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杭锦旗文化和旅游局三举措规范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邀请专业人员对蒙古语文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01
特邀请旗政府办翻译室主任伊拉图到局指导,对蒙语输入法、字体以及台签会标等进行了规范。
不断加强蒙汉文并用监督检查力度
02
对社会市面牌匾蒙汉文并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牌匾蒙汉文字体不一、材质不一等问题进行规范,以来,完成问题牌匾整改173块、条幅180余条。
坚持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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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半年组织广告公司经营业主开展蒙汉语并用培训工作,强调了蒙汉文并用的重要性及推进蒙汉文并用的紧迫性,就社会市面牌匾蒙汉文并用规范化使用进行了集中培训。(郭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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