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实施个人所得税家庭综合收入合并申报,缓解学业就业焦虑
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征税对象是个人所得,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9类收入。其中1-4项为综合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缴纳个税,年度合并汇算缴纳。
本文探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改革。
(一)当前政策
居民个人以每一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支出。
税率见下表
(二)改革建议
1.以家庭为申报单位,夫妻综合收入合并。计税依据相应调整。
2.赡养父母扣除标准应按赡养人数计算。
3.增加对兄弟姐妹扶助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参照赡养父母。
4.提高租房租金和购房按揭利息支出,以符合目前市场实际。
(三)社会效应
1.有利于减轻就业竞争。实施家庭合并纳税,一些家庭考虑纳税因素,会选择一方参加工作,另一方不参加工作,或不参加高强度高收入工作,从而腾出岗位给需要的就业者。
2.有利于缓解学业焦虑。政府放开计划生育政策,但民众不敢生,关键问题在于没时间扶养。新的个税政策以家庭收入缴税,无形中鼓励了生育,以及家庭主妇居家扶养子女。
3.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新政策下,高收入者的收入足以养家,就无需另一方就业。因为即使双方都就业,也不能给家庭带来更多的税后收入。同时增加扶养老人和兄弟姐妹,有利于共享劳动成果,培育中华传统美德。
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温馨提示:
1、如果有年终奖的,一定要比较下综合所得和年终奖单独计税两种方式的税额,差别可能比较大哦!
2、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在上一年度没有填,记得一定要及时更改补充,影响也不小的。比如赡养老人,房贷利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租房等等,租房和房贷利息不能同时存在的,赡养老人必须是60岁以上老人,而且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3、专项附加扣除里边,还有商业保险也可以填上的,具体填写可以沟通。
4、对于年收入低于120000,补交税费不大于400,可以不交。对于有退税,也可以选择放弃,但是估计一般不会放弃。
5、对于需要补交税费大于400元的,一定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否则可能会有滞纳金,也可能会影响个税信用。
6、自己的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千万不能弄虚作假哦!
这段时间,大概研究了下,如果有疑问,咱们可以沟通的。
有纳税人咨询:非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由父母指定或子女间协商,由其中一名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特别提醒: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4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根据上述规定,非独生子女是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子女间协商由其中一人享受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