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申报信息采集工作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农村患病妇女近期可以到所在镇妇联报送相关材料。具体情况是这样滴。
问
申报时间是啥时候呢?
答
您好!申报时间在4月9日——5月18日期间
问
救助对象标准?
答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对象需为农村户籍。救助年龄为35-64岁。
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经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比对确认)和深度贫困地区患病妇女进行重点救助。
问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呢?
答
请您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旗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必须写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病种、病情证明需由正规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若诊断证明上描述不详细,提供病历复印件;
4.当地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
5.住院病案首页;
6.住院结算清单。
备注:由于外出打工等多种原因,需要符合条件的妈妈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主动到户籍所在地妇联进行登记,按照要求没有登记的无法享受帮扶待遇。
全国“两癌”项目救助,是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实施帮助解决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难题的一项帮扶基金。鄂尔多斯市妇联认真学习“两癌”患病救助申报文件,并及时落实。要求各级妇联对救助对象、救助条件、申报程序详尽了解,入户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患病适龄贫困妇女进行逐一登记,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上报。各旗区妇联进行审核录入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确保“两癌”基础数据的准确无误,同时不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力求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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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骄女韵
编辑:薛慧 审核:田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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