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贷款卡信息与企业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是银行是否贷款的决定性依据?

贷款卡信息与企业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是银行是否贷款的决定性依据?

时间:2020-12-15 21:33:31

相关推荐

贷款卡信息与企业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是银行是否贷款的决定性依据?

#西安头条#什么是征信报告?

很多人买房,或者办理银行贷款,银行都要查看征信报告,很多人不清楚这个到底是什么。

#西安# 征信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用于查询个人或企业的社会信用,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是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最基础产品。

#我要上微头条# 征信是指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新型信用管理的活动。

一般在网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可以注册查询,很多银行App也可以查询,这类查询都是简版的,而指定银行查询的却都是详细版的。

需要说的一点是,网上的各类网贷,包括测额度,只要您收入手机号,或者身份证号码,点一次,算一次查询,查多了征信就花了。

而指定银行的柜台机 查询,是详细版的征信报告,一年可以免费查询两次,超过2次,一次10元,这个对个人征信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见识丨“闯红灯记入信用报告”?失信惩戒不能搞“道德档案”

建设诚信中国任重道远,但是如今方兴未艾的信用管理措施,却在一些地方变了味道,地铁上吃东西、频繁跳槽、闯红灯等私人领域的行为、轻微违法都被纳入信用体系中,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要警惕将信用“妖魔化”,相关部门更别借机扩权,把征信弄成计划经济时代的“人事档案。”

如果说,过去“老赖”横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全社会的朴素愿望,如今则应该进入信用管理 2.0时代,需要对信用管理本身做出精细化管理,避免信用滥用,注意平衡信用管理和公民隐私,厘清法律关系。

目前,中国的“黑名单”体系主要有四种:一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体系,针对“老赖”可实施禁坐飞机、禁止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二是人民银行系统的信用报告,主要影响当事人的信贷。三是国家发改委的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以及一些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信用体系。四是地方的信用管理措施,这也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一些地方搞的“闯红灯记入信用报告”“地铁逃票影响贷款”都成了热点话题。

四个诚信管理体系中,法院系统和央行系统最为权威,其信用收集、惩戒措施(不利后果)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争议不大,成为很多信用平台的基础数据,但是一些地方的信用措施明显缺乏上位法的依据。

首先,不同信用管理体系要各司其职,筑好“防火墙”,既要依法信息共享,也要避免张冠李戴。

以影响公民信贷的央行版的个人信用报告来说,其中明确表示 :“本报告仅包含可能影响您信用评价的主要信息”,记载的主要内容是信用卡、担保、共同借款的信息。至于,闯红灯等轻微行政处罚,或者水电费用晚交等民事纠纷,不足以影响对一个人的借贷信用评价。

今年4月央行还特意对“水电费进入信用报告”做了澄清。即便收录了这些,商业银行首先考虑的也是客户的金融风险,他们并不是有些部门臆想出的“执行工具”。

对公民的贷款影响最大的央行信用报告,不是“黑箱”,不是无所不包的“人事档案”,其功能是评价公民的金融信用,不必承担惩治闯红灯、频繁跳槽的功能。

同样,法院的“老赖”黑名单,针对的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老赖”一词不能滥用于未经审判的民事纠纷中。像之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天价公寓门事件”中,公寓方威胁学生要“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其实,“老赖”之所以成为“老赖”,不是因为欠钱不还,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履行国家生效的司法判决,这个基础逻辑要讲清楚,不能将债务人一概污名为“老赖”,这种“跳步骤”很可能侵害一方当事人正常的申辩权利。

其次,要处理好“一事不二罚”和信用的创新型管理的矛盾。

“一事不二罚”是为了杜绝行政机关滥用处罚权,法外施罚,也是为让企业、公民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对于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惩罚措施,该罚款的就罚款,但不能在罚款之后再继续惩罚,更不能搞成“道德档案”。

而像在火车上不文明行为,或者旅游景点不文明游览,或者相关领域从业人员恶意炒作、恶意违规,这些行为有相当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但本身介于道德和法律中间,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也可能缺乏直接行政惩罚的法律依据,这时就要发挥创新性管理的效力,通过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乘车、从业的权利,让失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从对“老油条”达到震慑效果。

但是,这类信用惩戒,应该被严格地被限制在相关系统和行业领域内,不能任意扣减当事人作为公民的其他正当权利。

须明白的是,信用管理是新型社会管理措施,但不是搞道德评价的,更不是威棱难测的“大杀器”。正像北京大学教授沈岿所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不是建立“完人”社会,不应将“违法”和“失信”完全等同。信用既是管理,也是公民的信用权利,不能动辄祭出“污点要背一辈子”之类没有法律依据的恐吓。

来源:央视网评

浙江杭州,罗波在银行里的204万拆迁款不翼而飞,询问妻子黄丽后得知,只有初中文化的她,跟着别人去投资买房,还从银行贷款30万。“投资”合同竟是3张废纸,贷款时的材料也是伪造,这一切让罗波崩溃不已,无奈之下选择求助记者。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人物均为化名)

罗波家住杭州萧山蜀山街道,前几年家里遭遇拆迁,得到一大笔拆迁款后存入银行,最近他发现204万拆迁款全都消失无踪,妻子这才告诉他,她跟着别人去投资买房,还向银行贷款30万。

罗波告诉记者,妻子黄丽只有初中文化,平时在工厂里打工,通过网络认识男子沈鑫,之后对方带着妻子去买房投资,参与此事的还有一名女子黄娟,自称是房产中介。

6月21日,沈鑫、黄娟两人,带着黄丽到银行贷款30万,对此事罗波颇感愤怒,妻子黄丽明明只有初中学历,但却有人帮她伪造材料。

罗波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黄丽的学历摇身一变,从初中变成大学本科,还拥有学士学位,婚姻状况一栏,登记的则是未婚,而罗波出示的结婚证证明,他和黄丽于1996年结婚。

罗波告诉记者,沈鑫将他家的204万存款,已经妻子黄丽的贷款全都挥霍一空,之所以约记者到银行,是想向银行方讨个说法。

罗波认为,自己妻子明明已婚,且只有初中学历,银行却以未婚和大学学历,将30万贷款放给妻子,银行存在工作失职。

记者询问黄丽下落时,罗波表示自己也找不到老婆,但手机还能打通,于是记者当着罗波的面拨通黄丽电话,经询问后确认,黄丽确实有向银行贷款30万。

黄丽表示,贷款时沈鑫和黄娟都在,并且材料是黄娟找人伪造,黄娟自称是中介公司员工,但黄丽却不知她属于哪家公司,如此粗心大意,令人感到震惊!

黄丽表示,一开始她通过网络结识沈鑫,对方又介绍黄娟给她认识,黄娟找人伪造材料后,自己贷款成功,再加上自己家的204万存款,三人一起去投资房产。

罗波曾看过妻子所谓的“购房合同”,直言那就是三张废纸,三张纸上写了几行字,再加上黄丽的名字,以及所谓的房东名字,这就是黄丽口中的合同。

罗波就此事已经报警,并将“购房合同”交给警方备案,对于损失数额,罗波感觉应该有300万,而黄丽则认为是280万。

罗波介绍,除了存款204万,黄丽还在银行贷款30万,此外还通过网贷借了很多钱,他认为这些钱加起来,至少超过300万。

记者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沈鑫未果,随后拨通黄娟电话,可黄娟却表示,自己以前根本不认识黄丽,并否认自己的中介身份,否认贷款买房之事。

黄娟当着记者面骂罗波是神经病,罗波表示手中存有她和妻子之间的聊天记录,黄娟直接叫嚣:那你去报警,去吧!随后挂断电话。

实际上罗波已经报警,并收到警方的立案告知书,目前罗波心中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妻子的这些材料,是如何通过银行的重重审核,并成功办出30万贷款?

面对记者的质疑,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我刚刚接手这个事情,我需要来调查一下,你们先不要拍,我们总行有统一规定。

罗波却直接驳斥对方:既然如此讲规定,为何贷款时,没有核实情况,就将30万贷出?

工作人员让罗波先不要就此事下结论,罗波仍然十分气愤:肯定下结论,我有证据的,没有证据我会说你们吗?

罗波所谓的证据,指的就是妻子的那份个人信用报告,上面注明黄丽未婚、大学本科学历,报告显示数据发生机构就是该银行。

对此,银行方面发来情况说明:当时黄丽来办理30万消费贷款,提供了身份证、个人账户流水和资产证明,银行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于是予以放款。黄丽的学历、婚姻状况等材料,与申请这笔贷款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银行一方认为,给黄丽放款,完全符合规定,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处理?

1.首先,黄丽所遭遇的,是典型的理财诈骗。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应根据金额定罪量刑,金额超过50万,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处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黄丽的损失接近300万,沈鑫和黄娟两人作为共犯,犯罪金额应共同计算,均需判处以上有期徒刑。

2.其次,银行是否担责,主要看有无过错。

黄丽被他人诈骗,其他损失只能向犯罪分子追赃,关键争议在于向银行所贷的30万,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若认为银行在放贷时存在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否则无需担责,银行认为学历和婚姻状况和贷款无关,实际上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对于额度较大的贷款,银行应尽审慎义务,但该行没有注意审核,对伪造的信息没有及时发现,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

此外,对于这笔30万贷款被骗,黄丽显然具有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银行放贷30万有没有责任?#普法行动#

诺丁汉建筑协会表示,“在利息收入增加的帮助下”飙升的贷款提振了利润

历史悠久的诺丁汉建筑协会报告称,去年抵押贷款激增推动了强劲的税前利润。建筑协会成立于 1849 年,今天上午宣布集团税前利润为 1890 万英镑,基本税前利润为 1520 万英镑。尽管灾难性的迷你预算导致房地产市场低迷,但它表示, 年抵押贷款总额增长了 18%,达到近 6.6 亿英镑,使其资产达到 38 亿英镑。该贷方表示,它在“动荡的经济条件”期间实现了强劲的利润,并承认这是“较高的利息收入和衍生品收益的帮助”。 在生活成本危机中,它表示“增加了对客户贷款预期损失的准备金”,并补充说它认识到“在衰退环境中信用恶化的风险增加”。

此前有大量报道表明英国将扭转经济衰退,而最近几个月房价暴跌,因为卖家被迫平均为他们的房产减价 14,000 英镑。本周,英格兰银行行长安德鲁贝利警告说,利率可能必须保持高位,以抑制仍处于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在去年年底进行“战略审查”后展望 年,它表示社会将努力“照顾储户并帮助人们拥有自己的房屋”。诺丁汉建筑协会首席执行官 Sue Hayes 表示:“尽管生活成本上升以及我们的借款人在 年及以后面临的通胀挑战导致额外成本和预期未来信贷损失准备金增加,但我们的财务业绩仍然取得了成功。”她补充说:“利率上升支持了强劲的表现”,但坚称“我们已将支持我们的会员度过这些困难时期作为一项关键优先事项,方法是向储户支付我们所能提供的最优惠利率,同时加强社会”。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