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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取消后中级是否可以异地报考 会计中级考试可以异地考试吗

时间:2019-03-26 1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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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取消后中级是否可以异地报考 会计中级考试可以异地考试吗

【#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之六: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揭牌】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部署。9月28日,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渝金融法院负责管辖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对成渝金融法院正式运行和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具有基础性制度保障作用。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市场失灵时,司法权不能失灵。保护金融消费者与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助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人民法院大有可为。成渝金融法院的成功设立与顺利运转,有助于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一金融纠纷案件的裁判思维,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要进一步推动金融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与快执行,实现对债权人与守信者权益的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与精准保护,努力实现裁判与执行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市场效果与国际效果。严把司法产品质量关,争取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

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金融市场各方也要满腔热忱地支持金融法院公平高效地化解纠纷,不断优化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金融市场生态环境。金融法院则要通过个案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南邵阳,王大爷从外地购进了180条香烟,用于宴请亲朋好友,然而,当王大爷正准备开车将烟运回家时,却被烟草公司的工作人员全部没收,理由是不能从外地购买香烟,王大爷不服,认为烟草公司没收香烟没有依据,遂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院。

(来源: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6岁的王大爷系一名退休工人,案发当日,王大爷雇了一名司机拉运香烟,不料,在邵阳汽车东站的停车坪,香烟被烟草公司的工作人员全部没收。

王大爷不解,自己并不是开烟酒超市的,也没有贩卖香烟,购置香烟纯属是因为家中喜事,宴请亲朋好友,为何就违法了呢?

随后,烟草公司向王大爷解释称,工作人员发现的该批卷烟系从浙江省温岭市购进,价值为151113元。当场,工作人员便要求司机提供该批涉案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当地购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但是,司机却连一样资质都提供不出来。

因此,经过集体研究后,烟草公司一致同意对王大爷违法运输的180条香烟全部予以没收。

但对王大爷来说,十几万块钱就这样打水漂了,如何是好呢?多次索要未果后,王大爷将烟草公司告上法院,请求退还已扣押的香烟。

【@以案普法 】

一、王大爷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呢?

所谓运输,是指应当物货点对点的运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可以随意运输,卷烟便有特别规定。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而且,根据该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意思就是说,在运输香烟前,承运人必须具有烟草公司发放的卷烟证,并且,数量或金额还不能超过限制。

这起案件中,王大爷购买的180条香烟,系委托他人从浙江温岭运输至湖南邵阳的异地运输行为;而且,委托之人既没有运输许可证,又没有当地购买香烟的合法证明,因此,其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应予处罚。

二、烟草公司没收香烟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这是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法第30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前,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没有取得烟草专卖品运输证的,不得跨县地区以上进行托运或自运,否则将处以涉案香烟价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而针对上述所述的情节严重这一行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一目进行了具体的解释。

即: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虽然在这一条规定中,同时出现“非法”与“违法”两个词语,但其所表达的意义应是相同的。

本案中,王大爷违法运输180条香烟,价值为151113元,符合没收违法运输香烟的规定。

因此,烟草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王大爷处以没收涉案香烟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三、烟草公司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呢?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而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这起案件中,烟草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王大爷违法运输香烟,按照线索,在停车场将王大爷的司机抓获,在该期间调查所形成的证据合法有效。

而后,在下发处罚决定之前,烟草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会议研究,一致认为王大爷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全部没收,但因未发现违法所得,所以,烟草公司亦未收取任何费用。

接下来,烟草公司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下发了行政处罚通知单,并告知王大爷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符合相关规定。

最终,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烟草公司对原告王大爷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因此,判决支持了烟草公司的行政处罚意见。

一审过后,王大爷提出上诉,王大爷诉称,他并非涉案卷烟的运输者,烟草公司要罚也应该罚运输的司机,而不是他本人。

退一步讲,即便要罚,也应该按照70%的价款回购,而不是全部无偿收回。

而且,《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因此,王大爷认为他不该被罚。

但二审法院认为,烟草公司根据王大爷的违法事实,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遂驳回了王大爷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实,笔者认为,王大爷并没有说实话,不然不会莫名被举报,也不会跨省运输香烟。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最强执行# 【跨省百里突袭,执回“司法公信力”】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昼夜兼程,百里突袭奔向被执行人曹某在湖北武汉的住处,连夜蹲守,终于成功将被执行人曹某拘传至法院。

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月,邓某与曹某通过微信约定,向曹某购买229600元黄豆,邓某如约支付货款,但曹某迟迟不履行供货义务。随后,邓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案件判决生效后,曹某仍未履行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曹某进行网络查控以及传统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查找未果,该案陷入僵局。

云溪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曹某户籍地走访摸排、实地调查了解,终于掌握到被执行人曹某在武汉市的具体暂住地址线索,第一时间抽调精兵强将迅速集结,昼夜兼程赶往武汉市。

执行干警赶到目的地时已是夜晚,为了确保此次顺利找到被执行人,他们顾不得休息,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连夜轮班蹲守,等待曹某“现身”。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夜的蹲守,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终于在第二天一大早成功将通宵未归的被执行人曹某控制住,顺利地将其控制并拘传至云溪区法院。

“找到你不容易啊!”执行干警面对被执行人曹某,既有兴奋,也有无奈。经过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严下,被执行人曹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联系亲友凑集案款,并于当日将全部执行款项转入法院账户。至此,这起跨省执行落下帷幕。@湖南岳阳云溪区法院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

35岁的丁莹和男友分手两个月之后,突然说自己怀孕了,前男友李伟倍感惊讶,提出要做个亲子鉴定,但是她却说:“不用!没有这个必要。”

丁莹是一位事业略有小成的女青年,在外地经营着一家收益不错的服装店,而且还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了汽车和住房。

但是,她也有烦恼,就是已经三十出头了,却还没有找到心仪的另一半,在寻常人的眼中,已经算得上一个妥妥的大龄剩女了。

32岁这一年,丁莹的感情生活终于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一次机缘巧合地邂逅,结识了比自己小5岁的男朋友李伟。

当时,丁莹的母亲生病住院,她不得已关掉店铺,守在病床前照顾母亲。

正在上研究生的李伟,恰好在这座医院里实习,他每天都会跟着主治医师到病房里巡视,久而久之对丁莹产生了好感。

有人说,年轻人的感情,是冲动的、盲目的、不计后果的,这句话用在李伟的身上似乎很合适。

李伟萌生了感情的冲动之后,便找了一个恰当的时机进行了表白,丁莹虽然很惊喜,再加上对他的印象也不错,但是她总觉得年龄差距有点大,两人并不是很合适。

而且,最重要的是,李伟还是在读研究生,这使得丁莹摇摆不定难下决心。

不过,面对李伟纯真而又炙热的追求,丁莹最终还是痛下决心,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展开了一段艰难的异地恋。

两年之后,李伟走出了校门,并顺利找到了一份工作,有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丁莹觉得男友已经安定了下来,也是该进一步升华恋情的时候了,毕竟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才是谈恋爱的终极目的。

可是,令丁莹没想到的是,两人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却走不动了,李伟的亲戚竟然站出来反对。

其实,这倒不是李伟的亲戚从中作梗,而是出于一番好意,不想让两个青年因一时冲动,做出不切实际的决定。

李伟的父亲早逝,母亲的精神状况又不太稳定,为了给母亲看病,年纪轻轻的李伟,已经背负了十几万的债务。

丁莹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了,但是她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差,她真的愿意跟丈夫一起扛下这个家庭的重担吗?

经亲戚这么一说,李伟也认清了现实,觉得他在拖累别人,而丁莹也打起了退堂鼓,两人就这样和平分手了,一段轰轰烈烈的恋情,就这样向现实妥协了。

就在大家都以为,两人的恋情就此画上句号的时候,李伟却在两个月后,突然接到了丁莹的电话,声称自己怀孕了,孩子是他的。

李伟当时一脸懵,因为两人没有生活在一个城市里,虽然一直在谈恋爱,却是聚少离多,总共在一起才那么几次,难道就这么凑巧命中靶心了?

他带着疑惑提出要做亲子鉴定,可丁莹的态度却异常坚决,声称没这个必要。

感情一旦出现裂痕就很难修复,这是很多人的共识。丁莹跟李伟复合后,就带着东西住进了李伟和母亲租住的小屋里。

一开始相处的还比较融洽,可是日久天长,两人之间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不断地发生争吵,直至丁莹从家里搬了出来。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李伟的态度很明确,如果孩子是自己的,以后肯定会负责,但是结婚的事情免谈。

丁莹的态度就很匪夷所思了,明明跟李伟闹得不可开交,可就是不撒手,究竟是怎么想的也没人知道!

元月6日,我和单位的领导请了假,只身一人带着儿子来到了武汉给儿子看病,他的肠道一直不太好。在的暑假,我就带着儿子去了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暑医院给孩子做过肠道细菌移植,但效果并不明显,就想来武汉同济医院再试试看能不能有好的疗效。在这儿做这检查做那检查了好几天,当时我在网上已看到武汉有不明原因的肺炎。准备做细菌移植时,那个主治医师说了一番话吓到了也吓到了孩子,他说在移植过程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比如肠道会发生破裂,大出血。而且武汉的医院还是移植一次细菌做一次肠镜,我说这孩子得遭多大罪啊,做那么多次肠镜好好的肠子也让弄破了,我胆怯了,孩子也说不做了,他把手机上买火车票的软件打开,让我下单,我当时想那就先下单买下吧,真不行还能退。当时已没有武汉至洛阳火车站的车票了,只有武汉至洛阳关林的车票,而且只剩下四张了,但我想到反正已经到洛阳了就下单了。

那天我的心情挺沉重的,长途跋涉来到武汉,又是白跑一趟,主治医生因为没说清楚让我一次次从住院部往门诊跑,那天感觉持别累,下午我就不舒服,站都站不动,浑身无力,我测了体温三十八度四,发烧了。我让儿子的主治医师给我开点药,他说你去发热门诊门诊看吧,现在就怕肺炎。他的一席话一落我忽然有点惊恐起来,在这个节骨眼我发烧了,会不会也感染了这里的肺炎呢?我们来时带的有治感冒的我们县中医院开的宣消散,还有双黄连,小儿退热口服液。我就都喝了点,然后就去发热门诊看病了,在路上我想,我如果真的感染了这里的肺炎,可怎么办呀?儿子怎么办,谁来照顾?但是我又想,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孤儿寡母的在异地漂泊求医已经很艰辛,上天会眷顾我们的。

做完了CT筛查,我赶紧问做CT的医生结果怎样,他说还好,肺上没问题。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又转到了常规门诊来看病,在等待就诊时我忽然感觉我有点力气了,也有精神了,看来我来时喝的药还是对症的,门诊上开的药三百多,我也不舍得买了,既然那些药有疗效就接着喝吧,人在外能省则省。

第二天我的烧已退了,又有了力气,我们办了出院,又在旅馆住了一宿,第二天坐上了上午九点多的火车回家,我庆幸上天果真眷顾我了,让我们母子能回归,在火车上我才知道这趟列车是武汉的始发车,乘坐的都是从武汉上车的人。到家以后我更感谢上苍,我们回家隔离了十四天后平安,我庆幸我们没有把病毒带回家乡,我感谢主治医生说了一番让我们恐惧的话,庆幸儿子那一刻让我给火车票下单而我听从了他的意见,如果没有那一刻的这些念头和决定,我们就再也买不到车票回不来了,就被封在了武汉,我这样纤弱,儿子身体还有恙,如果滞留在武汉真的不敢想象。所以有时我真的相信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唐山烧烤案为何由廊坊公安机关异地管辖,案件后续管辖将如何确定

据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唐山烧烤案由广阳分局办理。那么,案件为何由异地办理,后续管辖又该如何确定呢?

1.案件为什么由廊坊公安侦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然而,廊坊既不是犯罪地,也不应该是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

根据《程序规定》,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还规定,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因此,河北省公安厅如果认为本案情况特殊,就可以指定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

至于指定异地管辖的原因,不排除基于防止案件办理受到不当干扰,更好回应社会期待的考虑,从而达到彻底查明案件有关的全部事实的目的。

2.后续的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程序规定》,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因此,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也由广阳检察院管辖。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由广阳公安机关移送广阳检察院决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在审查起诉时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即审查起诉时,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会同人民法院协商一致。

实践中,一般而言,案件的侦查管辖一旦确定,后续的审查起诉、审判程序也将指定到对应司法机关管辖。

3.本案是否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余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所以,就本案目前的情况看,可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我这是帮亲戚买的烟,怎么成了无证运输了?福建南平,男子俞某买了48条香烟,放在了一个核桃纸箱内,把纸盒交给了客车司机,让其帮忙运到厦门。可是车子行驶到至一大桥时,被警方和烟草局工作人员查获,随后烟草局对俞某罚款2307.50元,俞某不服处罚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时,客车司机和售票员表示这是帮着客户俞某送的,事先并不知情里面是什么东西,误以为是核桃。在现场也不能提供运输该批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也无法提供购买该批卷烟的有效证明,随后烟草局将卷烟予以登记保存。

烟草局将烟卷送到烟草质监站进行了检测,发现这些香烟都是正品,价值9230元,随后烟草局对俞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俞某未获准运许可即在省内跨县、市托运烟草专卖品,其行为违法。

依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其处以涉案烟草专卖品总价值25%的罚款,计人民币2307.50元。俞某在缴纳了罚款后,将48条香烟取回,俞某认为自己是帮亲属运送香烟,烟草局无权上路检查拦截客车,而且自己是消费者,并非经营者,因此不应被行政处罚。

烟草局则表示,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跨县(区)以上,无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涉案香烟价值20%-50%罚款。因此对俞某做出的处罚,是合法行为,应当驳回俞某的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

首先,俞某的行为是否属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俞某确实实施了购买48条香烟后,在未办理运输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委托他人在省内跨县、市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系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否违反法定程序。

烟草局从收到举报到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查获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以及先行保存登记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给俞某,可以认定烟草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随后法院判决驳回了俞某的诉求。俞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活动进行检查、处理。

本案中,俞某提出其所实施的行为是消费过程中异地携带运输烟草制品的行为,因携带是指自身携带,而非委托他人运输,因此,其认为是消费的行为不切实际。最终驳回了俞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其实,无论是到外地旅游还是去国外旅游,男旅客往往会购买香烟带回来,那么到底带多少不违法呢?

根据《烟草专卖法》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的规定,携带烟卷和烟草专卖品乘坐交通工具最多可携带国产烟10条,进口烟5条,两者都携带的最多不超过10条。

跨地、市乘坐交通工具可携带烟卷最高限量为每人50条,如果有特殊需要携带数量多于上述规定的需要有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专卖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是邮寄,按照《烟草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规定》,最多允许邮寄2条香烟。

所以说不是想带多少就带多少,或者是想要邮寄多少就邮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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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我是@大兵叔叔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周刊#

俗语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现在是时候了。

即使你平日横行霸道,嚣张跋扈,无恶不作,可是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九个人竟五个有案底。真是臭味相投。

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挑衅、骚扰女性,还那么理直气壮,被拒就抡拳头。同伙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拳脚相加,群殴女孩。

总也想不明白,众目睽睽,还有监控,就敢那么嚣张?哪来的底气?可见平日作恶惯了。

还想像以往一样,犯事了也会不了了之?

这次不同了。陈某志也不必费尽心机的去鉴定个“中级”伤情。静待异地侦办吧。法律会让你心服口服的。

有视频铁证,无可抵赖。

如果没有上传视频,没有网民发酵,很难想象得到结局是怎么一回事。

#生活日记#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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