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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担的社保费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缴纳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做会计处理

时间:2019-09-17 1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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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担的社保费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缴纳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做会计处理

养老金双轨制是这样的:机关事业单位无需缴纳养老保险,由财政拨款;而企业员工需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金由社保发放。当然,企业和员工缴纳的社保基金也都统筹进社保了。

那么很明显,员工缴纳的部分,其实最终也还是企业来负担。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收入哪里来呢?除了卖地收入就是税收了,现在地卖不动了,只能靠企业税收了。

话说回来,即便是事业单位个人交高额的养老金,这钱最终也是企业税收里出。创造社会经济财富价值的还是企业。

企业负担重不重?以北京最低五险一金标准,每人每月是2000多,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工资是5000元,实际最少支出为7000元,或许这根本都不够,比如还有一些企业福利补贴等等。

所谓经济,除了农业就是工业和企业,以消费拉动经济,不让企业轻松一些,怎么创造就业岗位,怎么来发工资涨工资?

所以说,内循环也好,促进消费也好,先让企业负担轻一些减少税负,出台扶持政策;再给老百姓发点钱启动生产消费,是最快最经济的唯二办法。

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应该谁来担?有关“垫付社会保险费”你需要知道的二三事儿…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用人单位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同时,代扣代缴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实际生活中,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或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的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员工临到要办理退休手续了才发现还欠着社保费,为了及时领到退休金,会将欠付的社保费一把交齐。这部分社保费应该谁来担?能不能向法院讨“说法”?我们看法官怎么说......

案件梗概

原告张某从1999年9月开始就在某公司工作,9月公司开始为张某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12月公司向张某收取了约12000元,为张某补缴了9月至8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只是,这其中不仅包含张某个人应当承担的3500元,还包括单位应当缴纳的7900元。对此,张某并不知情,还以为自己该补缴的社保费都已经交齐了。

直到1月,张某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他还需要补缴1999年9月至8月间的养老保险费、1999年9月至8月间的医疗保险费,张某这才恍然大悟。得知真相的张某十分气愤,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公司有什么理由要让职工个人全部承担?为了及时领到退休金,张某先将要补缴的费用全部缴纳完毕,转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单位应缴纳的五万多元。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张某的诉讼请求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不予受理,张某遂诉至威海高区法院。

焦点问题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辩论,主要围绕以下三点:

1、张某的起诉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被告公司认为社保费征缴属于社保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不能以民事行为取代行政行为。

2.张某补缴的社保费应当如何承担?被告公司认为张某的补缴是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不是损失,不应由公司承担。

3.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

法官说法

1.是否是劳动争议,法院能否受理?

答:法院经依法审查认定,张某自1999年9月至1月一直在公司工作,双方有签订协议,其受公司管理,劳动报酬亦由公司支付,期间公司还为张某缴纳了部分期间的社会保险,故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张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社会保险费追偿权的当事人,符合劳动法调整的资格要件。劳动者代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并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的问题体现了社会保险费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性质,社会保险费追偿权纠纷具备劳动争议的典型特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2.公司是否应支付张某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答: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需定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而不能利用其优势地位,通过与劳动者就是否缴费、缴费比例及缴费金额等问题自行协商来规避其法定缴费义务。本案中,张某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按期足额为张某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因其怠于履责,张某在退休时自行补缴了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应负担的部分,承担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义务,致自己受损,用人单位受益,张某对其缴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有权追偿;公司于12月向张某收取了12000元用于缴纳原告9月至8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属于单位应负担的7900元,张某有权向公司追偿。

3.张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答:《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有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张某在1月办理退休手续时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自10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的基本保障,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能够极大的减轻小辈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社会保险是贯穿我们每个人一生的大事,我们在此提醒劳动者,及时关注自己的社保动态,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威海高区法院

如果社保公积金都全额足额缴纳的话,企业实际承担37%(25%的社保医保,12%的公积金)左右。此外还有22.5%(个人部分的社保医保10.5%,公积金12%)是企业代缴,在工资中扣除。

公积金有的单位不是按工资的应发合计数全额缴纳的,社保有的单位也按当地最低工资缴。

企业的压力确实很大,就普通民企而言,即使社医保全额缴纳,有的民企员工交的社医保比公务员还多,退休后拿到的钱,可能没多少。

价投修心之旅

在中国,“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 如果你月入1万,五险一金个人支付2200元,企业支付4300元(

1.养老和医疗不再过多赘述,以后会有很多期陆续详细解答,今天重点解答另外3险

2、失业保险就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因为种种原因失业的一种保障,具体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由当地社保局规定,失业金领取金额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根据缴纳时间不等领取比例不等

3、生育保险是5险当中针对女性生孩子的一种福利,一般领取条件,在指定医院生产,产前需交社保满9个月,或产后满一年,条件符合,由社保局打款给公司账户,公司返个人(只有单位承担部分,无个人承担部分)

4、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期间或上下班时间职工出现意外的一种保障,但由于自己主观意识造成的意外不在赔付中,比如喝酒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等等

不仅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被划拨到公共账户的钱也是因为自己劳动公司才代为缴纳的,如果我没有去公司上班公司也不可能给我缴纳企业承担部分的社保费用。

故园老丁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系误解?此般厚颜无耻的说法从何而来

销售人员的奖金高、个税高,企业社保负担重怎么办呢?教你两招轻松解决。一、可以让销售业绩很好的前几名成立一家从事销售服务的个体户,通过个体户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因为个体户有很多减税降负的政策,即使年入百万的个体户也只要交9000的税,合法又合规,以前收入要交20%和30%的个税,现在三个点就解决了。二、普通的销售可以通过销售部门的经理带头,实行阿米巴模式的一个拆分,把原来的销售提成这笔费用转变成推广的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的降低个税以及社保成本的支出。

用不用的上也是我的钱!公司缴交的社保部分也是职工薪酬待遇体系的一部分,不是你想没收就没收,强盗抢钱呀//@娱乐白小豆:昨晚看了一下新闻,医保局现在出来解释了。医改遭全网吐槽,医保局对这些吐槽的人,做出相关解释,不知道大家对这个解释满不满意。解释中有几点:第一点告诉大家,现在青年的医保大家用不上大部分退休老人的钱又不够用,这次医改刚好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第二点告诉大家以前门诊无法报销,大家负担比较重,现在通过医改解决了,以前为了报销,让部分的门诊变成住院,床位紧张,现在也解决了。第三点告诉大家,现在个人账户的钱你使用不了,但是可以给你的亲属或者配偶使用。现在出来讲话的这些人,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个人账户上的钱用不上,不代表我以后不用。那你现在说变就变了,直接就把这个钱给划走了,你问过我们吗?说青年的钱不实用,那就算了,那为什么老年人的钱你也一样划走呢?这样的解释是不是有点太过于牵强?如果40岁以下的你划进去60块钱,那就算了,那65岁以上的你也是划进去60块钱。年轻人的钱不用,那老年人的60块钱够用吗?你说以前门诊无法报销,老百姓负担比较重,现在通过医院去解决,但是你考虑了实质性的问题没有,老年人去医院腿脚不方便,流程繁琐,上午去看病,下午还没回来,这些因素都是要考虑进去的呀。是的,现在医院是可以报销,但是你看以前300块买药就解决的事,现在你去到医院要花上3000,这样做合理吗?老年人有基础病,他们知道自己吃什么药,但是现在你去到医院要重新会诊,检查,特别是检查费用动不动就是上千上百?一个小感冒要去做CT肺部检查,所以说为什么大家都在吐槽?还有家属共济就是用个人账户的钱帮家人买药而已,这个功能一直都有啊,那你这样讲,是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呢?改革本来是好事,但是现在弄成这样子,真的是弄巧成拙,现在你来解释,那你的诚意在哪里呢?老百姓想看到的是这些吗?现在老百姓要的很简单,就是恢复到以前一样,自己的钱自己管。当初买这个保险就是指望以后有一点保障,但是现在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了,你让大家怎么过?医保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真的是希望越改越好,而不是越改越差。大家觉得是这个道理吗?#头条创作挑战赛#

娱乐白小豆

昨晚看了一下新闻,医保局现在出来解释了。医改遭全网吐槽,医保局对这些吐槽的人,做出相关解释,不知道大家对这个解释满不满意。解释中有几点:第一点告诉大家,现在青年的医保大家用不上大部分退休老人的钱又不够用,这次医改刚好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第二点告诉大家以前门诊无法报销,大家负担比较重,现在通过医改解决了,以前为了报销,让部分的门诊变成住院,床位紧张,现在也解决了。第三点告诉大家,现在个人账户的钱你使用不了,但是可以给你的亲属或者配偶使用。现在出来讲话的这些人,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我个人账户上的钱用不上,不代表我以后不用。那你现在说变就变了,直接就把这个钱给划走了,你问过我们吗?说青年的钱不实用,那就算了,那为什么老年人的钱你也一样划走呢?这样的解释是不是有点太过于牵强?如果40岁以下的你划进去60块钱,那就算了,那65岁以上的你也是划进去60块钱。年轻人的钱不用,那老年人的60块钱够用吗?你说以前门诊无法报销,老百姓负担比较重,现在通过医院去解决,但是你考虑了实质性的问题没有,老年人去医院腿脚不方便,流程繁琐,上午去看病,下午还没回来,这些因素都是要考虑进去的呀。是的,现在医院是可以报销,但是你看以前300块买药就解决的事,现在你去到医院要花上3000,这样做合理吗?老年人有基础病,他们知道自己吃什么药,但是现在你去到医院要重新会诊,检查,特别是检查费用动不动就是上千上百?一个小感冒要去做CT肺部检查,所以说为什么大家都在吐槽?还有家属共济就是用个人账户的钱帮家人买药而已,这个功能一直都有啊,那你这样讲,是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呢?改革本来是好事,但是现在弄成这样子,真的是弄巧成拙,现在你来解释,那你的诚意在哪里呢?老百姓想看到的是这些吗?现在老百姓要的很简单,就是恢复到以前一样,自己的钱自己管。当初买这个保险就是指望以后有一点保障,但是现在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了,你让大家怎么过?医保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真的是希望越改越好,而不是越改越差。大家觉得是这个道理吗?#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感觉合法,社保对公司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高的支出,国家把这部分钱都转嫁到企业了。企业也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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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不签就走人,文件说是把公司承担的社保全额发放给员工,其实这800多的社保已经包含在

什么是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一、什么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统账结合模式?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统账结合模式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比例分别进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

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入社会统筹,是不是就是白交了,让政府拿走了?

单位缴费进入社会统筹,主要用于保障已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则是用于参保人员为自己未来养老进行储备。政府不会拿走单位缴纳的进入社会统筹的一分钱。相反,政府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责任,在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政府予以补贴,加大投入。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是多少?

按照现行规定,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例如:参保人员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为3000元/月,其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240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每年可积累2880元。

四、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记入比例是多少?

个体灵活就业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进入社会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基金。例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缴费基数30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个人按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600元,其中360元进入社会统筹,240元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每年可积累2880元。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支付哪些项目?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两个项目:一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二是国家统一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调整养老金按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各自占比,分别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支付。

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用于购房,或者其他用途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个人为未来养老进行储备作记录的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七、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的钱没有领完怎么办?或者发放到规定的计发月数后,个人账户没有钱了怎么办?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个人账户的钱发完了,则由统筹基金账户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八、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的钱可以退吗?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按规定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关于退休金的事我这里说两句,都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句话听起来没问题,可是问题出在哪呢?就出在你这个社保费是个人出的,还是财政出的,还是企业出的?你要摊个好的单位,好的企业,好的事业单位,你的一多半的社保费是财政出的,或者是企业出的。

根本就不是你个人百分之百交的社保,向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他们交的社保才是百分之百个人交的,按照百分之百那个档次交呢,每年交17000左右,而且呢每年都在上涨,可是在大型国企,央企,有编制的单位,个人也就交17000左右,有的还交不上,剩下的12%全是由财政负担,而且是3000左右,加起来统筹5000左右,这就比下岗工人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多出3000多社保费,累计到60退休,他的退休金比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工人多出来一到两倍,这体现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了吗?没有,因为你个人没有交那么多社保费是由财政和企业给你负担的,这就存在一个不合理性。

想要合理呢,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下岗工人。还是企业还是有编制的人员?企业财政一律不负责社保费,全部由个人缴费,你想退休以后开的退休金高,你就可以个人多缴费,你想开的少你就少缴费,这样也给企业减轻了负担,也给财政减轻了负担,改成由个人全部负担的话,它的差距就不会很大,而且呢还减少了矛盾,因为我开的退休金高是我个人交的。不是财政给我交的,这样你开的多就不会有人嫉妒你了,因为都是个人掏腰包吗,有钱你就多交呗,没钱你就少交呗,所以到时候退休你开的多也好,开的少也好,都知道是个人钱交的就没人说3~4了,这就体现出了公平公正的合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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