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他人的小车丢进河里,警方就把你关进看守所里
11月19日22时,福州的林某,在自已的车位被陈某占用,而陈某以自己感冒为由拒不挪车的情况下,作为有理一方,本来他可以报警处理。但是,他没有寻求公权力的帮助,而是雇请龚某驾驶叉车将陈某的车辆叉走并丢入河道。
林某此举看似解气,却触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从警方的通报中可以看出,林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他可能被关进了看守所里。而他雇请的龚某,如果不知道事实的真相而把车丢进河里的话可能无罪;如果知道事实的真相,那么,作为共犯也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辆车越来越多,自家车位被他人临时占用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妥善处理和解决停车难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切不可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男子叫叉车把占位车丢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