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300字范文 > 长沙公司代办 在湖南长沙代办公司

长沙公司代办 在湖南长沙代办公司

时间:2020-04-03 17:44:19

相关推荐

长沙公司代办 在湖南长沙代办公司

#湖南身边事# 优化营商环境,不要忘了电子卖场——湖南省两个电子卖场供应商(企业)的心声。电子卖场是政府部门规范采购,方便企业交易的一个平台。近日,两名湖南省电子卖场的供货商老板,在长沙向博主反映了进入电子卖场以后的困惑与苦恼。其中一位刘总(化名)介绍:他是一家小微企业,听说电子卖场交易规范,市场前景广阔,便加入了电子卖场。谁知进来以后发现每走一步都要掏钱,企业负担不断加重,成本不断提高。刘总介绍:每个企业要进入电子卖场,首先要交3万至10万的保证金给担保公司。这种保证金费用,比京东、阿里巴巴都高,很有垄断性质。全省几万家企业就构成10亿以上资金池。企业入驻后,还要每年交450元的征信担保函,每年都交 。一些代理公司经常打电话过来,表示每年交3980元,就可以提供政府采购服务方便。请问,这些中介是从哪里知道企业负责人电话的?电子卖场每年还举办电子卖场培训,按人头收费,680元一个,已经举办了四次。不去会影响交易。刘总想问:电子卖场本身就是提供中介服务的地方,为什么代办公司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电子卖场里?国家和地方政府每年给电子卖场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什么电子卖场如今成了搞钱的地方?很多企业钱投入的多,回报的却不高。政府本意是减轻企业负担,怎么现在变成了加重企业负担?两个企业负责人都呼吁:优化营商环境,不要忘了,电子卖场更需要优化营商环境!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走近电子卖场企业,倾听他们的呼声,真正为企业减负!#长沙头条#

7月26日,湖南长沙,老家是衡阳的向女士满心欢喜的来到长沙市里的一家奥迪4S店,来提取自己前一段时间订购的Q5L轿车。

该车辆是向女士在7月16日参加车展时,与该公司签订的汽车预定合同,并选择了一些加装项目。

向女士到4S店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先缴纳了首付款,并办理了分期贷款,发票总价32.6万,还交了1000元代办机动车上牌服务费。

当天下午3时许,销售人员告知向女士,贷款已完成,可先行上牌,要求向女士一方安排人开车与其一同前去上牌。

向女士的哥哥启动车辆刚刚开出门口十米左右,被隔壁另一家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驾驶一辆汽车倒车时不慎撞上,导致向女士车辆驾驶位一侧两个车门受损,经交警依法认定,该销售公司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同时,驾驶员所在的公司与该4S店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

事故发生后,向女士以未签订买卖合同与加装项目未完成以及缴纳了车辆上牌费为由,要求该4S店换车或退款,而4S店以车辆已完成交付为由不同意换车或退款,但同意进行修复。

那么,4S店应否换车或退款呢?以及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一、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特殊的动产,需要依法进行设立、变更物权登记,但实际合同履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只要完成了车辆交付,即完成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同时承担所有权转移后的法律后果。

二、本案的核心焦点问题是,向女士的哥哥驾驶车辆去上车牌驶出门口是否属于4S店完成了交付,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主张方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具体的交付条件或交付期限则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以实际接收车辆时视为交付。

三、虽然负有全部责任的驾驶员所在公司与4S店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因两个公司分别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主体,赔偿责任也不能混同。

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也就是说,该赔偿责任由驾驶员所在公司承担,即使驾驶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公司也不能免责,而只能是承担责任后向其追偿。

针对此事,你怎么看?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长沙头条#

#付钱未交付的新车被撞能换新的吗#

关注@孙冬华律师

评析法律热点,品味冷暖人生。

【自贸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发布100条惠企政策 】

#湖南#今天,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建设一周年政策发布会举行,会上,集中发布了区块惠企政策100条。

据了解,这些政策福利几乎囊括企业生产经营的全生命周期。体现在工程建设领域报建服务措施更加便利,推出了包括工程建设零收费、工业项目工程建设审批全程免费帮代办等;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建设了湖南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不出园区即可办理27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等;支持人才集聚发展,新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200万元奖励补贴、200平方米标准全额购房补贴,海外人才创业项目,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等;鼓励总部经济招商,对总部企业落户、场地补贴、平台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等。

“刚买的奥迪,还没到手就被撞了,凭啥不给换新车?”湖南长沙,向女士参加车展时,与某公司签订预定合同,订购了一辆奥迪Q5,还选择了一些加装项目。

前两天,公司通知她车到了。向女士和哥哥等人到了店里,交了首付款,办理了按揭贷款,发票总价32.6万元,他们还交了1000元让店里代办上牌。

当天上午,公司说贷款办完了,可以去上牌了。结果,向女士的哥哥刚把车开出车间不到10米,隔壁公司的员工刚好开着车在倒车,把奥迪的两个车门给撞了。交警认定,隔壁公司员工全责。而隔壁公司和卖给向女士车的公司其实都属于一家集团。

向女士认为,自己买的车还没有完成加装项目,公司也没和自己签买车合同,事故发生在公司内部,所以车辆的交付没有完成,要求公司退款或者给她换新车。

而公司则说,车辆的购车发票和税都是向女士的名字,已经完成交易,车辆所有人就是向女士,只同意修车,但是他们承认事故发生在交付过程中,表示会积极协调隔壁公司解决此事。

【@家子说法 】

花30多万元买了辆车,结果还没亲自开,就成了事故车,搁谁身上都不会太乐意,所以向女士希望换新车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理解归理解,这种事争到最后,还是得看法律怎么规定,才能确定解决方案。

一、车辆到底有没有完成交付?

现在这个问题是向女士和公司争论的焦点。

之所以要争这个问题,是因为《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这辆车已经完成交付,车就算是向女士的了,出了事故,应该由向女士自担风险,与隔壁公司协商去,与销售公司无关,销售公司没有义务给向女士换新车。

而如果车辆还没有完成交付,那相应的风险就该由销售公司承担,销售公司不能依约给向女士交付一辆新车,那就构成违约,需要继续履行给向女生交付新车的义务,向女士也有权拒绝接收这辆事故车。

那么,当时的情况,销售公司到底算不算交付了车辆呢?

在向女士看来,销售公司还没有完成加装项目,也没有与她签订买卖合同,不能算完成交付。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加装项目是车辆的附加服务,完成与否与交付没有关系。而买卖合同并非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口头方式达成一致就可以了。更何况向女士已经签订了订购合同,也办理了按揭贷款,这个时候说双方没签合同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向女士说的这些理由证明不了车还没交给她。

而销售公司一方拿着完税证明和购车发票来证明交易已经完成,说车主是向女士的了,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车辆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准,与买方交没交钱,交没交完税也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说,销售公司手里的东西也没办法证明车辆已经交付给向女士了。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判断销售公司有没有把车交给向女士呢?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法律上,交付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等。其中,最普通的就是现实交付,也就是把东西交到对方手里,由对方占有、控制。

这里的现实交付,并不一定要交到当事人本人手里,交到当事人指示的人手里也可以认定为交付完成。比如说,如甲出售汽车给乙,甲的司机将汽车交付给乙(或者乙的司机)时,交付即告完成,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在这个事件里,事发时,销售公司已经将车交到了向女士的哥哥手里,事故发生时,车辆也是由向女士的哥哥实际占有和控制的,从一般人的观念上,当钥匙交到向女士的哥哥手里时,其实车辆的交付已经完成,车辆的所有权、控制权就属于向女士了。

所以,在这件事里,车辆应当已经交付给向女士了。

二、向女士应该怎么办?

就现在而言,从法律角度,向女士只能要求隔壁公司修车了。

而隔壁公司也是一家车辆销售公司,在赔偿修理费方面,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向女士纠结的可能不是这件事,而是事故车辆必然产生的贬值问题。众所周知,一辆发生过事故的车,即便修好,再次销售时,价格肯定比没发生过事故的车要低。所以,就算这辆车被修好了,这个隐形的损失是没办法弥补的。

而根据之前最高院的意见,贬值损失一般是不能获得赔偿的。这是因为,车辆的贬值损失只有在出售时才会产生,正常使用的话只要修好了是没什么影响的。

不过这个事件属于特殊情形,车辆刚拿到手,还没开出10米就出了这事儿,所以大概率向女士是可以获得贬值损失赔偿的。

因此,现在向女士除了可以要求获得修理费赔偿以外,还可以主张贬值损失。这样的话,大概向女士心理多少能够平衡一些吧?

——

@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付钱未交付的新车被撞能换新的吗#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长沙头条#

头条热榜

21歲的白富美,略施小計就贏得了31歲的帥哥心。可從新婚夜開始,她就遭到老公的暴打,3個月後,老公更是要離婚。老公生氣的說:對不忠誠的女人就該這樣!

阿飄是長沙美女,糊口在單親家庭。20歲時,成為親友口中的富姐。她遺傳了做工程的父親的智商,把某品牌的面膜在長沙代辦代理的有聲有色,月入兩萬。

女人即使事業再成功的,也渴望得到男人的愛。和其她女人不同,阿飄一直看不上追求她的男人,她要自己去選,去追。

一天,阿飄給朋友送完面膜,獨安閑咖啡館小憩,翻看起微信四周的人,看著看著,突然兩眼放光。

她看到了一張年青英俊的臉,仔細查看,是個做二手車生意的外埠老板。

半分鍾後,阿飄和沈萬三成為朋友。1小時後,已相見恨晚,3小時後,從酒店出來,已難捨難分。

來得快的感情,往往散得也快,一個月後,兩人分了手,從此不再聯系。

做面膜的人,愛發朋友圈,其中還炫富。兩個月後,阿飄的老家快要征收了,她在朋友圈廣而告之。

沈萬三看到後,欣喜若狂,剛剛失戀的他對阿飄提出復合。阿飄看到他真誠,撲倒他懷裡,發誓再也不分開。

很快,兩人開始了談婚論嫁,當沈萬三聽到准岳父說以後可以分得30萬元戶頭費時,他開心極了。隨即借遍親友,籌齊了25.8萬的彩禮。

復合5個月的那天,在親朋摯友的祝福中,兩人終於喜結連理。

人生最幸福的時刻,莫過於洞房花燭夜。對阿飄而言,卻痛苦不堪。

凌晨三點,阿飄的一個異性朋友發信息給她,問她睡覺沒有?她隨即和朋友語音聊了起來,全然不顧姚力的感慨感染。聊了近一小時後,沈萬三已忍無可忍,直接拿起煙灰缸砸向了她的頭。

那一刻,阿飄心如刀絞,不斷保證以後會改,纔讓沈萬三沒有再繼承。

此後幾天,沈萬三變得溫柔體貼,他讓阿飄去貸款30萬用於他擴大生意,沒想到竟遭到阿飄的拒,氣得他晚上摔門而去。在他看來,阿飄分明沒有把他當老公看。

一連幾天,兩人都不理誰。阿飄的閨蜜看到後,約她倆吃飯,想充當說客。

阿飄閨蜜也是個大美女,沈萬三心情很興奋,切身剝蝦給閨蜜吃,全然健忘了已結婚、對方是老婆的閨蜜。阿飄看不下去了,痛罵沈萬三『無恥』,抓著包就要離開。

沈萬三生氣的攔住了阿飄,質問她說這話什麼意思?見她不吭聲,又用煙灰缸砸向了她的腦袋。

這一砸,徹底砸碎了阿飄想和沈萬三共度一生的心。她收拾好衣物,頭也不回的離開了家。

人在失去時,纔會打動珍惜。沈萬三開始念及阿飄的好,說了一肚子好話後,把她哄回了家。

然而,在短暫的甜美過後,雙方再次發生爭吵,沈萬三又把阿飄打了一頓。

摸著嘴角的血,阿飄咬牙切齒的報了警,將沈萬三送進了拘留所。

度日如年的渡過了3天,沈萬三出來了,此時他對這段婚姻已不報但願,而是感到意氣消沈,提出了離婚,並讓阿飄退還18.8彩禮。

聽到離婚,阿飄驚呆了。盡管被家暴,可她依然還愛著沈萬三。

阿飄決定采取拖延戰術,以圖讓沈萬三收回離婚的想法主意。

但這無論用,沈萬三仍舊要離。

想起為這段婚姻所投入的一切,想起朋友圈後沈萬三主動復合,再想起貸款,阿飄幡然醒悟,沈萬三就是個騙子,見沒騙到錢,所以纔要離婚。

這遭到沈萬三的反駁,他說是覺得阿飄人不錯纔結婚,根本就不是為了戶頭費。假如不是為了愛,又何必借18.8萬彩禮?

阿飄生氣的說,口口聲聲說是愛,又為什麼會對閨蜜大獻周到?

沈萬三也怒了,指責阿飄在新婚之夜和異性曖昧聊天,就該打。

一番爭吵,兩人已口乾舌燥,沈萬三再次提出離婚,並讓阿飄退回彩禮。

阿飄決然毅然拒絕,憤怒的讓沈萬三去起訴。

婚姻是否幸福,是否長久,和人的長相等外在前提毫無關系,卻和人的內在品質息息相關。

尋找伴侶,就要找有包容、寬容、忠誠、願意接納、主動改變等品質的人。

阿飄和沈萬三,本是郎纔女貌的結合,卻做不到忠誠,也不願意包容、寬容對方,更不願意為對方改變,其結果注定是分道揚鑣!#情感生活#

幸福的婚姻沒有訣窍,就是去找一個對的人,這個人不需要有錢,有顏值,但人品一定要好!#情感#

湖南长沙,向女士花了36万多元购买了一款奥迪Q5L,当向女士和朋友一起来到4S店准备认领车子时,却出现了意外,4S店的工作人员驾驶另外一辆车倒车时,不慎撞到了向女士的车子,导致了向女士的车子两个车门全部撞坏了,向女士非常气愤,要求4S店更换新车,可是却被拒绝了。

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事故责任为向女士车辆一方无责,4S店的说法是目前车子发票已经开出来了,在法律上这是向女士的车子,无法更换了,但是会配合向女士找到肇事方,一起来将此事解决掉,向女士对于这个解决方案并不满意,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大兵叔叔说法】

车子到底是否算是交付给了车主向女士一方?

其实,由于车子是动产,原则上动产的交付,就要以实际改变占有为交付条件,即将车子交给了向女士,才算是交付完成。

但是在实践中,也区分不同情况,比如车子约定交付给车主,但是车主又约定让4S店继续占有,以此帮助车主代办上牌等手续的,那么交付时就以双方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在本案中,车子已经开了发票,登记在向女士一方的名下了,但是到底是否完成了交付,才决定了车子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如果车子没有交付,那么显然作为车主,有权要求4S店交付符合标准的新车,如果无法交付或者交付的这辆车有问题,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

目前,向女士一方拒绝了这辆汽车,称没有交付给自己,要求4S店更换或者退钱,因尚未交付,向女士的这种要求也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车子已经交付,在4S店里因其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了车子发生了碰撞,那么作为车主一方,是有权要求4S店对此承担维修、赔偿等侵权责任。

所以说,车子是否交付,直接决定着车主最终能不能得到这辆事故车。

当然,如果4S店修好后,强行交付给向女士一方,对于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欺诈行为,所以不能够要求3倍赔偿,毕竟在交付之前,向女士一方就得知了车况,而不是在交付之后得知的。

既然是强行交付,由于交付是4S店的义务,接收是车主的权利,当车子有质量问题或者是交付不合格有瑕疵的产品时,作为车主当然是可以拒绝受领的。

4S店要找肇事方协助向女士赔偿,其实,作为肇事方来讲,显然是要承担责任的,只不过,如果车子尚未交付,那么向女士与肇事方也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只有是在车子交付后,肇事方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话说回来,到底是否交付,将直接决定着向女士一方是否要开这辆事故车。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我是@大兵叔叔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付钱未交付的新车被撞能换新的吗

长沙买房的契税退税说明:

1. 税票上日期三年内准予退税.

2. 这是营改增政策引起的,计税基础差异退税。

3.不允许代办。

4. 购房合同是夫妻,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及一方前往办理

5.带购房合同原件➕1.2.3.15页复印件一份 ,带购房发票和契税原件➕复印件各两份

6. 准备好银行卡号和开户行

7. 到政务中心二办 B30,B35,B36,B37,B38号窗口直接办理。 8、如果是夫妻购房还需要双方户口本自己页面和结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长沙头条#

#长沙头条# #长沙身边事#

这是骗局,还是事实?这是我一个朋友给我转发的消息,有谁能帮我证实一下吗?

长沙公租房:

长沙房价管控全国最好,国家拨款400多个亿,在长沙打造公租房全国试点,助力长沙在升级一线城市,完成千万人口指标。

与其长期租着昂贵的房子居住,不如趁着这次机会申请一套公租房,你身边有朋友需要申请的吗?

【公租房概况】

1、已建22个楼盘,分布在五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

2、板层高层电梯房,带装修;

3、套内使用面积40~80㎡(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

4、租金4~8元/㎡,年交;

5、永久性居住,可继承。

【申请条件】

1、全国各地的公民(港澳台除外),不限户籍;

2、年龄段:2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59周岁以下;

3、在长沙市有13个月的社保,如果没有,服务机构可一次性代办交付,每月1200元,合计1.5W;

4、夫妻双方在长望浏宁及长沙县没有商品房;

5、申请人名下无25W以上的车(雨花区的楼盘要求名下无车)。

客户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寒冷的上午写评估报告。客户37岁,肝癌晚期,国企职员。

接到代办的消息,我停下了手中的笔,立刻翻到客户朋友圈,映入眼帘的只有一句话:

”各位亲朋好友们,请原谅我的自私,我已离你们而去,请不要难过!再见了!我的亲人,我的朋友!“落款时间是凌晨二时一分。

客户在一个月前卖给我一台车,当时她看好了新车,我就顺带评估了她的旧车,她不仅对于我的收车价格相当满意,而且还顺带聊了下育儿经。当时她带着丈夫和2岁的儿子,满眼都是喜悦。

怎么就走了呢?她第一次来店的时候有些反胃呕吐,销售顾问还以为她是在哪家店试驾太过激烈,但是她不仅礼貌问厕所在哪,而且很在乎别人的感受,在厕所整理好仪表再出来看车。

我收了她的车以后,才发现没有登记证书,原来是她还款完毕后,登记证书和结清证明还在银行,于是我们约定了提车当天上午八点半见,我开车带她去银行领资料。

提车当天她不仅守时的到达,而且我们在开车前往银行的路上还聊起了对如今教育的看法。她是农村出身,家中子女也多,靠着自己读书,才进入国企上班,有了体面的工作,谈起如今的子女教育问题,她说现在的小孩真是辛苦,父母也是焦虑的要命,生怕子女读书成绩不好,上不了好大学,找不到好工作,哪像我们当年,想读就读,不想读回来种地便是,自由的多。儿孙自有儿孙福,只要他们身体健康,努力赚钱,生活过得幸福就好了,

去银行办完事后,回到店里,我发现她上午在加油站便利店买的早餐,只吃完了八宝粥和萨琪玛,还剩下一包薯片在我车上,便提醒她记得拿走,她爽快的说,送给我吃的,我也就收下了。

上个月底,我终于取到了登记证书和结清证明,发了快递给她,于是每天都提醒她记得办解押手续,每次她都是回复:”好的。“直到这个月1号,她才问我可以找人代办吗,因为她住院了,所以一直没去。医生说她要在我们本市区住院半个月,我说去探望她,她却没有回复我。

4号,我帮她联系好了代办,告诉她费用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她才回复我说,她在长沙,资料会让她老公带给我。

5号,她告诉我在长沙住院,问我是不是没解除抵押,其他手续就无法办理,我告诉她是的,请她尽快配合办理,她没有再回复我。

7号,我从她那里问到了她丈夫的号码,请她丈夫把资料寄回给我,他丈夫有空会寄,但是一直没有寄给我。

8号,她说明天会回家,会尽快弄好这事。

9号,我说去高铁站接她,她说她丈夫会来接,她回去以后还是要长期住院,去不了车管所办事了。

10号,我告诉她代办的号码,她没有回复我。

11号,我问她代办老是打不通她电话,是不是忘记带电话了,她让我通知代办直接到医院病房来拿资料,因为她随时随地都能睡着。当天下午,代办去医院取到了资料,告诉我客户恐怕活不了几天了,于是本来约好由客户支付给代办的费用,我给客户发了消息,说由我来付,她好好养病。

客户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好,他办好了就会马上把身份证送回来吧?。“

我的回答是:”会的,身份证送给你,登记证书会送给我“

看完客户最后的朋友圈,我才发现12月4号的时候,她发了一句”好想吃片安眠药,舒舒服服的睡一觉。“11月29号的时候,她还带儿子在我们市区爬了山;11月25号,她正在家里包饺子;11月23日,她才过完37岁生日。

看完这一切,我没有感动,也没有伤感,完全木然。我静静的坐在办公桌上,想起了”向死而生“这个概念。向死而生的意思是,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每一秒,都是走向死的过程,死是随时会到来的,亡是这个过程的结果。如何在随时会结束的生命中,感受到生命的内涵,进而发现内心真正需要的东西,才是我们生命的价值。

那么,我又应该如何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一个人旅行# 我来谈谈这个话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我国的旅游运动爱好,已从昔日的单位采购员、公务异地出差人员、学生外地求学等少数人顺路的旅游活动,现如今旅游运动已经发展成一种经济产业。外出旅游已经成为老百姓休闲娱乐的一种业余文化生活。从当初大多数人都是跟团旅游,发展到今天旅游的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不再跟团旅游,而是一个人背包旅游。我退休后10多年旅游生涯,除了国外邀请了朋友结伴同行,在国内旅游,绝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背包旅游。我其所以要一个人背包旅游,其主要原因有几下几点:

第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过去旅游不跟团,吃、住、行、游等旅游中的难题,现如今一部手机在手,个个昔日旅游中的难题都迎刃而解了。例如以旅游出行坐火车为例,10月国庆小长假,我一个人去广州旅游,不仅去时提前一个月购买了车票,返回来时,在广州火车站排了一通宵队都没有买到,最后才从“黄牛党”手中高价购票返回。跟团去旅游就不会遭这个灾,所以那个时代很多人选择了跟团去旅游,就会少了诸如购火车票之类等等琐事麻烦。但是今天时代变了,吃、住、行、游等各项琐事,一部手机可以搞拈。在手机上可以预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轮船票。还可以预定宾馆、酒店,一般比在服务台定房间价格更便宜。还可以在网上购景区门票。吃饭时可以在手机上定餐,饭菜直接送到客房。一切由手机改变了旅游方式,不必要让旅行社代办这些琐事,因此,这是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一个人旅游的原因之一。

第二,一个人旅游充分享受旅游的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旅游生活,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一个外出旅游的重要原因。一个旅游的自由在旅游中的体现主要是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选择旅游目的地的自己,爱上那儿就上那儿,根据个人选择旅游目的地。二是旅游时间长短的确定自由。三是旅游途中旅游线路、景点更改的自由。四是旅游景区游览时间的自由。感兴趣的景区可以呆上一天或者几天(我在昆明云南民族村先后游览过4天),不感兴趣的景区逛一圈走人。五是生活自由。吃饭丰俭由人,睡觉按自己生物钟起居(我每天8点左右睡觉,凌晨4点起床写头条文章)。例如我7月,一个人从长沙出发,背包外去旅游。中途历经贵州、云南、重庆、四川、陕西、河南、北京、海南、广东等省市。于1月下旬返回家中,历时半年多。充分享受了一个人旅游的无穷无尽的乐趣。其间我两次更改目的地,原本是达到昆明后返回长沙,后来又继续北上北京。国庆节后准备游完北京返家,后来再次变更行程,从北京直飞海口,开始了冬季海南岛环岛游。如果是有朋友结伴同行,别人不一定能跟我跑这么远的地方,也不能随我旅游大半年。

第三,报团旅游虽然说是省钱、省事,但是旅游购物带来旅游途中的不愉快,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一个人旅游的重要原因。绝大多数旅行社组团旅游,导游组织游客进店购物成了旅游团的重中之重。游客进店不购物,不少导游的脸难看,话难听,饭难吃。更严重的是把不愿意购物的游客赶下大巴车。我和朋友曾经报团参加小七孔、千户苗寨、黄果树瀑布四日游,因为拒绝购买8千元珠宝首饰,我和朋友们被赶下旅游大巴车。因为有维权意识和办法,让旅行社赔礼道歉退回报团费。象我和朋友们的这种遭遇虽然是个案,但给旅游团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我认为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人不愿跟团去旅游,选择一个人旅游的原因。

以上就是我认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一个人旅游的原因。

请各位关注(以下照片均系一个人背包旅游照)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