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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停放贷款 银行什么时候停止房贷放款

时间:2023-01-30 14: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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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停放贷款 银行什么时候停止房贷放款

【深喉爆料#西安停车收费员每月向上家交千元抽成费# 进展:西安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两名管理人员被判刑】 6月,一位深喉向华商报独家爆料,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收支之间暗藏着灰色收入。收费员每月要向“上家”上交1500元-5000元不等的“抽成费”,或“上家”将收费员工资卡扣留。有的收费员替用别人身份,成了“影子”般的存在……今日(3月31日)上午,未央法院在三楼大法庭集中宣判了该起职务犯罪案件,西安市及未央区相关政法单位及国企职工300余人参与旁听。

被告人宁某某、祁某某原均系西安市机动车停放管理中心某大队管理人员。二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大队收费员在入职、工作岗位及任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40余万元。被告人宁某某又收受收费员、停车场实际控制人等十余人26万余元另查明,二被告人合谋通过采取虚列收费人员、在编不在岗等方式冒领单位工资13.47万余元。被告人宁某某还通过此方式与他人合谋冒领工资6.77万余元。未央法院经审理后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 万元,判处被告人祁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华商报记者 宁军

在上海买不起房有多惨?

就有消息称,上海徐汇区某小区,对非业主及租户车辆停放,按照社会车辆停放的收费规则执行。该章程通过全体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当时小编就说了,这个停车规则如果不被叫停,那么很多小区也会仿效执行。果然在又多了几个小区。

这样的做法,合法,合理,但不合情。合法,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程序上没有问题,符合小区业主自治原则。合理,很多小区停车位不足,矛盾非常突出,先满足自住业主的需求,这种规定相当合理。但是从感情上来讲,同在一个小区里,无论是自住业主,还是租住房客,都是邻居。这样的一个停车规则,很自然的把一个小区里的居民,分成了两个群体,非常不利于团结。

但是停车这种问题,在老商品房小区又能如何解决?

#上海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停车#

底,自由女神像下“自有停放”的运尸车。

,当时孱弱的美国殡葬体系瘫痪,没有能力处理快速增长的遗体,导致至少650具遗体竟然在至少50辆运尸车里停放了一年多。而远远望去,可以看到自由女神像。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奇特的场景,谁也没有想到,本来用于临时周转的运尸车成了常用设备,还与其他民用汽车一起“和谐地”停放着。

12月23日,杭州一位89岁的老太太到外面散步后回家,她进入小区后感觉身体不舒服就扶了路边的电动车想休息。谁知道这电瓶车由于重心不稳,老人连车带人一起摔倒。她是面朝地面,右腿部也骨折,为了看病花费了4万多,后续还要费用。老人的家属认为,老人的摔倒与电动车有关系,因为车主没有把车子停放在规定的地方而电动车主人却不这样认为, 他觉得老人自己造成的损伤。那么老人的损一伤该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电动车主人是否应该承担对老人的赔偿?老人因为感觉劳累就把手放在了电动车上面,后来电动车摔倒她也跟着倒地了。尽管车子的主人没有按照规定摆放自己的车子,但该违反约定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老太太摔倒。即使他违反了小区停车要求,如果当时老太太没有把手放在他的车子上,她也不会摔倒。老太太尽管年纪大了但她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预料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我国民事侵权赔偿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过错而本案件中电动车主人没有直接造成老太太伤害发生,他没有让老太太把手放在车上而且他也无法预见老太太会将手放在自己车上,所以他不应该对老太太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物业公司是否要对老人的伤害承担赔偿?电动车主人不按照规定停放车子,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知主人将车辆摆放在应该停放的地方或是代替车主把车辆放在相应的地方。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全天都盯着一辆车,他们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去巡逻、维修设备、打扫卫生。物业公司虽然有服务的工作内容但他们主观上没有过错,他们也没有想到车辆会倒地,老太太自己把手放在车辆上的,物业公司能证明自己当天完成了本职工作也不应该对老太太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老太太的处境值得人同情,但中国是法制社会,公民向他人主张请求的时候必须要有合理的请求并有法律依据。本案件中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电动车主人他们主观上都没有加害老人的故意,所以他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老太扶电动车休息摔骨折 家属索赔#

#佛山# #佛山身边事# #佛山头条#佛山珠水豪庭停车场对业主收费不合理!

珠水豪庭停车场的四处违法行为:

1.珠水豪庭车位产权方的公示中,完全没有关于业主月保、业主临保的内容,业主的停车收费管理标准与外部车辆完全混同,违反《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珠水豪庭停车位产权方恶意针对业主早出晚归的生活规律,夜间收费高于白天,违反《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府【】20号,下称“办法”)第八条:结合南海区实际,按照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

3. 据了解,仅举两例,距离珠水豪庭直线距离10米的岐西珠江一号公馆公寓项目,月保500元,市中心佛山新城信保广场商业写字楼,月保480元,珠水豪庭停车场不提供月保方案,月租高达1080元,违反《办法》第八条:结合南海区实际,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

4.珠水豪庭停车场存在大量空置车位,产权方通过车位上锁等方式,禁用过半车位,人为制造车位紧张的情形,再天价出租,违反

《办法》第八条:对不同区域的停放服务收费,要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

住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不代表产权方可以漫天叫价。根据《办法》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在制定调整收费标准时价格背离供求关系,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函告、约谈、公告等方式,对有关业主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提醒告诫;第十五条:区价格主管部门、停车场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结合实际通过制定或指导交易双方制定行为规则、发布价格行为规范或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现请求相关部门对珠水豪庭停车场的收费问题进行监督指导。

官方回复

-09-29 17:22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答复如下: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

关于反映车位收费公示、上锁和业主月保等问题,据建设单位反馈,由于项目周边车位较为紧缺,大量非小区业主车辆进入项目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造成项目小区业主停车困难和已出售车位被占停等停车混乱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现采取对部分车位上锁和停车收费等措施,并已于8月15日发出《珠水豪庭地下停车场启动收费公告》,对外公示,公示期至8月31日。另考虑到未购置车位业主停车需求,目前已针对项目小区业主推出月保方案(600元/月),如有需求的,可前往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办理。

此外,业主如对有关停车收费价格存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反映,并以其执法意见为准。

在此,我局提醒广大购房人注意,商品房买卖(含预订、认购等)中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范畴的问题,行政职能部门没有依据任意介入或强制干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并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如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的,建议双方及时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应当尽快通过司法诉讼(仲裁)途径解决。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大沥镇人民政府处置如下:

一、我单位发现珠水豪庭小区的停车收费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有收费公示牌,每栋楼的大堂与电梯间有收费公示,在小区内公告栏有公示停车月保收费标准,已标明停车收费方式及标准。

二、我单位发现珠水豪庭小区开发商及物业管理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服务以及停车场经营。

三、根据《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483号)的规定,珠水豪庭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小区开发商及车位所有权人可根据停车服务合同或其他约定委托小区物业管理方代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停车秩序管理以及保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我单位在核查中未发现珠水豪庭小区停车收费违反《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11月4日上午8时许,东莞交警中堂大队执勤民警在北潢路巡逻期间,发现一小车占道违法停放。现场对该车核查发现,该车自起累计存有39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情况,累计记66分、罚款6050元。

发现情况后,东莞交警中堂大队依法暂扣该车,现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青岛头条#【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因违规收取新能源汽车停车费被处罚。

据了解,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对新能源汽车未执行《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新能源汽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每天0时至24时,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规定,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涉嫌未执行政府定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将依法予以没收逾期未退还的325元。2、处罚款6446元。上述罚没款合计6771元。

来源:信网、青新社

石家庄老旧小区为小房装表接电停滞将近一年!市长,您好!石家庄建明小区为老旧小区,房屋建造较早,没有地下室,为地面上盖的小房供居民停放非机动车,底,市里为建明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为小房接电,以供电动车充电,因为很多居民都是私自从家中接电线引到小房里,安全隐患非常大,所以所有居民对这些工作非常赞成。

底供电公司人员为小房安装了总闸箱,但因为1月石家庄疫情,这项工作暂停了,疫情过去以后,至今小房接电项目未开工,很多居民多次向上级反映并没有答复。

现在建明小区大部分小房都是住户私自从家中接电,消防安全隐患非常大,统一安装电路可以有效解决安全隐患,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核查反映,尽快启动小房接电,消除安全隐患。

[微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微风]

网友您好!经长安区谈固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目前谈固街道已与市电力公司协调,后续电力公司将与物业对接,积极推进施工工作,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石家庄城事 已经协调,会积极推进施工

#石家庄头条#

#开发商:要么买车位要么按小时收费#咸阳某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要求他们购买车位,否则就按照外来车辆对待,按小时计费,停一天要24元。之前的公告称从1月开始起按照计费方式,前30分钟免费,6个小时内3元、9个小时内6元,之后每3个小时为一个计时段。业主租赁每个月200元,租户每个月300元。业主反映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和契税,至今1000多户业主办理不了房产证,很多人不愿意买车位。业主认为之前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没有车位的车主按照每个月200元收取停车租赁费,而现在物业变化了。物业工作人员拒绝和业主进行沟通。物业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首先,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其内容约定车主按照月支付停车费,既然这是有效的合同那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都要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现在物业公司却提出新的车位收费标准,就属于改变了原来的合同内容。合同是建立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即使一方要改变合同内容也要和对方协商否则就是违背对方的意思自由。《合同法》中规定,一方采用胁迫、乘人之危或欺诈方式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其次,物业公司有权卖车位吗?《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见,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力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的,地上的停车位产权是全体业主。当业主的权利被物业公司侵害的时候,业主应该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投诉。同时,各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负责处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可以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就管理事项提出建议、对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可见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广大业主行使权利。当业主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广大业主可以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

最后,任何民事活动都是建立在自愿和合意的基础上的,不能违反了公平和自由的原则,否则一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生活中每天都发生各种事情,如果我们都能学点法,懂点法,就可以更好维护自己不受到侵害。#头条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我在头条参加”头条金牌普法官活动“,搜索南京蒋律师,请为我投上您宝贵的10票,谢谢。

重庆#城事# 注意!史上“最严”!12月24日、25日、31日重庆主城这些地方实施的治安管控措施,明细解读来看看吧

12月21日,据重庆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

将于12月24日、25日、31日对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的部分区域实施治安管控!

管控区域:

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来福士广场、洪崖洞,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九街、江北城,

沙坪坝区三峡广场、磁器口、重庆西站、融创文旅城,

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万象城,

南岸区南坪步行街、长嘉汇、烟雨公园,

高新区大学城熙街。

管控措施

(一)12月24日、25日、31日10时至次日凌晨2时,管控区域占道停车位禁止停放车辆;

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渝中区解放碑步行街、洪崖洞和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商业配建停车场(库)禁止临停车辆停放。

(二)12月24日、25日、31日19时起,减量控制进入渝中区商圈、江北区商圈、沙坪坝商圈、九龙坡商圈、南岸区商圈等运营公交车辆数量;

20时起,东水门大桥、千厮门大桥进入渝中区方向禁止车辆及人员通过,两路口、一号桥路口、长江大桥北桥头、凯旋路路口、棉花街下口禁止除公共交通(空车)以外的车辆驶往解放碑方向。

(三)12月24、25日19时30分起、31日19时起,轨道1号线不停靠渝中区朝天门站、小什字站、较场口站、七星岗站、两路口站、沙坪坝区小龙坎站、沙坪坝站,

轨道2号线不停靠渝中区较场口站、临江门站,轨道3号线不停靠渝中区两路口站、江北区华新街站、观音桥站、红旗河沟站,

轨道6号线不停靠渝中区小什字站、江北区大剧院站、江北城站、红旗河沟站、南岸区上新街站轨道环线不停靠沙坪坝区沙坪坝站、南岸区上新街站。

(四)所有进入管控区域人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五)管控区域内商场将在12月24日、25日、31日提前1小时停止营业。

(六)充气棒(剑、锤)、“雪花罐”、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管控区;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在管控区域内非法飞行。

(七)公安机关将视情对管控区域内人、车流量实施分流管控。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通告的相关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影响您的出行,并按照现场民警指挥有序通行。

↓通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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