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日记15】之前有一客户咨询,想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客户几年前借给对方590多万,加上利息有700多万。对方声称名下有房子、商铺和车辆。这个案件已经经过法院诉讼(胜诉判决),结果到执行的时候才发现对方的房子设置了抵押权,还进行了抵押登记;名下也没有商铺和车辆。
客户第一次申请执行时,因参与分配的债务人较多,最后客户只分到对方银行存款的300多元。[流泪]客户发现对方还有一个车位未分配,想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后来跟法院了解情况,其实车位也办理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人(银行)还未申请执行……
漫漫讨债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