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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扶贫贷款典型案例 小额信贷脱贫案例

时间:2020-07-02 2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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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扶贫贷款典型案例 小额信贷脱贫案例

幽默诙谐同名电影获最佳网络电影奖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扶持爱奇艺独播4天收回成本“微笑书记”林大为VS.“问题青年”毛二贵爱奇艺、人民日报新媒体联合推出【内容简介】云蒙崮村在外十余年的“毛驴”毛二贵突然衣锦还乡,白天刚与邻居“东方不败”上演全武行,晚上就来申请贫困户。第一书记林大为驻村一年,工作正有声有色时遇上这么个痞气十足的无赖,为了试探虚实,便安排他去葡萄大棚帮忙。没想到“毛驴”神通广大,伶牙俐齿说动种植户,从此,云蒙崮村鸡飞狗跳,麻烦一桩接着一桩。老书记认定毛二贵这癞驴上不了树,想办法哄走才是正道,林大为却觉得不能一撵了之,原来,毛二贵当年离家另有隐情……最终林大为靠什么打动了毛二贵这头倔驴?他两年的驻村生活到底为当地带来了什么?本书以众多精准扶贫案例为原型,幽默生动地再现了第一书记林大为的驻村故事,是一部第一书记现场教学案例,也是一曲新时代新农村建设之歌。

先后8次转走五保户补助款,如此“监护”要不得

身为村民小组长,却长期侵占五保户补助款;

身为监护人,却从残障被监护人身上渔利;

身为党员,却漠视生活困难群众的疾苦。

12月,宝鸡市太白县纪委监委通报的1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人深省。

违纪事实

黄某,中共党员、某村村民小组长。1月,被监护人庞某(系低智人、听力障碍者,五保户)到县敬老院集中供养后,黄某作为庞某的监护人,拒不退还庞某的存折和银行卡,且任意支配使用。

10月至7月,黄某先后8次从庞某的“一卡通”上转走公益林补偿金、高龄补贴、集体产业分红等补助款,共计17100元,用于其子购买车辆及家中日常开销。其行为已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12月10日,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清退所有违纪所得。

纪法依据

本案涉及侵占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有以上行为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十一条规定: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评析

本案中黄某党性观念不强、纪法意识淡漠,作为党员、村组干部、残障人士的监护人,本应带头关爱身为五保户且残疾的被监护人,但他无视被监护人的疾苦,侵占被监护人的补助款,虽然涉及的违纪金额不多,但属于典型的侵占他人财物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从以上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涉及范围广、领域宽、表现形式多样,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依旧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相关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用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抵制“微腐败”滋生蔓延,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

来源:党风与廉政

#吉林发布# 【吉林农业大学扶贫案例入选《高校扶贫优秀案例选编》】近日,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高校扶贫优秀案例选编》,由光明日报出版社正式出版。吉林农业大学扶贫驻村工作队申报的案例《开创农业高校特色帮扶之路——吉林农业大学精准帮扶好田村发展》入选。吉林农业大学扶贫案例入选《高校扶贫优秀案例选编》-中国吉林网

安康平利一案例入选全国就业扶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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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头条#

吉林延边,某公司免费给贫困户金某发放大米,金某扛大米回家路上,摔倒在地猝死,金某家人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4万余元。

(案例来源:吉林省延边中级人民法院)

某公司是国企单位,根据上级安排,包了某村的扶贫工作,金某是该村的低保贫困户。

事发当天,公司安排员工吴某去给村里的贫困户发大米和豆油。因为金某平时住在城里,吴某与金某联系后,把大米和豆油拉到了金某住的楼下。

金某过来以后,吴某拿出一袋50斤重的大米,放在地上。金某在登记表上签字以后,扛着大米就上楼了。吴某打开豆油箱子,拿出豆油,发现金某已离开,提着豆油也往楼上走,结果发现金某摔倒在一楼和二楼的缓台上。

吴某急忙拨打了120电话,还联系了金某所在村书记的电话,让他通知金某的家属。

金某被送到医院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鉴定后认定金某系猝死。

金某出殡当天,公司给金某家属送去5000元作为慰问。

没想到,事后金某家属把公司告上法院,认为吴某既然从事扶贫工作,就要负责到位,不能走过场。金某作为女性,难以支撑重物,吴某应该预见到危险却不帮金某搬大米,这种行为与金某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公司作为吴某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公司赔偿44万余元。

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公司包了金某所在村的扶贫工作,但与金某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特殊关系。因此,金某家人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属于普通的侵权案件。

对于这类案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金某要向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至少需要证明两个问题:第一,公司的行为存在过错;第二,公司的行为与金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公司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民法上的过错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故意,第二种是过失。

所谓故意,就是主动追求某种结果的发生。在这个案件里,吴某当然不可能希望金某猝死了,所以自然也不存在故意了。

所谓过失,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就是应该预见到某种风险的存在,却没有预料到,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第二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就是已经预见到了风险的存在,却自认为可以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最终损害结果真的发生了。

但无论哪种过失,都以应当预见到风险的存在为前提。这种预见是按照一般普通人的认知为判断标准的。

而领取大米和搬大米上楼都是普通的日常行为,不需要特殊的资质,一般人不可能认为搬大米这件事会导致死亡的危险性,所以公司没有必要采取特殊的安全保障措施。

而且,如果一般人都认为“搬大米上楼可能会致人死亡”,本身作为做好事的公司员工吴某,也没有义务去冒生命危险去帮金某搬大米。

事发以后,吴某也积极拨打了急救电话,联系了金某的家人,履行了救助义务。

所以,在这件事里,公司(吴某)的行为不存在过错。

二、公司的行为与金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客观上的因果关系并不相同。就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言,除了必须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之外,还需要符合一般人能够预料的到的范围之内。

比如,张三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四死亡,这是一般人能够预料到的,就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张三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在电视上报道后,王五看到事故画面,十分惊恐,导致猝死。王五的猝死与交通事故虽然有客观上的因果关系,但一般人难以预料到这种结果,就不能认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就这件事来说,金某死亡鉴定为猝死,没有证据证明与公司的行为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不能因为金某的死亡节点发生在公司发放大米的节点重合,就强行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退一步来说,就算两者之间存在客观上的因果关系,也是一般人难以预料到的,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经过审理,法院二审驳回了金某家人的诉讼请求。金某家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且还特别指出:“金某家人将金某的死亡原因归责于公司未亲自搬大米上楼,过分夸大了扶贫工作中帮扶企业的义务,不仅会影响其他帮扶企业日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也会让其他社会公众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敢做好事,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树立。金某的死亡固然让人遗憾,但不是每一个死亡结果均负有赔偿责任主体。”

来源:家子说法

【交会费能领巨额补贴?一团伙诈骗386万 大量老年人被骗!】打着交纳会费即可解冻巨额民族资产,领取近200万元补贴的幌子,一犯罪团伙忽悠了不少人,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诈骗金额高达386万余元。近日,厦门集美法院发布一起诈骗案。

某天,老赵被朋友拉入一个微信群,群里正在宣传一个扶贫项目,称国家将对申报“许星时民族资产扶贫基金”的人员发放扶贫金,每人只需交纳入会费11.5元,即可解冻巨额民族资产,领取生活补助40万元、建房补贴120万元及相关股权。老赵心动了,遂交纳了入会费,却始终未收到群里所宣传的回报。

经查,该微信群由犯罪团伙建立,通过群内鼓吹支付小额费用解冻民族资产即可获得巨额回报的方式实施诈骗,8个月内诈骗数额高达386万余元,其中大量被害人为老年人。

最终,集美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犯罪团伙成员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四万元,并将暂存于法院的退赃款发还给被害人老赵等人;犯罪团伙其他十二名成员也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且并处罚金。

✎什么是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通常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打着“民族大业”“民族复兴”“精准扶贫”“扶贫养老”旗号以及“梦想起航基金”等名义,借助微信群、QQ群发布诈骗信息,谎称付出少许费用,未来能得到丰厚报酬,引诱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其中以老年人为主。

#网络诈骗案例##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厦门头条#

编辑|王贵溪 来源|厦门日报

【隆德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近日,隆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观庄乡倪套村村组干部违规收取草原补贴资金和扶贫“双到”资金典型案例。

11月,观庄乡倪套村党支部书记王清杰指使本村村委会会计向13户村民收取了31356.2元草原补贴资金。王清杰将28196元用于村委会开支,剩余3160.2元个人贪占。11月,王清杰再次指使村委会会计向13户村民收取了32000元草原补贴资金。后王清杰又指使5名村民小组组长向全村110户建档户收取了当年扶贫“双到”资金共135600元上交给自己,其中:一组组长冀秉前收取27600元,个人贪占3600元,50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在小卖部欠款;二组组长马文江收取28600元,个人贪占5100元;三组组长王克良收取31400元,个人贪占4400元。王清杰共收款167600元,其中104486.83元用于村集体维修村部、改修水渠、拆除土坯房等工资支出,42190.53元用于村集体公务经费开支,36000元用于支付村集体种植马铃薯雇佣人工及机械费用。11月25日,隆德县纪委给予王清杰留党察看2年处分,并建议观庄乡党委免去王清杰倪套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冀秉前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文江党内警告处分;县监委给予王克良政务记过处分。同时,责令以上人员将个人贪占的资金全部退还给村民。

农村青年脱贫致富励志的五个案列,看到第一个就被震撼了——无臂青年把命运的“烂牌”打出“王炸”!#农民##农村##带你看三农#

【海原县实现“不落一户一人”脱贫目标 】海原县投放扶贫小额贷款1.96万户9.38亿元,125个贫困村实现光伏扶贫分红3512万元。扶贫保险产品、“防贫保”实现全覆盖,剩余1035户3314人全部脱贫退出,实现了县摘帽、村出列、不落一户一人的脱贫目标,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海原县整合扶贫资金6.34亿元,紧盯“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消除了932户3575人边缘易致贫人口、419户1891人脱贫不稳定人口致贫返贫的风险。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27户、抗震宜居农房1320户,新增户、回迁户自来水补入1026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实现动态“清零”。

“十三五”以来,海原县投入涉农扶贫资金34.36亿元,累计完成自来水入户7.7万户,改造农村危窑危房2.6万户,贫困患者医保、大病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累计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45443人,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216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54亿元,创业带动就业7720人。每年转移就业8万人以上,创收12亿元以上。建成县内安置点17个,搬迁安置移民3639户15221人。争取闽宁资金1.71亿元,实施项目93个。建成华润希望小镇,海原县“基础母牛银行1+N”入围全国精准扶贫优秀事例。全县28630户11.2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脱贫退出、12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这是一个真实的脱贫攻坚战的案例,一个当代大学生,回报社会,回报祖国,响应政府号召,体现了一个新时代大学生的社会价值,鞠躬尽瘁,打赢脱贫攻坚战,到最后一刻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感动的流泪啊,黄文秀,党的好女儿,就是配得起共产党党员这个称号,他的事迹给我们党员树立了一个典范,尤其是刚到村委会那一天举行升旗仪式。太多想表达的,一时间不知道该表达什么,总想落泪。

喜讯!慈利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国典型

2月24日,从市检察院传来消息,慈利县检察院办理的一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据悉,慈利县检察院此次入选的案件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件为: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的问题,检察机关督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消除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把好了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的第一道安全关,守护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餐桌子”的安全。

萍乡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我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安源区丹江街江矿社区违规套取生活救助资金问题。4月,江矿社区违规套取冬春生活救助资金7200元用于支付社区其他费用。江矿社区还存在套取其他资金的问题。对此,时任江矿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艳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江矿社区居委会主任吴苏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9月,张艳、吴苏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排上镇东村村支委委员王凤连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王凤连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申报并获得危房改造资金3500元。8月,王凤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款被收缴。

芦溪县上埠镇解放路居委会原主任韩萍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月,时任解放路居委会主任韩萍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外甥办理低保,使其在3月至8月违规获得低保资金3.9825万元。10月,韩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款被收缴。

上栗县鸡冠山乡干部夏林骗取贫困户资金问题。8月至2月,夏林分多次从其结对帮扶贫困户“一卡通”上取出1.74万元用于个人支出;3月,夏林利用其担任鸡冠山乡鸡冠村第一书记工作便利,私自从6户贫困户“一卡通”上分批次取出2.33万元用于个人支出。10月,夏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相关违纪款被责令退还。

通 报 指 出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套取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享受扶贫政策,有的在扶贫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有的胆大妄为骗取贫困户资金。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直接影响脱贫质效,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 报 强 调

当前,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住民生底线等七方面重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脱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顺利接续乡村振兴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工作中责任挂空挡、监管走形式、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确保把财政资金、工作精力用在老百姓所急所需所盼的“刀刃”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典型问题靶向施治,精准监督,对胆敢动扶贫资金“奶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为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廉洁萍乡

5年时间,万达帮扶下的贫困县贵州丹寨,不仅摘帽脱贫,而且全县产业联动、就业增加、收入上升,近日还登上了人民日报的头版——名为《民企助力脱贫 有责有情有为》的长文中,成为第一个被“点赞”的企业扶贫成功案例。

获得央媒认可,原因并不神秘,就是“模式新、效果好”。简单总结就是“下苦功夫用巧劲,既当火车头又当催化剂”,一硬一软两只手同时发力。

硬功夫:打造发展“火车头”

既然是扶贫攻坚,就要有“结硬寨、打硬仗”的思想准备。万达确立“企业包县,整县脱贫”的广角视野后,不是盲动蛮干,先花“长达一年的调研”,对当地资源禀赋了解深、了解透,最终形成“建设一座旅游小镇,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助力扶贫”的总体规划。

其本质就是打造一个“火车头”,把丹寨“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山明水秀、人文独特”“7项国家级、2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原本就有的产业链条和资源禀赋有机地串接起来,找到方向加速跑,彻底摆脱原来从旅游到生产各个领域“捧着金饭碗靠天吃饭”的窘境。

“火车头”的发展动能注入本地,其作用是巨大的。5年来,万达通过23亿元的累计“硬”投入,完成了9大旅游内容的建设,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教”为一体的精品旅游综合体就此诞生。3年来,累计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综合带动全县旅游收入120亿元,带动丹寨20个产业和50个子行业的蓬勃发展。

如人民日报头版文中,引用万达自己的话所说:“企业参与扶贫必须授人以渔,而不是简单地做捐赠。”初始动能靠车头,速度起来后,深入调研仔细搭建的“产业”列车开始内生动力:伴随“硬”投入,带动社会投资超10亿, 3个扶贫项目成功打造,丹寨提前两年脱贫。

软实力:“催化剂”的力量

万达投入硬,但落地不硬。不是只埋头搞“傻”基建,而是在“人文、教育、服务”三大领域做催化剂。

首先,小镇不是主角,真正的主角是当地独特质朴的苗侗人文景。用“龙公广场、苗年广场、鼓楼广场、锦鸡广场”四大广场为主题空间串联起来的小镇,一年四季都有精彩的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自县内各乡镇几百名当地村民,身着节日盛装进行巡游展示和歌舞表演,用最原汁原味的方式,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服饰”带来视觉享受。

“春宴”“长桌宴”则从味觉层面,让游客体验黔菜妙处之余,体验热闹的餐饮文化。而现代化的图书馆,既可以在自然的山水间啜一杯咖啡静心阅读,也可对着当地“百年桂树和土菩萨”许下人生的愿景。

此外,轮值镇长引百余位社会名流为扶贫事业尽一份力;长跑节让热爱运动的人们有充分享受明山秀水的空间。

其次,用教育增加扶贫“厚度”。万达投资3亿元,建设贵州万达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文化旅游管理系、护理系、会计3个专业,50%的优秀毕业生将可直接录用到万达就业。不仅教学,还利用寒暑假两个假期,针对性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每期技能培训结束后,推荐到万达集团和县内龙头企业就业,“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一代人拔出“穷根”。

有了人文产品,有了当地参与还不够。毕竟,扶贫来此是企业行为,游客来此是消费行为,既能享受明山秀水、体验少数民族非遗、打卡美食,又能享受现代服务的水准,这才是完美的旅游体验。万达积累深厚的旅游物业运营底蕴,恰恰能在润物细无声之间,满足这样的需求。

当地人参与,当地产业发展,激发本土力量保护当地质朴的人文环境同时,大力发展经济。这就是万达软实力“催化剂”的力量。

一软一硬多维度的投入,让万达丹寨扶贫探索出了自己的模式,于、先后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创新奖和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更是入选“全球减贫最佳案例库”。7月,国务院扶贫办在丹寨县召开了首次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称赞万达包县帮扶是社会扶贫的重要创新,开创了民营企业包县帮扶的先河。而如今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受到顶媒点赞,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了。

扶贫是昨天的成绩,致富才是明天的奋斗目标。今年万达重新制定了至2025年帮扶丹寨新规划,从“企业包县扶贫”转变为“支持丹寨致富”,相信未来还会创造更令人欣喜的成果。

这是扶贫扶出了三百万的典型案例。

姚作家在机关单位工作,被单位派遣至某村担任第一书记。上任后,走村串户,勤勉工作,每天下班以后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扶贫日记。后来这件事情被媒体报道,他的扶贫日记由出版社整理出版。

目前该书已经一版再版三版,明年准备出版第4版,第4版预计出书10万册。版税收入达到了近300万元。

在文学创作会上,他调侃说自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偶然。然而,我更相信那是水到渠成的结果。成功只会属于那些平日里默默无闻、苦心躬耕的人,忍受过别人没有经历过的寂寞,才迎来了别人没有得到过的厚积薄发。

羡慕!祝福!学习!

定西产业致富带头人:青春,在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中闪光

“想起镇村干部和我说起高泉村的情况和国家的扶贫政策,我久久不能平静。……贫穷的记忆刺痛了我,也燃起了我想带动老百姓发家致富的斗志!”安定区团结镇高泉村党支部书记、定西兴泰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守英激情满怀地说。

“带动电商从业6900余人,带动贫困群众5900余人,全县电子商务销售总额达到1.42亿元,网购金额1.57亿元。”岷县军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岷县电子商务协会会长於军强信心百倍,“作为一名岷县人,作为一个电商人,我为我们大家取得的成绩感到无比的骄傲!”

“通过流转土地、吸纳就业、定期分红、收购产品,给周边贫困户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效益,乡亲们不出远门就能在家门口挣钱,过更好的生活,大家奔好日子的劲头更足了!”通渭县憨农牧业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周幸欣带领群众致富的决心引起全场人的掌声……

会场里座无虚席,掌声此起彼伏,与会者被精彩的报告感染了。陈守英、於军强、周幸欣等六名定西市的产业致富带头人激情讲述自己的奋斗历程,也叙说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艰辛与收获。这是12月10日定西市举行的全市“产业致富带头人”先进事迹主场报告会现场。来自陇西县马河镇卜家渠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梁卫平,定西瑞源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巧花,临洮县牛产业联合会党委书记、畜牧科技特派员孙振林等报告团成员先后用朴实生动的语言、鲜活感人的事例、真挚充沛的情感,讲述了各自在发展壮大产业,勤劳致富,回报桑梓,致富不忘众乡亲,回馈社会的典型事迹,展现出产业致富带头人扎根基层、勇于奉献的崇高品质,传递了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力量,深深感染着现场听众,会场上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据悉,从11月27日至12月4日,报告团先后在全市七县区开展巡回报告活动。报告会将进一步凝聚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激发奋进力量,大力宣传推广全市产业致富带头人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充分发挥激励、示范、引导作用,筑牢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产业致富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群众特别是青年自主创业,不断壮大农村产业致富带头人力量,切实打造一支懂科学、会技术、善经营、能管理的农村产业致富带头人队伍,全力加快特色产业发展进程、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丁陆军)

最高人民法院——“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案例三

王某春、王某辉、王某勇、毕某环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至9月,被告人王某春投资购买设备、原料、招聘工人,分别在山东省梁山县梁山镇独山村附近废旧厂房内、梁山县杨营镇侯寺村某养殖厂内、梁山县黑虎庙镇吴楼村某养殖厂内,伙同他人私自生产多家品牌的假农药并予以销售。其间,被告人王某辉提供银行卡帮助王某春结算假农药款,偶尔接送工人上下班。被告人王某勇、毕某环等均参与了部分非法生产、销售假农药的犯罪。在犯罪中,毕某环在杨营镇、黑虎庙镇租赁两处厂房并负责管理该处工人,间或运输货物;王某勇运输假农药并办理托运手续、代收货款;被告人毕某存、王某灵、杨某云、薛某香在杨营镇、黑虎庙镇两处厂房内帮助生产假农药。经查,王某春和王某辉生产、销售假农药金额为218.99万余元;王某勇参与销售假农药金额为65.94万元;毕某环、毕某存、杨某云、薛某香、王某灵参与生产的假农药销售金额为35万余元。毕某环、王某勇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一、二审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春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辉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勇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毕某环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余被告人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农资打假”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宝鸡圣火传递共有65名火炬手#】第6棒火炬手魏东,来自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他工作积极进取、勇于担当,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扎根基层,改善基础设施,壮大集体经济,还举办农民长跑运动会和大众体育赛事。他驻村期间的“帮扶经验”入选国务院扶贫办“驻村帮扶典型案例”。 荣获陕西省省级优秀第一书记和民航局“打赢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各级表彰10余次,被全国民航授予第四届“民航青年五四奖章”。#火炬传递至青铜器之乡#

简讯:5月6日,中国精准扶贫十大优秀案例获得者,中国老区建设发展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乡村振兴振兴专家组专家,国务院友成基金管委会众扶教育专项基金副主任,中科人才中心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大汉国际工匠院事业合伙人,杨尚松教授在中国乡村振兴云南工作站主任,云南盛世乡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波先生的带领下走进昆明台湘科技学校,上午台湘科技董事长陈苏根召开学校行政管理层的会议,中国乡村振兴校企融合专家周桦林也参加了此次会议,意味着云南首个中科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基地正式响应国家新政策。届时,昆明台湘科技学校将按照中科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成功模式(养成教育、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为云南乡村人才振兴助力赋能。之后,乡村振兴云南工作组与昆明台湘科技学校即将启动乡村振兴志愿者、公益大使来昆明台湘科技学校进行助学考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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