊,获悉详情,他懊悔自己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忽略了妻子。

1月26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刘远乔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刘远乔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涉及隐私,文中除罪犯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

[编后]本案受害人马晓静明明是一名豪门家庭里的有夫之妇,却因追求家庭地位,为自己打造网红事业,隐瞒婚史与粉丝“网恋”,并借此获取巨大利益。但她却忘了,刘远乔之所以愿为其一掷千金,是以与她结婚为条件的。一旦玩火,必将自焚!

二审好!正义,公平!

若木小刀

江苏徐州,一老农下地干活,看到一头黄牛在啃食庄稼。他好心将黄牛系在失主屋边的一棵树上,谁知当晚被人偷走。第二天中午,失主找到老农索要黄牛,否则便赔偿损失17680元。老农满口喊冤,只得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案例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沈大爷是一位朴实的农民,半辈子跟黄土地打交道,身上有着农村庄稼人特有的勤恳与善良。这一天下午,沈大爷吃过午饭后,扛着锄头从小路去地里干活。突然看到别人家种小麦的地里,有一头大黄牛正在啃食、踩踏青青的麦苗。庄稼人对农作物深有情感,最不忍心看到的就是粮食被糟蹋。见此情景,沈大爷将锄头扔在一旁,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将大黄牛拉到了小路上。村里面养牛的并不多,通过仔细辨认,沈大爷知道这是村西头曹某家饲养的。担心曹某丢了牛着急,沈大爷决定亲自将牛给他牵回去。可是到了曹某家,沈大爷敲门没有人答应,伸手去推,发现门被锁住了,想来曹某应该是外出不在家。村里人都是早出晚归,沈大爷决定将牛就近栓住,等曹某回家后自己赶回牛圈。因担心牛的力气过大毁坏物品、也害怕牛粪弄脏了曹某门前的庭院,沈大爷便将牛系在了距离曹某家50米远的路边树木上,自己继续回地里劳作。当天夜晚,曹某因为在亲戚家有事没有回家,等到第二天上午回家时,才发现牛不见了。因为家门前装有监控,曹某看到了沈大爷送牛回来的那一幕,他连忙去沈大爷家询问,沈大爷如实告知将牛系在了路边树上。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在沈大爷系牛后,曹某回家前,牛已经被其它人给偷走了。曹某觉得,自己的黄牛被偷,与沈大爷的行为有间接因果关系,于是要求沈大爷还牛,否则便按照牛的重量和市场价格赔偿17680元。沈大爷好心办事,却要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自然不能接受。双方由此闹上法庭,请求法官裁决此案!(@以讼明法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曹某家的牛离开牛圈走失,属于遗失物,沈大爷拾得后,主动将牛送还,这是对的。但是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沈大爷虽然主动将牛送还,但是曹某并不在家,失主并没有领取遗失物。此时的徐大爷应该继续保管大黄牛,或者送交给有关部门,而不是疏忽大意系在路边,最终导致牛被偷走。所以沈大爷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灭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曹某自己管理黄牛不善,导致黄牛出逃,他自己也应负一定的管理责任。因此,沈大爷应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曹某自行承担30%的损失。曹某提出的牛的重量和市场价格,经过司法鉴定公证后,合乎情理。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沈大爷赔偿曹某损失12376元。自己做了好事,却要承担万余元的赔偿,沈大爷觉得冤枉,主动提出了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判自己无责。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的大黄牛因无人管理,正在田里糟蹋庄稼,沈大爷看到后制止,将牛牵到了离曹某家50米远的地方拴住。该行为是尽到了公民制止牛羊损害他人农作物的义务,而不是将牛牵回家看管起来,所以不属于拾得遗失物。牛的走失和被盗,和曹某本身疏于管理有关,与沈大爷的行为没有直接间接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牛在田里啃食麦苗,倘若沈大爷不管,牛可能会跑到其他地方,会被其他人偷走。而沈大爷将牛送到曹某住所附近的树上栓住,这大大降低了牛走失和被偷的可能性。所以沈大爷的行为不存在过失,自然也就不用承担任何的经济赔偿。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如下: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曹某的所有诉讼请求,沈大爷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沈大爷做好事却险被冤枉,这是曹某利欲熏心的结果。幸亏二审法官慧眼如炬,才不至于让沈大爷无辜蒙受损失,让其他热爱帮助别人的人心寒!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关注@以讼明法 ,为您分享更多法律知识】

怎么二审法院总能正确判案。一审法院要他干什么,干不好事自拿钱。占着矛坑不拉屎。

若木小刀

江苏徐州,一老农下地干活,看到一头黄牛在啃食庄稼。他好心将黄牛系在失主屋边的一棵树上,谁知当晚被人偷走。第二天中午,失主找到老农索要黄牛,否则便赔偿损失17680元。老农满口喊冤,只得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案例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沈大爷是一位朴实的农民,半辈子跟黄土地打交道,身上有着农村庄稼人特有的勤恳与善良。这一天下午,沈大爷吃过午饭后,扛着锄头从小路去地里干活。突然看到别人家种小麦的地里,有一头大黄牛正在啃食、踩踏青青的麦苗。庄稼人对农作物深有情感,最不忍心看到的就是粮食被糟蹋。见此情景,沈大爷将锄头扔在一旁,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将大黄牛拉到了小路上。村里面养牛的并不多,通过仔细辨认,沈大爷知道这是村西头曹某家饲养的。担心曹某丢了牛着急,沈大爷决定亲自将牛给他牵回去。可是到了曹某家,沈大爷敲门没有人答应,伸手去推,发现门被锁住了,想来曹某应该是外出不在家。村里人都是早出晚归,沈大爷决定将牛就近栓住,等曹某回家后自己赶回牛圈。因担心牛的力气过大毁坏物品、也害怕牛粪弄脏了曹某门前的庭院,沈大爷便将牛系在了距离曹某家50米远的路边树木上,自己继续回地里劳作。当天夜晚,曹某因为在亲戚家有事没有回家,等到第二天上午回家时,才发现牛不见了。因为家门前装有监控,曹某看到了沈大爷送牛回来的那一幕,他连忙去沈大爷家询问,沈大爷如实告知将牛系在了路边树上。两人这才反应过来,在沈大爷系牛后,曹某回家前,牛已经被其它人给偷走了。曹某觉得,自己的黄牛被偷,与沈大爷的行为有间接因果关系,于是要求沈大爷还牛,否则便按照牛的重量和市场价格赔偿17680元。沈大爷好心办事,却要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自然不能接受。双方由此闹上法庭,请求法官裁决此案!(@以讼明法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曹某家的牛离开牛圈走失,属于遗失物,沈大爷拾得后,主动将牛送还,这是对的。但是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沈大爷虽然主动将牛送还,但是曹某并不在家,失主并没有领取遗失物。此时的徐大爷应该继续保管大黄牛,或者送交给有关部门,而不是疏忽大意系在路边,最终导致牛被偷走。所以沈大爷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灭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曹某自己管理黄牛不善,导致黄牛出逃,他自己也应负一定的管理责任。因此,沈大爷应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曹某自行承担30%的损失。曹某提出的牛的重量和市场价格,经过司法鉴定公证后,合乎情理。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沈大爷赔偿曹某损失12376元。自己做了好事,却要承担万余元的赔偿,沈大爷觉得冤枉,主动提出了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判自己无责。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的大黄牛因无人管理,正在田里糟蹋庄稼,沈大爷看到后制止,将牛牵到了离曹某家50米远的地方拴住。该行为是尽到了公民制止牛羊损害他人农作物的义务,而不是将牛牵回家看管起来,所以不属于拾得遗失物。牛的走失和被盗,和曹某本身疏于管理有关,与沈大爷的行为没有直接间接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牛在田里啃食麦苗,倘若沈大爷不管,牛可能会跑到其他地方,会被其他人偷走。而沈大爷将牛送到曹某住所附近的树上栓住,这大大降低了牛走失和被偷的可能性。所以沈大爷的行为不存在过失,自然也就不用承担任何的经济赔偿。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如下: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曹某的所有诉讼请求,沈大爷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沈大爷做好事却险被冤枉,这是曹某利欲熏心的结果。幸亏二审法官慧眼如炬,才不至于让沈大爷无辜蒙受损失,让其他热爱帮助别人的人心寒!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关注@以讼明法 ,为您分享更多法律知识】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开庭公告(4.15)】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杨某某等六人诉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赔偿二审一案,将于4月15日15:30,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徐州市刘先生诉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一案,将于4月15日14:30,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许先生诉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强拆决定一案,将于4月15日9:00,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沈某某、贾某某、高某某、沈某某诉新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0:00,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王某某、高某某、高某某、高某某诉新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4:30,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九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团队代理的河南周口张女士与周口市川汇区房屋征收中心等履行行政协议一案,将于4月15日8:30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7法庭开庭,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西安市杨先生诉张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5:30于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凯瑞大厦E座三层高铁新城法庭三号办公室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天津市张女士诉天津市某住建委其他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4:30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进行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天津市范先生诉天津市某住建委其他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4:30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进行审理,特此公告!

【询问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天津市宋先生诉天津市某住建委其他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4:30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进行询问,特此公告!

【询问公告】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天津市郑女士诉天津市某住建委其他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将于4月15日14:30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进行询问,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团队代理的平顶山市侯先生诉湛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4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5号裁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团队代理的平顶山市高先生诉湛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4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5号裁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团队代理的平顶山市张先生诉湛河区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将于4月15日下午14时45分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5号裁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陈先生诉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4月15日08:50,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笪凤瑶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等5人诉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人民政府,第三人湖北华名实业有限公司一案,将于4月15日9:00,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徐州头条#徐州鼓楼下淀路拆迁时间定了!网络显示根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要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淀路北地块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于9月6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决定: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鼓政征字[]07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下淀路北地块项目

三、征收范围:京沪铁路以东、新物资市场路以西、铁路18宿舍及徐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以南、下淀路以北(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四、征收签约期限:9月23日至10月22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征收部门: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征收实施单位:徐州市鼓楼区丰财街道办事处

八、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下淀路悦通写字楼巷口北50米(下淀仓库院内);电话:87620810

九、监督电话:0516-87636874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地点为北站东地块定销商品房,位置在物资市场路以东、徐州物资市场以北。时间过得挺快的,马上中秋了大家怎么看?

胜诉公告

由纪召兵律师代理的江苏省徐州市马先生诉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案,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5月13日作出()苏行赔初21号《行政判决书》,一、撤销被告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于7月24日对马先生作出的案涉《行政赔偿决定书》;二、责令被告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马先生的国家赔偿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徐州头条#

江苏徐州,男子陈某长年在外打工,妻子不甘寂寞,与同村的邵某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陈某原本不想撕破脸,但没想到在武汉打工期间被医院诊断为癌症。

陈某自感时日无多,想着早晚都是死,遂起了报复邵某的念头,便让妻子帮助约邵某来家中,将邵某除之而后快。

然而世事无常,事后发现原来陈某并没有患癌症,而是医院误诊。不知道一向在妻子出轨问题上希望息事宁人的陈某,在得知癌症是误诊之后,有没有觉得后悔。

那么陈某妻子,为什么会答应帮助丈夫陈某杀害自己的情夫呢?据妻子蔡某称,平时自己对邵某很好,却没想到邵某造谣她与五六十个男人发生过关系,败坏她的名声。不给一点颜色瞧瞧,出不了这口气。

最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蔡某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来源:潇湘晨报)

事实上和妻子育有二女一子的陈某,早在就知道妻子与邵某存在不正当关系,想要息事宁人的陈某没有去找邵某理论,而是将妻子蔡某从老家带出去一同打工。

没想到两人在外打工期间,蔡某仍旧与邵某联系密切,通话频繁,这让陈某十分生气。即便这样,原本陈某也不会出此下策的,然而造化弄人,没想到会被医院误诊,导致陈某决定鱼死网破。

有人说邵某出轨陈某老婆罪大恶极,存在严重的过错,怎么还被判无期徒刑?

其实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重大过错,主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存在严重的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经过多次劝解仍然一意孤行,对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实践中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

本案中,邵某与陈某妻子蔡某长期保持婚外关系,还多次介绍、怂恿他人与蔡某发生婚外关系,且在陈某将妻子带离老家后,仍然通话频繁,破坏陈某的家庭,确实对陈某实施杀害行为具有一定的诱发、促进、激化的作用。

但是,邵某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并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法院综合考虑,认定为邵某具有一定过错,而不是重大过错。

由于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陈某故意杀害邵某,原则上应当优先适用死刑的,但因为被害人邵某存在过错,故此判处陈某无期徒刑,应当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

同时,陈某向妻子蔡某提议杀死邵某,两人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成立共同犯罪。而陈某作为提议者,先用爪钩击、镰刀等砍击邵某头面部,再持镰刀砍切其颈部,致邵某当场死亡,应当属于本案中的主犯。

妻子蔡某帮助陈某顺利实施犯罪行为,联系邵某来家中,并在陈某制服邵某后,用绳子勒住其颈部数分钟,最后与陈某一同用塑料布包裹邵某尸体沉入水沟,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次要的辅助作用,系从犯。

至于辩护人提出的蔡某立功一事,如果蔡某交代的是犯罪后所掌握的新信息,比如陈某新的藏身地点,对抓捕起到实质作用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协助抓捕,构成立功。

然而本案中,蔡某交代的系犯罪前、犯罪中所掌握、使用的陈某藏匿地点,司法机关据此抓捕陈某的,属于蔡某的如实供述,而不能认定为协助抓捕。

综上所述,蔡某因是从犯,故此被从轻、减轻了处罚,只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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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 #城事# #徐州头条#

江苏徐州,一男子到银行取款时,发现卡里有钱,却取不出来。他吓了一大跳,赶紧找银行咨询。才知道,8年前他为朋友担保的贷款20万元,朋友没还清。几天后,银行从男子账户内扣划存款61000元,用于偿还朋友的贷款。男子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存款及利息。

原来,2月1日,男子藏某、陈某等6人作为保证人,其朋友王某作为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一份《最高额个人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藏某、陈某等6人,自愿为王某2年内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至借款到期日起两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3月15日,银行给王某发放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到1月10日。借款到期后,王某没有还清贷款。

7月,银行冻结了藏某的存款,7月21日,从藏某存款中扣划61000元,用于偿还王某的贷款。第二天,藏某把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偿还代偿款,但2个月后又撤回起诉。

之后,藏某把银行告上法院,说他为王某担保是贷款已经超过保证期间,他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要求银行返还存款61000元及利息。

银行辩解说,他们在保证期间内向藏某催收过,所以保证期间没过。并提交了落款为12月25日、12月7日、12月5日的三份催收通知书。

藏某说,这三份催收通知书都是7月补签的。经过鉴定,三份通知书时同一时间签署。

【家子说法】

一、贷款未还时,银行有无权力扣划存款?

在这个案件里,藏某为王某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王某的贷款到期未还清,银行既可以向王某要求偿还贷款,也可以向藏某等保证人要求还款。

所以,如果藏某应当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就相当于藏某也欠银行的贷款未还。

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银行就可以主张抵销权,要求用藏某在该银行的存款折抵王某的贷款。

同时,这个案件里,藏某在签订的合同中还约定,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划收。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可以直接从藏某的账户内扣划存款用于偿还王某的贷款。

二、银行有没有权力扣划藏某的存款?

但是,刚才说了,银行有权扣划藏某存款的前提是,藏某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有代王某偿还贷款的义务。

而这个案件里,藏某与银行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也就是到的1月10日。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这个保证期间,不是说藏某只在这个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是说,如果银行必须在这个期间内向藏某主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银行没有主张过,则藏某的保证责任不产生,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银行在这个时间里主张了,那么藏某的保证责任就产生了,不再考虑保证期间的问题,无所谓保证期间经过不经过的问题。

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经过来,债务仍然存在,只是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就没有保证责任,对保证人来说,债务根本不存在。

在这个案件里,银行主张他们在保证期间内向藏某主张过权利,但他们提交的三份催款通知书,经过鉴定,属于同时期形成,可以证明是事后补签,催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无法证明自己在保证期间内主张过权利,根据前面的法律规定,藏某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主张抵销权就没有事实基础,自然也就无权依据合同约定扣划藏某的储蓄存款。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银行向藏某支付61000元及利息。

银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例来源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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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财富自由门槛是1900万#】胡润研究院今日发布《#胡润财富自由门槛#》(Hurun Financial Freedom in China ),分为入门级、中级、高级和国际级四个阶段,并细分到中国一二三线三类城市。一线城市例如北京上海等,入门级财富自由门槛是1900万元,中级财富自由门槛是6500万元,高级财富自由门槛是1.9亿元;二线城市例如西安徐州等,入门级财富自由门槛是1200万元,中级财富自由门槛是4100万元,高级财富自由门槛是1.2亿元;三线城市例如海口汕头等,入门级财富自由门槛是600万元,中级财富自由门槛是1500万元,高级财富自由门槛是6900万元。

根据胡润财富报告,中国预计有17万亿元的财富将在内传承给下一代,42万亿元将在内传承给下一代,78万亿元将在3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男女各占一半。应该会有不少人一出生就财富自由了,这些人比较幸运。而家族财富所包含的要素,还不仅仅是家族资产、家族企业和人力资本,还包括社会资本,包含社交人脉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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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美育“追梦人”

——记江苏省睢宁县王集镇中心小学教师朱永

发布时间:-08-20作者:本报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王琼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全国“两优一先”风采录

从教38年,朱永在江苏省睢宁县王集镇中心小学扎下了根,也在美育田地扎了根。

38年童画育人。朱永教过的学生数以万计,辅导的画童逾2000人。他不仅把艺术的种子播撒到众多乡村孩子心中,自己也由民办教师成长为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今年“七一”前夕,朱永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儿童画,要读懂孩子的心灵”

“李忠义把‘艺术创意栏’上的美术作品撕坏了!”听了学生的反映,朱永走进教室,看到了被撕坏的作品,还有学生李忠义的忐忑。面对满地纸片,朱永灵机一动带学生把作品全撕了,撕碎的纸片分给了每个学生。

那堂课上的是撕纸贴画,李忠义上得最专注,并拼出了一幅“七彩苹果”。那堂课,也在李忠义心里埋下了一颗艺术的种子。后来,他以优异成绩考取南京艺术学院,毕业后在深圳从事服装设计工作。

顺势生成的教学智慧背后,是朱永数十年如一日的潜心钻研。

1983年,因为美术特长,朱永成为了一名民办教师。初上讲台,他教孩子们画人物肖像。没想到,在他看来简单易学的东西,却让不少学生抓耳挠腮。这让他意识到,会画画未必能上好美术课,更重要的是读懂孩子。

当时学校师资不足,朱永主动提出承担低年级的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他要求自己既要成为一个能管好班的教师,更要成为懂孩子的人。为此,他一有时间就去听老教师的课,数学课的导入、语文课的自然过渡、体育课的趣味游戏等,都成了他教学智慧的源泉。

“儿童画,要读懂孩子的心灵。”朱永说,“教学中我天天研究孩子,研究孩子想怎么玩。跟他们一起玩,玩着玩着,他们成长了,我也成长了。”

给农村孩子一个彩色童年

20世纪80年代,睢宁县实验小学和睢城小学儿童画频频在国际国内获奖,县政府把获奖作品和小作者的照片展示在县城的大街上,这让朱永很羡慕。

此后,他一有时间就骑车去看展出的儿童画,琢磨着要给农村孩子一个彩色童年。

有了想法,朱永立刻行动起来。1986年,在他申请下,王集小学成立了睢宁乡村学校第一个美术课外兴趣小组。当时学校一无场地,二无桌椅。他就把妻子陪嫁的4床棉被撕开重新缝合,搭起了简易遮阳棚;他又卖了家里的粮食,买来旧桌凳;没有画纸颜料,他把帮别人画宣传广告奖励的材料给孩子们用……

绘画来源于生活。为打开学生的视野,他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自费带学生外出写生,并一直坚持到现在。“这些年我们走遍了睢宁的山山水水。孩子们用手中的画笔记录睢宁变迁,记录社会进步,记录身边的美好。”朱永说。

付出总有回报。从1989年开始,他辅导的学生作品在儿童画大赛中不断获奖。,他辅导学生鹿芷涵绘制的儿童画《我们爱和平》,从全球7000多幅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由联合国主办的“艺术促进和平”儿童绘画大赛第二名,填补了中国儿童绘画作品在这一赛事中的获奖空白,也成为长期陈列在联合国大厦的4幅儿童画作品之一。

这些年,他教过的学生中有近200人考入艺术院校,有的成了大学教授,有的成了美术工作者,还有的毕业后回校任教。

“农村需要我,我就在这儿干”

“教育从来不是灌输,儿童画就是让儿童用眼睛发现美、用画笔画出美、用心灵沉淀美。”朱永说,这些年虽然条件越来越好,但自己总想着为更多农村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城里可能不缺我这样的老师,但农村需要我,孩子们也需要我,我就在这儿干。”朱永说。多年来,他带孩子外出写生从没让家长出过一分钱,也没向学校要过任何补助;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到底贴进去了多少工资,他也说不清。因业绩出色,他有多次机会到城市发展,都放弃了。

,“朱永名师工作室”挂牌。7年间,他先后做了百余场美术教育教学讲座,足迹遍布睢宁城乡所有中小学。他和青年教师结对,与中年教师交友,无私地分享教学经验。近年来,他结对的教师中,有3人评上副高级职称、20余人评为中级职称,并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的乡村美术教师。

“如果没有朱老师,我不会在村小待这么久。”在王集镇中心小学工作的美术教师王艳说。工作日她要驱车近两小时,从徐州市区到校上课,周末她还要和同事们义务为乡村孩子辅导绘画。

“好的教育不会让人‘背井离乡’。我希望能做年轻教师前行的灯塔,引导更多的美术教师健康成长,让他们在乡村学校辛勤耕耘,收获希望。”朱永说。

作者:本报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王琼

《中国教育报》08月20日第2版版名: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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