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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营销型网站建设公司哪家靠谱 广州建网站公司哪家好

时间:2020-04-11 03: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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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营销型网站建设公司哪家靠谱 广州建网站公司哪家好

我才发现,现在公司的工商注销,不需要通过登报流程,直接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申请注销公告,跟着流程走就行。实在是太便利了。网上的信息,落后了[吐血][吐血]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假冒伪劣香烟怎么判?】

卢某龙受“黄老板”(在逃)雇请,帮忙租赁了佛山市禅城区禅城仓库和佛山市南海仓库用于储存、运输、销售假冒伪劣香烟。卢某龙通过某社交软件指使卢某坚(已判决)、卢某吼(已判决)、陈某原、周某良、庄某鸿(均另案处理)等人对假烟进行分拣、打码、运输出货。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此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判决书节选:

被告人卢某龙,男,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惠来县。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佛禅检刑诉[20XX]7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某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本院于XX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被告人卢某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1.XX年8月4日晚,被告人卢某龙接到“黄老板”的任务指令后,通知卢某吼、卢某坚在上述禅城仓库内对相应品牌的香烟分拣和打码,周某良、庄某鸿到仓库将假冒伪劣香烟运输出货。当晚,民警对上述仓库进行检查,缴获芙蓉王、黄鹤楼等品牌的香烟共计28679条以及打码机一套。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上述香烟均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鉴定,上述涉案假冒伪劣香烟共价值6364210元人民币。

2.XX年8月5日凌晨,民警在卢某坚的带领下,到上述南海仓库以及仓库内的粤A6PXXX汽车进行检查,缴获双喜、中华等品牌的香烟共计5037条。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上述香烟均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鉴定,上述涉案假冒伪劣香烟共价值1016940元人民币。

注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3.XX年11月5日14时许,卢某龙接到“黄老板”的任务指令后,安排陈某原、周某良、庄某鸿运输香烟,由陈某原、周某良到广州市从化区接货,庄某鸿到佛山市南海×小区等待搬运及出货指令。后由陈某原驾驶粤AB××××号牌货车,由周某良驾驶粤EQ××××号牌货车将香烟运输到佛山市南海×小区附近,陈某原、周某良、庄某鸿在等待出货指令期间被民警抓获,民警在粤AB××××车内查获利群等品牌香烟共计3964条,在粤EQ××××车内查获中华、利群等品牌香烟共计4450条。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上述香烟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鉴定,上述涉案假冒伪劣香烟共价值1791740元人民币。

XX年5月20日,民警在广州市白云区××路××号门口路段抓获被告人卢某龙。XX年10月13日,被告人卢某龙的家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15000元人民币。

被告人卢某龙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卢某龙明知他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而提供帮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卢某龙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卢某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卢某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某龙退回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卢某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

注明:了解更多有关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的刑事辩护法律知识,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网页链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卢某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退缴的人民币15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收缴后上缴国库。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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