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和物质文化需求,丰富我市品牌公共文化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特举办“廊坊市文化体验大讲堂”活动。现就该活动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廊坊市文化体验大讲堂
2、项目预算:15万元(含此项目所有费用,报价超出无效)
3、项目周期:4个月
二
公示起止日期
5月29日17:00至6月2日17:00
三
招标要求
(一)方案要求。根据活动要求进行全案策划设计,提供完整的策划方案与执行方案,要求突出亮点和实效、受益面广、传播力度大。
(二)场地及会场布置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整体要求,选定面积不小于400平米的室内活动场地(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如新冠疫缓解,可增加参加人数);同时场地须具备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足量活动坐席;现场可满足活动线上直播;能够提供平面设计方案及相关效果图,提供录制所需整体VI导视设计、设备器材、物料准备、耗材保障,报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活动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进行专题讲座,并通过文旅廊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线上直播,每期时长约90分钟。
(四)专家要求。邀约国内知名且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进行文化体验有关讲座或者讲演活动,例如艺术鉴赏、文学创作、国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五)场次及参会人员要求。活动场次不少于3场,通过网上宣传+网络报名的方式,组织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按疫情防控要求,每场组织现场参加人员不超过50人(疫情缓解后,可适当增加人数)。
(六)文字材料要求。负责起草活动全部文案,包括策划方案、执行方案、新闻通稿、活动软文、嘉宾演讲材料等,经采购方审定后方可对外使用。
(七)宣传工作要求。活动前在廊坊日报及省内新媒进行预热宣传;活动中负责邀请省市有关新闻媒体代表参加活动,不少于3家;活动后将讲座内容制作成宣传视频,用于有关媒体平台宣传。
(八)活动经验要求。在近一两年内容具有成功举办相关文化艺术活动的经验,且过往活动质量高、受众口碑好、社会影响力大。
四
投标方资质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营范围;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
其他要求
1、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网络报名,投标单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于6月2日17:00前发至邮箱(或发微信),并注明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待开标时密封提供。评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琦
联系电话:0316—2381618
邮箱:lfly2190190@
地址: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来源:廊坊市文广旅局办公室
编辑:于琦
审核: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