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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怎么换贷款合同 邮政银行借款合同

时间:2020-12-28 04: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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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银行怎么换贷款合同 邮政银行借款合同

邮政储蓄理财经理们的忽悠话术培训的好!让很多储户的存钱变成了理财和保险!

上进水滴y

这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套路呀,经常把客户的存单忽悠成保单。谁能在几秒钟内看完那合同,关键合同里的术语一般人理解都困难。

劳务派遣制度真的亟需修改,因为劳务派遣制度已经被一批大型优势企业用来作为坑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法”工具。

老朱昨天分享了一篇某省级邮政速递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制度套路员工的文章,引发了极大的反响。

今天,老朱帮其中的一位快递分拣员写好了仲裁申请书,虽然老朱事先已有心理准备,但当老朱帮她梳理完全部证据材料,写好仲裁申请书后,老朱还是忍不住砸了一个水杯,并爆了粗口,这种顶着央企光环的大型企业,本应该在劳动用工领域起到表率作用,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和其央企的身份不符,这个马蜂窝,老朱捅定了。

这位派遣工6月入职某邮政速递公司,从事分拣工作,但劳动合同是和A派遣公司签订的,同时也和邮政速递公司签订了岗位合同,在此后的时间里,邮政速递公司先后安排这位派遣工与多家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基本是每隔2年或4年就更换一次,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老朱罗列一下:

.06.15 入职邮政并签订岗位合同;

.06.15~.06.15与A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01.01~.12.31 与B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01.01~.12.31 与C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01.01~.12.31 与C公司续订派遣合同;

.01.01~.12.31与C公司续订派遣合同;

.01.01~.12.31与A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01.01~.03.31与A公司续订派遣合同;

3月下旬,邮政公司通知该派遣工,称其劳动合同将于月底到期,要求他们先填写离职申请,再与D公司签订新的劳务派遣合同,如果不同意改签新合同,就发放2.5个月经济补偿,但需要承诺放弃其它补偿和赔偿。

这是赤裸裸的“强奸”!

不知道各位条友看了以上的套路,作何感想?

直到前天,A公司在高人的指点下,还在玩套路,个别迫于公司淫威的派遣工,填写了离职申请书,也签署了放弃其它补偿的承诺,然后才能领取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办理手续的现场,A公司居然还聘请了专业的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套路苦逼的劳动者,可谓是煞费苦心。

但老朱想要说的是,A公司和邮政速递公司机关算尽,这种骚操作也是徒劳的,因为,老朱已经指导这一批员工提前着手准备了相应的证据,足以证明他们实际上一直在为邮政速递公司工作,这个工龄应当是连续计算的。

老朱决定捅一下这个大马蜂窝,老朱也做好了足够的打硬仗的思想准备!

因为,这帮人实在是太坏了,坏透顶了!

劳务派遣制度真的亟需修改!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劳务派遣#

邮政快递必须改革,引进合同用工机制,光靠邮政正式工不行,遇到高峰期人手不够,一个快递能在路上绕二十多天,如果果鲜食品早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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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因何延误?国家邮政局最新回应

#东莞头条#今天上午去长安镇上角村办邮政储蓄银行卡了,知道现在开户办新卡难,但没想到比万里长征还要难。

工作人员要我提供我工作单位开具的盖了公司公章的工作证明,或者提供东莞本地的居住证明(房东提供的租赁合同不行),这两样审核材料我一样都提供不了,不上班两年多了,还被追问:你这么长时间未上班工作,你的生活来源靠什么?你开卡的真实意图是什么?

算了,不犯难了,有钱没钱拿其它行的卡凑合用呗。

网友们,欢迎点赞评论,留下你们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

@头条本地通 @微头条小秘书 @微头条 #东莞头条#

#城事#亲身经历,我断供了(引以为戒)!

在燕郊置换房屋,换三居140平米总价426万,贷款金额298万,每月月供16800元,当时满怀憧憬觉得负担这点不算什么(唯一住房截止我35岁)

一晃四年过去了,还款总金额806400元,这四年有自己的原因,有大环境的原因,还不起了。

下面重点来了,也是希望想断供的人打消念头!

①逾期7个月,被起诉被判决,法院传票和判决书都是邮政ems来送达。结果不送到家,放在快递驿站,如果没及时签收或者不知道,将面临开庭缺席,按未到场法院及银行走快速简易流程直接判决,建议一定留意快递,一定要出席开庭。

②当收到判决书后自己好好看了下内容,4年前贷款298万,四年内还了80万,欠款本金还有282万未还,也就是四年时间还了16万本金,64万的利息出去了。

③因为被判决,需要承担的利息、罚息49908元,案件受理费15389元,保全费5000元,中国银行委托的起诉律师费122620元,高达192917元。

④为什么律师费要我承担,为什么律师费会这么高???

因为贷款合同里写了逾期或无力偿还有-条包括但不限于由借款人承担这些。我相信办理房贷太多人都没看过结款合同,就是签字。

电话问了中国银行信贷人员(有录音)律师费可以谈,前提是你要把7个月月供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罚息一并缴纳,这样律师费出个2-3万就行。

又电话联系上了原告律师(有录音)也是这么说,和银行口径大体一致但是律师费2-3万没吐口。当问到律师费为什么这么高如何界定的,法律有依据么?回答我的是根据河北省律师协会出的收费界定。

我又电话联系了河北省律师协会,一位女士接的(有录音)告诉我前几年是出过一版省内律师收费标准,但是现在已经不用按此标准界定了,开放了,说是根据市场,那我理解的就是拍脑瓜门,只高不低。

⑤我特别想上诉,去燕郊法院开具了(未生效法律文书),被告知上诉可以,需要花钱的,大约在3万(中行及原告律师告知并劝我)说没有改判费用的可能,还会徒增3万的费用算在我自己头上。

⑥我服了,彻底服了,无力感,上诉的念头也不敢想了,认了吧!随后告诫各位别冲动,砸锅卖铁也要还,我选择断供是因为自己这套房子二手房卖也就235- 240万成交价,卖了我还要倒找银行40多万,我要有这钱我肯定就不断供了。

自住一套房四年成本约170万,还不算接下来法拍的评估价。接下来面临的是挂上了失信人名单,几乎失去了一切。这几年好好挣钱还账争取早日能见的了阳光。

#跟法信学习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司法观点

一、不可抗力的概念

本条(《民法典》第180条)第2款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对“不可抗力”的理解,应是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对某事件发生没有预知能力。人们对某事件的发生的预知能力取决于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某些事件的发生,在过去不可预见,但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现在就可以预见。例如,现在对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已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人们对狂风暴雨的规避能力已大大提高。

如何认识“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应是指当事人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事件的发生并不能克服事件所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表明某个事件的发生和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具有必然性。

(摘自:石宏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解与适用·总则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版,第336页)

二、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行为人完全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表明行为人的行为与不履行民事义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也表明行为人没有过错,如果让行为人对自己无法控制的情形承担责任,对行为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将不可抗力作为免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予以规定。

通常情况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则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故本条(《民法典》第180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具体什么情况下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程度等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例如,根据民用航空法第160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只有能够证明损害是武装冲突、骚乱造成的,或者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才能免除其责任。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免除民用航空器经营人的责任。举例来说,民用飞机在空中遭雷击坠毁,造成地面人员伤亡。航空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对受害人予以抗辩。

(摘自:石宏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解与适用·总则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版,第336~337页)

三、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按照本条(《民法典》第180条)规定,除法律有特别排除的规定外,不可抗力既可适用于侵权责任、也可适用于违约责任,在侵权责任中,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除此之外,在《民法典》总则编中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意味着在其他的民事责任承担中,除非法律有排除性规定,则也要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比如缔约过失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如果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有具体规定的,要依据该规定。主要有:

(1)在合同法领域,比如,上述《民法典》合同编中的第590条规定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在侵权责任中,法律规定的排除不可抗力的类型主要针对部分无过错责任的类型。主要有:①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第1237条和《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民用核设施的经营人在发生核事故的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只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所引起,或者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才免除其责任。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免除核设施经营人的责任。②根据侵权责任编中的第1238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免除民用航空器经营人的责任。③根据《邮政法》第48条第1项规定:“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给据邮件是指,挂号信件、邮包、保价邮件等由邮政企业以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据此,汇款和保价邮件即使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邮政企业也要对收件人承担赔偿责任。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下)》,人民法院出版社版,第907~908页)

上午去邮政银行转存一笔钱,客户经理热情接待,强力推荐一款产品,开门红。说是定期存款,保本保息,非常划算。我头脑一热,答应了。客户经理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拿出合同,让我手拿合同,面向摄像头录像,录音。霎时我有一种被绑架的感觉。我放下合同说,姑娘,谢谢你的好意,这个产品我不买了。落荒而逃。

我就一普通小百姓,退休金不高,我心也不大,存点小钱,没想去买保险。唯愿余生安稳。不愿被人怱悠,给再高的利息我也不干。

我亲戚家的闺女,华东师范大学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专业是统计学的,说是今年校园招聘的时候,咱也不知道什么是校园招聘,投了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的营销岗,前面笔试、面试、体检什么所有的程序都过关了,可到最后签合同的时候却犹豫了,说是不想去营业点干柜台的活,工资也只有一年大概十万块钱左右。这家子是不是在吹牛啊,都说今年大学生找工作多么不容易,他们还犹豫什么啊

银行存钱变保险,大家要注意了!最近家人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他上个月去镇上邮政储蓄存钱了,还签了个合同。我瞬间感觉有点怪,就问为啥存款还要签合同,然后拿出来合同给我拍照看!我一看,写着XX银行万事如意保险,大概就是每年从本金里扣1万,扣5年,再锁定几年,最后给你不到6万。中途本金不给取出,取出就要扣款!

家人完全不知道中途不可取出来,说柜员没说不能取,听我细细看了合同才知道!现在十分后悔想退掉!他原本只想存钱来着,有急事的时候随取随用!可现在完全取不出来!取出来就会扣掉1000多元的违约金!全是自己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也就是说如果不想有所失,这七八年就完全不要想取出来了!对此,家人已经去投诉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存钱就存钱,不要听人蛊惑,要理财的话一定要问清楚!现在这种实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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