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国妇基会继续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缓解因病致贫返贫。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妇女于7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妇联进行登记申报(咨询电话:0932-5913733)。
申报条件
1.户籍:申报对象需为通渭县农村户籍
2.年龄:不限
3.患病程度:经过有诊断资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
注意:
1.对已享受过全国两癌救助的患者不再重复上报
2.患者直系亲属为财政供养人员,名下有商品房、车辆、或在工商注册的公司股东等均不符合救助标准,不能摸底上报,不得享受救助政策
3.不符合申报标准和已经上报资料的不再上报
所需资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病历首页及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农村妇女“两癌”个人信息登记表
4.“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申请表
5.所在乡镇、村低收入证明:写清楚患者是否是农村低收入妇女(即: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直系亲属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是否有商品房、车辆、大型农机具、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并加盖村委会及镇政府公章。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时间
7月23日——7月30日
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妇联
温馨提示
请您转发并转告身边的她,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及时报送信息,争取享受到国家相关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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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请您转告身边的她,农村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