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编制年报应予关注的重点问题(21)#我要上头条##我要上 头条##我要上微头条##税##会计#
企业持有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的,可以增设“数字货币——人民币”科目进行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其列报在“货币资金”项目,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财会〔〕3号,以下简称现金流量表准则)等规定判断是否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进行相应列报。
SAP系统中“公司”和“公司代码”不是同一概念。
公司主要是为了合并业务而设定的;一个公司可以对应一个或者多个公司代码。
公司代码主要是为了独立核算而设定,在公司代码下可以出具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表等。
根据SAP业务实践,公司和公司代码的对应一般设定为一对一的关系。主要是因为在一个大集团下面,会存在很多公司代码,每个公司代码都代表着独立法人或者相对独立的法人,这些法人之间会存在着内部关联交易,集团每季度进行合并报表时,需要处理各公司代码之间的合并和抵销。如果公司和公司代码是一对多的关系,不便于处理公司代码和公司代码之间的内部关联交易。
公司下的多个公司代码,一定要使用同一个会计科目表、会计年度变式,但是不一定使用同一个本位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