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阳光保险信用贷款电话号码 阳光保险消费贷款电话

阳光保险信用贷款电话号码 阳光保险消费贷款电话

时间:2021-03-09 09:59:10

相关推荐

阳光保险信用贷款电话号码 阳光保险消费贷款电话

终于整理出来了,生活中必备电话号码大全,六大方面,包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比如维权必备、生活服务与紧急求助、网购、快递服务、保险、出行服务。大家收藏下来,说不定哪天就用到了。

【#福州多位新能源货车车主反映保险难买#,记者实地体验】福州连江的黄先生反映,他想给自己的小型新能源厢式货车续保交强险,但被原有的阳光财产保险公司拒绝,后续找了多家保险公司但都被拒绝。车险到期无法用车,黄先生十分着急。按照法律规定,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且具有交强险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如果黄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相关保险公司将涉嫌拒保。为了解情况,记者也走访了连江当地多家保险公司。其中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系统暂时无法提交此类车型的保单申请;对于记者多次提到交强险,工作人员表示先把车辆开来现场再说,没有马上答复是否可以。在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有报价,但公司目前估计做不了这类车的交强险,随后她推荐了其它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但其推荐的保险产品中,都需要搭售一定金额的商业险才可做交强险。走访当天记者发现,像黄先生这样,遇到交强险难买的新能源车主并非个例,如何降低新能源车主购买交强险的门槛,真正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记者来到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反映情况,也希望监管部门能够予以重视,尽快介入调查,规范行业秩序。#帮帮团快讯# Via@第一帮帮团

支付宝有个阳光保险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按月扣款 无法联系客服也不了解情况 也不知道扣款多少个月 取消订单也不知道怎么办 大家支付宝有这种情况吗 虽然金额不大 但是没这样办事员的

改变很简单,就是换一套护肤品的事,每一款都有阳光保险承保,无效退款那种哦

友友们晚上好。你们都买的啥子保险,今天阳光保险的电话了,我对保险一窍不通,你们用过什么保险,推荐哪种保车险好点,不知阳光车险你们用过了没

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违规操作投保人资金,是否违法

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内部员工曾保证客户,保险公司给予11.5% 利率的人身保险合同, 当客户支付完保费,客户要求返回保金时,阳光保险公司拒绝支付。

阳光保险合同已经盖上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的公章,投保人已经将400万保费打进了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对公账户,但现在阳光保险公司推脱责任,说公章是假的,合同是假的,但阳光保险的银行对公账户不是假的,他们也认可账户,那阳光保险公司作为金融公司,难道不对客户的400万保费不负责了吗?钱进入保险公司,再也不返还了?

后来得知,阳光人寿保险内部人员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更改了人身终身保险合同,将人身终身保险合同私自贷款,私自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按照保险法,阳光公司早已经违法违规操作,但为什么没有人治理,持续3年至今不返还客户保金!@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金融界 @阳光保险在线 @头条财经 @中国政府网 @金融界财经天眼

阳光人寿:疑违规承诺收益 业务员涉嫌诱导客户办理保险产品

近日,消费者潘先生向本刊反映,早先在购买阳光人寿两份保险时,电话业务员介绍称这两款保险产品均为返还型保险,十年缴费期一过即可返还保费的120%。之后,潘先生却发现返还期至少30年,他认为阳光人寿电话业务员存在诱导客户办理保险的情况。

第三季度,阳光人寿的销售纠纷投诉量较第二季度增长80.34%。在投诉平台上,有不少与潘先生有类似情况的投诉案件。

2月,潘先生接到阳光人寿电话业务员的电话,在其介绍和推荐下,潘先生投保了该公司“真心守护两全保险B款”(以下简称“真心守护”)及其附加险。彼时,潘先生看重的是这款保险的可返还性,即所谓“缴费期满即可收到保费的120%”。

几个月后,潘先生再次收到阳光人寿的推销电话,对方称其此前办理的是意外险,推荐潘先生加保。在业务员的推荐下,潘先生于2月办理了阳光人寿的重疾险——“真爱倍保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真爱倍保”)。据悉,“真爱倍保”为一款可两次赔付的返还型重疾险,缴费期,可选择保30年或者保至88周岁,潘先生选择的是保至88周岁。

*“真爱倍保”电子保单,潘先生提供

6月,潘先生翻看“真心守护”和“真爱倍保”保单时发现返还保费的日期分别为“30年后”和“88周岁”,与销售人员介绍的“缴费期满即返还”严重不符,遂电话与阳光人寿工作人员沟通,后阳光人寿方面让潘先生前往公司听此前的电话录音,承诺若录音中有错误的地方,愿意赔偿潘先生损失。

潘先生听完录音,确认电话销售人员介绍的是“过了缴费期即可返还保费的120%”,但当时阳光人寿方面称负责人不在,遂未解决。直至当晚,潘先生接到阳光人寿工作人员电话,其认为录音并无问题,若潘先生要求退保,保险公司方面仅可退已缴保费的20%左右。时至今日,潘先生仍未能办理退保。

记者咨询阳光人寿电话业务员办理退保应遵循哪些条款,对方回复“我们一般不建议客户办理退保,因为损失会很大”。工作人员补充,在客户办理保险时,保单的第2或第3页会注明保险的现金价值,即保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金额。“开始投保的前几年,客户只能退还保费的30%,甚至更低于此。”

据阳光保险官网资料介绍,“真心守护”是公司旗下一款返还型意外保险,缴费期,保30年,自首次缴费时开始生效。值得注意的是,产品介绍页面称满期返还累计已交保费的120%。但是“满期”返还保费的时间并未说明,因此存在上述“30年后以及88周岁”和“缴费期满即返还”两种不同的说法。

某人寿保险公司高级经理告诉记者,若客户投保返还型保险保险,在保险期内未出险,满期后客户可获得100%以上的保费,某种程度上可视为一种约束性较强的“储蓄”行为。

明亚保险经纪人章斌向记者表示,返还型重疾险是一种捆绑多个责任销售的产品,即保费返还责任和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对于部分消费习惯不好的客户来说,可视这类保险作为“强制储蓄”的一部分,有一定的储蓄功能。

章斌分析,此类保费返还型产品,相较纯保障型重疾险而言通常保费较高,会给收入不高的家庭增加缴费压力,降低消费者的投保意向,或使用户在有限的保费预算内降低保额。“一般约定到指定年龄被保险人仍然活着,保费就可以返还,但是考虑到几十年的周期和通胀的因素,这笔保费可能购买力已经很低了,实际意义不大。”

黑猫投诉平台上,亦有不少投诉阳光人寿电话业务员诱导客户办理保险产品的案例,多名投诉人士表示电话客服推销时表示“交费满期”即可取出。章斌向记者表示,电销渠道的销售若误导情况属实,消费者可向保险公司追偿。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姚纪言律师告诉记者,若可证明电话销售人员此前有过相关承诺,但事后保险合同内容与事先承诺不符,即可能存在诱导行为,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或银保监会投诉。姚纪言律师补充道,近年来投保人关于保险公司的投诉案例频发,一方面是保险业务员推销不规范,存在诱导行为;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并无辨别保险合同条款的专业能力,且缺乏查看合同内容的自我保护意识。姚纪言律师建议,消费者在投保之前,应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内容,在签字前确保对所投保的保险有基本的了解。

阳光人寿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该公司受理中国银保监会转办客户投诉1310件,同比上升68件,上涨幅度为5.5%。按业务类型分析,销售类投诉占比77.9%。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第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第三季度阳光人寿的销售纠纷投诉量为422件,较第二季度的234件增长80.34%。

就上述相关问题,记者致函阳光人寿,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来源:中国科技投资

离谱的保险收益:八万和八十万差得有点多!

枣庄的张女士,买了一份保险,当时业务员给她列了一张详细的收益清单,几十年后收益能达到上千万。可到了今年初,张女士查看自己的保险收益清单,看着上面的数字,她感觉自己被骗了……

“每一年交五万,一共交十年,十年加起来是交了五十万。他承诺的是,从第十五年开始,每年可以领五万,一直领到终身。另外,交完前六年的钱以后,后四年自己就不用再交费了,前六年返还的钱就足够交后四年了。承诺说,这里面能领取的部分接近八十万了。实际我现在交的钱,我打了一下单子,能领到八万左右。和当时承诺的钱,相差太多了。”张女士说。

八万和八十万,同一份保险,承诺和实际的收益相差为何如此之大呢?对这个问题,张女士已经疑问了大半年,也没个答案。

张女士表示,当时阳光保险业务员向她推荐的是一款名为富贵金生年金的保险产品,为了让她对收益有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业务员还在保单背面写上了详细的收益计划,从第一年的两万多,到第十年的28.4万,层层累积下来,到第五十年收益甚至达到了上千万。

张女士在买了这份保险后,又在买了另外两份同样的保险,到今年初,仅保费就交了140万左右,看着如此低的保险收益,她感觉自己被骗了。

“他这个太消费误导了,宣传的和实际得到的利益相差太多了,我现在就想把我交的本金,加上银行利息退出来。”张女士说。

对于张女士的遭遇,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的胡秀全律师现场查阅完资料以后,首先对于这张收益清单给出了法律分析。

胡律师表示,张女士的这张收益清单效力很小,正常情况下,是要写清楚是谁、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写下的。“如果直接到法院,你把这张纸拿给法官,就说这是保险员给我写的,这样是不行的。”

交了八年多的保险,收益跟预期大相径庭,张女士现在就一个念头,退保。可看完张女士的保险合同后,胡律师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胡律师表示,虽然说是按照现金价值计算,但是合同里也没有注明具体的计算方式,这也是合同的一个漏洞。

除此之外,虽然写着本合同成立之后超过两年,不得解除合同,但是对于张女士来说,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里面是没有任何说明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综合目前情况,这份合同对张女士是不利的。

情况是否如张女士所说,那张高额的收益清单又是怎么回事?张女士购买的保险收益为什么差别那么大呢?随后,特派员来到阳光人寿保险枣庄中心支公司了解情况。

特派员见到了阳光人寿保险枣庄中心支公司的姜经理,姜经理表示,她当时是按照保险公司给出的收益明细写的。

不过,对于张女士提供的这张保险计划,姜经理仔细比对之后发现,与她实际购买的保险并不一致,一个是每年十万交五年,一个是每年五万交十年。

推荐的一份高额收益保险,实际购买的却变成了同名不同交费的另外一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呢?双方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不过,对于张女士的问题,保险公司准备怎么处理呢?

阳光人寿保险枣庄中心支公司得到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公司错了,公司会很快给张女士做退保。但是,如果真能退的话,肯定早就走流程了。

按保险公司的意思,公司没有做错,谈不上违约责任,张女士如果有异议的话,可以走诉讼维权。

针对此事,胡律师在仔细看了合同之后,也做出了分析。

胡律师表示,单看张女士签订的合同,里面的条款和内容过于简单。如果张女士通过诉讼方式维权,通过这份合同,里面的一些条款如果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话,法院有可能采用对保险公司不利的那种,这种情况下才会有可能保护张女士的利益。(小溪办事)

【证监会核准阳光保险集团赴港交所主板上市】阳光保险集团赴港上市获证监会核准。

证监会网站10月14日披露显示,证监会核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集团)发行不超过3968025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阳光保险集团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web//10/ab81e48efe3591958ef6dd62d5d0b1a2.html

中国的保险不保险,理财不理财?专骗国人的钱财!推销时把你喊大爷?理陪时,你把他喊大爷也无用!//@阳光日月:保险公司真的忽忧人,我在十五年前去邮储银行存款四万五干元,五年存期,手序还没办齐来个工作人员,让我参加保险,还有分红,经不住她的软磨,跳入陷阱,五年期满,利息分走了一半,这样的生意,真是能做,你存钱他们使利,合理吗?

法律有道公职律师

“奥密克戎不是新冠,所以不赔?”12月15日,男子反映自己购买了中国人寿新冠保险,感染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理由是男子感染的是奥密克戎,不是新冠!据男子说,他在新冠疫情爆发后不久,便在中国人寿购买了新冠保险。前两日,该男子“阳”了,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称:奥密克戎不属于新冠,奥密克戎已经被定性为流感,故而拒绝理赔。通过查阅发现,中国人寿现在并没有专门针对新冠的保险产品,但在有部分重疾险产品基础上,将保险责任扩展到新冠。通过中国人寿官网查询,今年六月曾发布过54款重疾险扩展责任范围通知,将新冠扩展在内。通知明确:被保险人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确诊初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为重型或危重型的,保险公司是按照合同基本险25%给付保险金,最高不超过100万,扩展有效期至12月31日。经过进一步询问,客服表示并不会以病毒或毒株种类划分,而是以医院证明为准,不管是前期的德尔塔还是现在的奥密克戎,并不影响赔付。事件曝光后,中国人寿已经联系男子进行了沟通,在其提交相关资料后,会依合同赔付。(信息来源:星视频)@法律有道 保险公司这个理由属实奇葩,奥密克戎不是新冠,就好比狼披上羊皮就算不是狼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对以该病毒为基础所引发的疾病,奥密克戎或者德尔塔只不过是新冠的变异,其本质仍然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公司称奥密克戎不是新冠,显然属于偷换概念、强词夺理。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之间是一种保险合同关系,是否理赔应该以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为准,包含在合同内的就应该依法赔偿。理赔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合同的条款范畴,这是最基本的赔偿范围;同时,提供产品或服务一方公开承诺的、有利于对方的内容,虽然没有写在合同内,但也应该视作合同的一部分。本案中,男子与保险公司合同约定有新冠理赔;即便没有,中国人寿公司自己以公告的形式将自身保险责任进行拓展,包含了新冠。这份公告就属于保险合同的一部分,男子据此要求理赔,有《合同法》依据。当然,男子并不必然会导致理赔。因为合同拓展的内容对新冠进行了限定,要求必须是重型或危重型,方可获得赔付。所以如果男子只是感染,但并无重症,同样也不能得到赔付。最后,合同讲究契约精神,即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依法享有权利。关注@法律有道一起析案说法。#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知识创作人第八季##头条群星10月榜#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